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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小区物业收取500元水电公摊费 业主提出4点质疑

2017-11-17 10:52:26 冯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5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冯旭)“小区水电怎么会开销这么多,这里面是否存在黑色利益链?”近日,有网友在《直通屏山》留言称,福州闽江世纪城物业收取小区水电公摊费500元,让业主一次性缴纳说是多退少补。该网友分析了小区的物业费收入和广告收入,对公摊水电费金额提出质疑,并要求主管部门严查,给业主一个实实在在的解释。 【详细留言】

对此,东南网记者于11月11日、13日两次前往闽江世纪城进行了走访调查。

质疑一:公用水电费达三四千万元?

记者调查:每年一百多万元,基本属实

该网友提出,小区总共几千户,每户缴纳500元公用水电费,总额就有三四千万元,“小区水电怎么会开销这么多?”11月13日,小区物业——北京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世纪城临湖苑管理处黄主任对此向记者作了解释。

据介绍,闽江世纪城分为A、B两区,分别管理。此次投诉涉及的B区临湖苑,共有27栋、2577户。由于小区庞大,电梯运行、小区照明、水泵、绿化消防等等水电费用一年达到一百多万元,分摊到各户大致是每月40多元。这项费用属于代收,预交金额是根据预估数给业主的建议,首次是预交300元。随着入住率的提高,公用水电相应增加,所以此后按一年500元预交。2577户的理论预收数是128万多元,并无三四千万元之多,事实上并非所有业主都预交了。“一次性收取是考虑每月催缴太过琐碎,如果业主有意见的话,可以按照实际支出进行月结。”黄主任表示。

记者首次造访时,临湖苑管理处主管马萍向记者展示了电业部门9月份向该物业开具的电费发票,两张发票的金额分别是25494.66元和126033.06元,总计151527.72元。再考虑冬夏用电差异和部分水费,该数据与该物业所称每年一百多万元的公共水电费用大致吻合。

记者也在小区随机访问了部分业主。11日下午4时许,从28号楼匆匆走出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去年自己预交了公用水电费500元,最后只用了300多元,结余的部分没有退回,而是结转到今年,“所以今年我只要补足500元就行了。”不过,也有部分业主认为500元是定额公摊,对还有结余表示并不知情。

质疑二:物业费那么高还要公摊水电?

记者调查:公用水电费分摊有法可依

“小区收取每平方米2.15元的物业费已经相当高,足够各种开销,加上小区内部的各种广告收入统统归物业收取,为什么每户还要交500元水电公摊?”该网友在留言中质疑。

对此黄主任解释,《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12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费不包含物业服务区域内由业主使用的公共水电费用,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 此外,购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交房后每户领取的《业主手册》里也有相关约定,业主可以查阅核实。记者查证后发现,该项收费确有法律依据。

至于网友提及的小区内广告收益,记者在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里找到了相关规定。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黄主任展示的《业主手册》里也作了相关约定:“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除支付物业服务企业应得的费用以外,其他部分用于社区文化活动或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经营的需要,可以按照行业管理或相关收费标准,并收取合理的佣金或费用。”

记者进入该小区两栋楼的电梯查看,共发现四幅广告,两幅为保洁公司和植发机构的商业广告,另两幅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和守孝悌的公益广告。随访的多位业主表示,小区广告确有经过业主签字,但具体收益是多少以及如何使用便不得而知。

物业主管马萍告诉记者,小区广告并非一开始就有,而是随着入住率的提高逐渐进入的,数量并不多。她表示:“广告收益会主要用于公共部位的维修,具体如何使用目前还不够完善,这是我们当前努力的方向。”

质疑三:电动车充电电费被列入公摊?

记者调查:系物业成本支出,未作公摊

该网友还在留言里提出,小区电动车已按每月30元缴纳停车费用,这个电费不应该再从500元公摊费里面扣。对此,物业黄主任明确表示:电动车的充电费用纳入管理处的成本支出,并未向业主分摊,公示表里有明细,业主也可向供电部门查询数据真实性。

13日,记者现场查看了小区的水电公摊公示表。9月的费用汇总部分显示,有一项6892.756的费用为负数。马萍表示,这就是电动车充电棚的电费,从公共水电费用里扣除后再分摊到各户。记者对汇总部分进行计算,确定无误后又抽查了一月份的公示表,发现除了充电棚费用没有标注出负号之外,数额确实已从公摊费用中剔除。

至于充电棚用电量是否准确,黄主任表示,业主可以到供电部门查询。据介绍,小区公共用电涉及几十个电表,每个电表上都有自己的编号,每月公示的水电公摊表里列明了各个表号的用电量,业主可以根据充电棚电表的表号,向供电部门核实公示的数据是否真实。

质疑四:费用支出公示在角落位置?

记者调查:公示知晓度有待提升

该网友要求公示水电公摊支出和电动车停车棚用电支出,并提议公示在小区显眼位置而非角落,让业主抬头就能看见。

在此问题上,记者随访的多位业主表示有同感。10号楼业主张女士说,自己怀孕期间就常在小区散步,孩子出生后又天天在花园里遛娃,公示栏里若有内容肯定会去看看,但是入住两年多,从没看见小区水电费用的公示。8号楼的兰先生说,他曾借缴纳物业费的机会对相关费用提出过疑问,也没有得到回应。

对此黄主任表示,物业的公示位置为小区东门、南门、北门处主要通道的宣传栏,并非角落。宣传栏上有一处"通知栏",水电费用公示表固定放在这个位置。每月公示上月的费用,公示时间为每月1日至15日。

凑巧的是,记者11日、13日两次到访,均未见到费用公示表的身影。黄主任解释说,11月10日小区更新宣传栏,工作人员进行新旧替换时忘记把水电费用公示表贴回去。

经过指点,记者发现宣传栏右下角确有一处空白区域,写着“通知栏”。不过字号不大,颜色不鲜,处于次要位置,不提示很容易被忽略。

记者建议物业,对公示位置做突出处理,并委托业主代表将费用公示表上传到业主群。同时,对公示的表格作进一步优化,将开支和收益一并纳入公示内容,并针对业主关心的问题进行必要注解,以求突出重点一目了然。

物业主管马萍表示认同,她承诺,逐渐改进和完善,增加透明度,打造阳光物业。

“目前的问题主要在于沟通。” 计划将公示期延长到一个月的同时,黄主任建议业主,今后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找物业主管询问,或在投诉材料里留下联系方式,物业会具体详尽地给予解答,并提供相关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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