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州市检察院:勇于担当 奋发作为 提振精气神

2017-11-03 11:24:32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用“检察蓝”保障“生态绿”

针对日常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的问题,生态资源检察部门注重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生态资源检察部门特有的横跨民事、刑事、行政三大领域,涵盖捕、诉、监、防四大职能的特点,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领域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在水源、空气、土壤等重点领域偷排偷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严重超标污染物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大对大漳溪等战略水源地、国有林场森林的保护力度;加快建设生态资源犯罪的警示教育基地,预防减少生态资源领域犯罪,推动形成面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旅游开发等多元化的生态资源检察格局,不断提振精气神,切实为“环境优”的有福之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着力推进“法治进校园”

近期,福州市院未检处积极发挥龙头督导作用,鼓励基层院首创精神,上下联动,合力打造福州未检品牌,取得积极成效。市院未检处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市院未检处积极推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取得实效。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的有关通知。由市、县(区)院抽调业务能力强、法治宣讲水平高的骨干组成宣讲团,与当地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实施需求导向、订单服务。按照既定方案,将巡讲力量投放至基层,尤其是贫困偏远地区的中小学,进一步丰富巡讲内容、拓展巡讲形式、提升巡讲效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