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财政安排上千万 纳入乡镇“一把手”考核 东南网11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敏霞)日前,晋江市出台精准帮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九项措施。提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创收渠道多元化,确保到2018年底消除年经营性收入少于3万元的薄弱村,到2020年平均村(居)集体收入达到70万元以上,年平均经营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消除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 这九项措施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精准发力,其中包括:积极探索市场经营;推动集体土地合理开发利用;适度投资理财盘活资金;鼓励开展有偿物业服务活动;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经济;适度发展光伏发电创收;做大农村电子商务;加大增收奖励力度和“一把手”抓“空壳村”销号责任制等。 “这不单单是一项政策的落地,更重要的是让农村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促进农民的增收,提升农业农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应有的作用。”晋江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说,目前,晋江共有393个村、居、社区,其中153个经营性收入少于3万元。这些薄弱村大多资源贫乏,自我创收发展资金不足。晋江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探索成立经联社等经营主体,并积极借助金融杠杆撬动三农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措施明确,从2017年开始,晋江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于集体创收项目,待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照集体创收项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决算金额的20%给予资金补助等。为鼓励集体创收项目先“踏进来”,集体创收项目的测量、勘测、初步方案设计等前期费用,也将由市镇两级各负担50%。 措施鼓励村集体成立“经联社”或“经济社”,并以此为主体向银行融资,解决发展集体创收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晋江市财政按银行贷款额的3%给予贴息补助;鼓励村集体采用土地股份合作或联营出租等方式,通过村企联建、村集体自主开发、村民入股等模式,建设农村电商、物流、标准厂房、公寓、农贸市场、农产品冷冻保鲜库等项目,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市财政将按集体创收项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决算金额的20%给予补助;允许村、社区通过村社自筹、村民入股、众筹等方式购置集体物业,增加村集体和村民的财产性收入,市财政将按面积和地域的不同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鼓励成立村级物业管理公司以发展楼宇经济,通过用地零增长方式盘活辖区内闲置用房和存量房源,允许村集体资产委托第三方运营合作,增加集体收入。 措施提出,鼓励村集体可以自身为主体或采取村企合作形式,利用闲置土地、企业厂房或租用村民屋顶等,发展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增加集体收入,市财政据安装发电瓦数给予补助。 措施还明确,晋江市委、市政府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作为“一把手”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推动发展村级经济作为镇(街道)“一把手”抓“空壳村”销号制度的重要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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