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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通报福建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

2017-11-10 17:17:22  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问题和隐患整改,严格处罚惩戒措施。

福建省安委会办公室要对此次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企业责令属地监管部门依法按照上限进行经济处罚,责令停产整顿,失信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名单,通报批评有关监管部门,问责约谈有关地区的监管人员,将此次对有关企业和单位的处罚情况通报全省,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认真做好举一反三,确保验收工作质量。

针对此次检查暴露部分地区专项治理验收工作不严、不实、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对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安委会办公室予以通报。福建省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举一反三,对全省存在两类重大隐患的涉氨制冷企业重新进行有效性复核,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确保全省专项治理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重新复核方案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三)扎实开展好省际交叉检查全面核验工作。

当前正值专项治理省际交叉检查全面核验阶段,请各核验组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8号)的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细致严谨的作风按时保质完成此次省际交叉检查全面核验工作,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效,坚决遏制涉氨制冷企业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省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将此通报传达到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对照此次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地区验收工作情况查遗补漏。发现对两类重大隐患整改不落实、假整改或整改无效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违法违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对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监管人员严肃追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对核验情况进行督导,并随机对部分地区专项治理验收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发现依然存在类似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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