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医疗保障工作和健康扶贫工作情况调研,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开展今年第124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做准备。图为调研组在漳州市芗城区东铺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研。 沈明福 摄
【编者按】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813件,这些建议分别交由政府系统、省法院、省检察院和有关党群组织等103个单位进行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进行对口督办。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扩大重点督办建议的覆盖面,由各位常委会副主任领衔督办部分重点建议,改变以往以听取汇报为主的督办模式,采取实地督查、暗访、视察等多种方式全程跟踪督办,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同时,代表建议和办理情况通过省人大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这些举措较好地提升了代表建议办理效果,促进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本期专栏摘登部分代表建议及督办、办理情况,以期通过这些建议的办理,感受人大代表们、人大常委会和各承办单位为促进我省民主法治进程,为改善和保障民生,为新时代福建发展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留住乡愁
【代表建议】2014年,省政府提出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全省已有300多个村庄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形成130条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几年来,农村环境、农村面貌发生的巨变,省人大代表林思文都看在眼里,同时,他也看到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的不足之处:缺乏高质量的规划,内容不全,设计雷同,缺乏地域特色,乡村原有的自然景观、人文典故、古老建筑、民间习俗、地域风情没有得到充分保护与利用;缺乏产业支撑,“美丽乡村”验收过后,虽然村貌变美了,但农民收入依旧;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垃圾乱扔、污水乱排、乱搭乱建等问题死灰复燃。林思文代表建议组织专门规划队伍,帮助乡村搞好规划,减少乡村在规划方面的费用;保护农村好的自然生态、田园风光和文物,形成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一家一品的建设格局;注重产业扶持力度和旅游营销策划;制定统一的美丽乡村管理办法。
【人大督办】省人大常委领导带队参加督办各环节、各阶段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要求各地要准确发展定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防止“千村一面”;坚持文化引领,留住“乡愁”;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提升、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与整合、环境整治等长效机制,引进市场运作和商业运行模式,推动可持续发展。调研组还开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专项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部门办理】省住建、旅游、文化、农业等部门回复,将充分吸收采纳代表的建议,着重解决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多规合一,组织专门规划服务团队,为示范村规划编制提供指导。二是出台管控措施,对村庄山水田林自然景观、聚落形态、新旧建筑等提出管控和整治措施,对农村住房用材、外饰、风格等提出控制要求,同时开展历史建筑普查,长期跟踪保护。三是加快农业园区建设,带动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发展休闲农业,开发培养差异化、有特色的旅游精品,推出乡村旅游网络预定与在线销售服务。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回头看活动,督促落实配套资金,并多方筹措更多的资源、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推动学前教育发展
【代表建议】省人大代表郑文伟发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一方面适龄幼儿将增加,另一方面,相当多幼儿教师有生育意愿,今后几年幼儿教师“产假式”缺口巨大,以泉州为例,幼儿教职工缺口已达近万人。郑文伟代表建议扩大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数量,以满足今后几年师资需求;加快举办公办幼儿园,将一部分不适合在城市举办的企业外迁或把目前已经闲置的公共设施和停产企业厂房改造为幼儿园;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采取更加灵活的教师聘用方式,实行合同聘用,同工同酬,既吸引优秀青年从事幼教事业,也避免高峰期后人员超编问题。
【人大督办】该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调研组在福州、漳州、泉州等地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梳理总结并发函相关部门,要求充分发挥在资源调度和政策制定方面的创造性,认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园区建设布局不合理、幼儿教师缺口较大、公办园教师编制不足等困难和问题。
【部门办理】教育部门经过调研,充分肯定代表建议的价值。调研显示,尽管我省在2010—2016年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319所,支持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3584个班,投入近3亿元资金专项奖补普惠性民办园,目前入园率达到97.5%,但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全省学前教育学位将出现大的缺口。教育、住建、人社、财政等部门将分城乡预测到2020年的学前教育适龄人口分布与变化,排查幼儿园布局空白点,加快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工作,完善配套小区幼儿园的移交、举办、回收等相关政策,通过政府建设、多元主体举办、支持乡村小学附设学前班、支持边远山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等方式,多渠道发展公办性质幼儿园,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教育服务机制,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同时修订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建立民办园综合评价、分类定级制度;针对“产假式”缺编问题,除支持高校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外,将创新幼儿教师编制管理模式,通过临时聘用、人事代理、退休返聘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幼儿园教师。
推进城市垃圾分类
【代表建议】张锦川代表在调研中发现,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势在必行。以泉州为例,2016年中心市区生活垃圾总量达到43.5万吨,同比增长22%,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等也呈逐年递增态势,给城市管理带来空前挑战。他建议完善垃圾分类减量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垃圾定额收费向分类计量收费转变,多排放者多缴费;严格执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适当承担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和费用;制定激励政策扶持垃圾综合利用企业。
【人大督办】该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调研组在调研了我省垃圾处理现状、各地开展城市垃圾分类的准备或实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的基础上,提出五点意见:一是垃圾处理末端先行,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末端设施建设;二是构建垃圾分类收集的运行机制;三是加快建设垃圾分类投放的政策环境;四是加快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快可回收资源的再利用,从根本上实现垃圾减量化;五是加强法治保障。
【部门办理】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抓紧制定《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拟在部分区域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并在相应区域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到2020年,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终端建设方面,厦门、三明已经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福州、漳州、龙岩已开工建设,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将开工建设。已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对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在用地、电价、资金补助、税费方面给予优惠,对采用PPP工程包形式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实行专项补助并提供融资增信。对回收价值高的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电子电器设备等生产企业,支持进行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支持运用“以旧换新”“押金返还”等方式提高此类废物的分类收集回收。同时,物价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居民户这类个体分散、数量又多的垃圾排放对象,如何实现计量收费。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代表建议】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建设。2011—2016年,全省解决了1000多万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但省人大代表曹阳发现,饮用水安全工程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部分设备老化,设计不规范,小而分散现象严重,水质质量不稳定,水质监测能力不足,管护经费缺乏等。曹阳代表建议对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标准化改造,联网扩容,扩大饮水范围,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建后管理,建立起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管理到位、政府监督的管理体系。
【人大督办】该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召开督办协调会、办理工作“回头看”汇报会,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摸清农户情况、摸清工程情况、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等意见。在调研组建议下,农村供水纳入新制定的《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农村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发展原则,以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补充,完善农村供水体系;规范农村集中供水、农村分散供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鼓励专业化供水单位投资运营管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我省农村供水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部门办理】经过水利部门摸底,目前全省尚有262万农村居民饮水存在水源不稳定、净水设施不完善、管网不配套等“易反复不稳定”问题,其中管网尚未覆盖到的居民有216.9万人,失修、失效、失管工程涉及人口48.1万人。“十三五”期间将主要解决这些问题:挖掘现有城镇水厂供水潜力,改造和建设一批规模化水厂,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已经划定的576个乡镇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乡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加大“小流域”生态补偿金投入,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加强基层疾控机构的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鼓励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通过整合捆绑承包、租赁、并购重组等形式,引入公司负责连锁经营、管理和维护,同时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合理定价,多方筹措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基金,确保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