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桃源镇蓝玉溪是九龙江支流源头,溪里建成了水石踏步,绿化了河岸,岸边发展起了几百亩白菊大棚,远销韩国、日本(5月20日摄)。新华网发(林建伟摄) 对于生态执法改革前“九龙治水各管各”到改革后“攥指成拳有力量”的变化,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直属大队副大队长郑烈泰深有体会。 今年7月,郑烈泰主办了一起案件:一家水泥企业在采矿时不按设计要求进行开采,还私设暗管、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接到举报后,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对该公司罚款7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大田县公安局处理。 “像这个案件,原来国土部门管办证、矿业局管开采、环保局管排污,说起来谁都管,可谁都管不彻底。改革后,国土、矿业和环保的执法权限全部集中到生态综合执法局一并查处,非常高效。”郑烈泰说,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后,解决了以往案件信息交叉移送,重复取证、扰民执法,保证了办案质量,提高了执法效率。 在郑烈泰看来,大田版的生态综合执法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改变了一个行政机关“自批、自管、自查、自罚”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生态环境领域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 “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大田的生态执法越来越有力量。2016年12月10日,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项目获得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数据显示,自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大田县共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939 起,当场制止1260起,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64件,收缴罚没款226.8万元,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4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起6人。 通过一系列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大田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越来越多的矿山变成了工业园、物流园和公园。据统计,5年来,大田县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47万亩,水土流失率下降为10.38%,森林覆盖率由62.5%提高到70.1%,并被福建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