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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互联网舆情中心、福建支部生活杂志社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7-11-13 16:54:12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个人报名邮箱通知和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至公示拟招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届时招聘单位根据单位岗位实际情况,聘用招聘人员至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 编:350003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委宣传部干部处与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和福建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21901(机关纪委)、87832530(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0591-88062575(省宣干部处)。

十一、有关说明

1.招聘对象在福州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招聘对象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3. 招聘对象聘用到本单位服务期至少5年。

附件:《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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