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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楼检察长带头办案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2017-09-26 20:27:08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江伟检察长带头办案.jpg

江伟检察长(右一)带头办案

东南网9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夏晓莉)“我代表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5日上午,福州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行贿罪一案,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职责。

据介绍,鼓楼检察院首批员额制检察官确定以来,为扎实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动适应检察改革的要求。根据该院规定实行自动轮案和指定分案相结合办法,检察长带头一线办案,逐案进行办理并撰写审查报告、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

案件审理后,江伟检察长依法审查全部案卷材料,仔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关键证人依法进行询问,补充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做好了充足的出庭准备。庭审时,在法庭辩论阶段,江伟检察长就事实证据材料、犯罪构成、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最后,被告人当庭悔罪,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据了解,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鼓楼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提审犯罪嫌疑人,审查案卷,出庭支持公诉,做到办案过程全参与。自今年起,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参与一线办案,办理侦监、公诉案件36件51人。这也是落实办案责任制的具体表现,对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入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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