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三级联动监督 助力破解“法律白条”
2017-10-31 09:08: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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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人大监督主要是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但仅通过某一级人大监督,有时难以达到理想效果。“三级联动”监督是省人大常委会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4年以来,由省人大常委会联合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人民陪审员工作和反贪污贿赂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议题开展“三级联动”监督,合力推动问题的解决,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到同安区开展“乡村旅游建设发展情况”跨区视察。陈芹 摄 东南网10月31日讯(福建日报 任轩 丁哲) 破解执行难的重要举措 9月28日和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今年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三级联动”监督的项目。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引发社会普遍赞誉和广泛共鸣。 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通俗地说,就是当事人胜诉了,却只拿到一纸判决,没拿回财产。影响执行的因素有哪些呢?被执行人抗拒或规避执行、转移或隐匿财产、逃废债务;法院执行手段匮乏、执行措施不力或出现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以及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等情形都会让判决成为“白条”。为了破解难题,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 解决执行难,人大监督要如何发挥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将这项工作列入今年的监督工作重点,开展三级联动听取和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通过联合调研、联动审议、分级监督的方式,把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引向深入。5月,结合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6月至7月,组织赴福州、三明、龙岩等地及部分县区联合开展专题调研,设区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自行组织安排相关调研;8月起,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汇总各地调研和审议情况;9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其后,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联动审议、分级监督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部门整改落实审议意见。 以“三级联动监督”促“联动执行” 通过全省联动监督,人大常委会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并向各级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审议意见,要求整改落实。其中,部门执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成为监督的重点之一。 尤溪县法院2016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近5000件,执结3000多件;清理执行积案近3000件,执行到位标的3.08亿元。尽管“破解执行难”已经被列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执行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困难之一正是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协助执行单位怠于协助、消极协助的现象依然存在,通过各有关单位联席会议来协调解决的重大疑难案件少之又少。为此,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完善领导协调机制,简化协助执行的工作程序,强化执行征信系统、执行查控系统建设。 三明市中院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类似的问题,建议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执行联动部门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健全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也提出了相应的审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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