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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http://wmf.fjsen.com  2017-11-09 15:08:10 来源:东南网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基层作为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05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创新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大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事业发展。同时也要看到,与新福建建设和基层发展对各类人才需求相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还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服务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吸收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最新文件精神,总结了2005年《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的实施情况,结合近年来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了新时期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

第一部分,开发基层岗位,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渠道。主要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扶贫开发、农业现代化岗位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等六个方面,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渠道。

第二部分,创新政策措施,激励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主要从提升基层高校毕业生工作能力,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发展的制度环境,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评审标准,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加强其他待遇保障等五个方面,提高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能力和工作待遇保障。

第三部分,实施基层项目,发挥好项目引领示范作用。主要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两个方面,加大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实施力度,更好发挥基层服务项目引领示范作用。

第四部分,畅通流动渠道,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成长空间。主要从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渠道,完善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顺畅流动机制两个方面,确保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流得动”。

第五部分,加强教育宣传,营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良好氛围。主要从加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教育引导和大力宣传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两个方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良好导向。

第六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政策实施。强调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实施意见》政策亮点

《实施意见》的亮点在于注重建立健全“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确保“下得去”。《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扶贫开发、农业现代化岗位就业,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及参军入伍的政策措施。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放宽至个体工商户,在转移科技成果、核心发明专利审查等方面扶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业态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等政策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实施意见》支持加强各类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建设,鼓励各地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支持各地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

(二)确保“留得住”、“干得好”。《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评审标准、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支持将基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列入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措施,拓宽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务晋升渠道和专业发展空间,提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待遇保障。

(三)确保“流得动”。《实施意见》明确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同时,《实施意见》还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消除机制体制障碍,为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责任编辑:曾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