东南网9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为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印发《福建省育发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7年9月至11月,于全省范围内组织在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育发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整治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精神,针对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在全省开展的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创建工作,以化妆品经营单位及美发机构为重点,开展育发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治理内容包括:经营或使用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的育发染发类产品;经营或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的育发染发类产品;经营或使用标签标识不符合化妆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的育发染发类产品,如标签标识项目不齐全、进口产品无中文标签、外包装无质量合格标记等;育发类化妆品违法使用禁用或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染发类化妆品染料超标。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方案》要求做到:一是强化经营单位和美发机构主体责任。化妆品经营单位是所经营产品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指导其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产品符合法规规章的要求,确保销售化妆品质量安全,确保销售化妆品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二是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地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育发类化妆品使用禁用或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染发类化妆品中染料超标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提高化妆品经营和美发机构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福建省化妆品流通市场秩序。三是查清辖区内大中型美发机构数量,并登记造册,建立监管档案。四是对育发染发类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监管。五是完善部门内部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共同抓好落实。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投诉举报等手段的作用,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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