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支持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九条措施 福州南与福清西建综合交通枢纽 福州新闻网10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出台九条措施支持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对福州南、福清西等福厦高铁站场,在编制铁路站场及周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同步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大力推进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各类交通方式的无缝衔接,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规划和项目开发方案,应充分考虑铁路站场及相关设施用地布局协调、交通设施无缝衔接、地上地下空间充分利用,统筹提升铁路运输功能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福厦高铁综合开发用地与新建福厦高铁建设用地同步报批。 福厦高铁沿线各地方政府应合理划定综合开发用地边界。扣除站场用地后,综合开发用地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在已经确定的综合开发用地边界内,地方政府应严格禁止其他城市开发建设行为。 我省支持福建高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设计,对福厦高铁沿线站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联建及上盖等综合开发。统一联建及上盖应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规划确定的综合开发区域,作为今后各地的重点发展区域。相关地方政府优先配套建设土地综合开发用地周边的道路、公共交通、地下管网、供水供电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完备地块开发条件,力争在福厦高铁建成时,综合开发区域基础设施配套达到城市新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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