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清流:朋友当教练 无证小伙驾车夜行被拘

2017-10-24 11:23:30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4日讯 (本网记者 陈楠 通讯员 王婧)19岁小伙无证驾驶,还请朋友当教练。昨晚9时30分许,清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清流县西门桥往南方向,开展全省夜查统一行动,这一幕正好被执勤民警撞见,按照规定依法对无证驾驶的邱某,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昨晚,清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夜查时,发现一辆闽G牌白色轿车驶近卡口时,突然将车停在了路边。民警正要上前例行检查,却发现前排两人互换位置。民警见状,迅速让他们下车。起初两人并不承认互换了位置,随后,民警立即调取了附件监控视频,此时,副驾驶位置的邱某才承认刚刚是自己开的。

经询问,原来邱某今年刚满19岁,还没驾照,当晚与朋友孙某出来玩,一时兴起想要学开车,于是孙某便“好心”在公路上当起了“教练”,不料却遇到交警。

对于孙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于邱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清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