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八闽传真 > 正文

泉州:出台管理条例保护内沟河

2017-11-03 09:23:35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郭冰德)日前,《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正式公布。该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该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管理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条例明确“市区内沟河”的概念,是指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以及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范围内,除晋江、洛阳江以外的八卦沟、小八卦沟、北渠、南渠等所有河道(包含入海河口、湖泊、行洪区、蓄滞洪区)、沟渠及其附属设施;明确内沟河管理范围包含内沟河水体、河床、防洪排涝泵站、滩地、堤岸、护栏、坝闸、明渠、隧桥、暗涵、管道、护坡、码头、驳岸、岸线及两岸景观等。

该条例旨在加强市区内沟河管理,保护内沟河生态环境和传统风貌,发挥内沟河的防洪、排涝、景观等综合效益,发掘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内沟河环境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控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