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厦公宣)厦门首批发放的居住证将于2017年12月中旬到期,2017年11月中旬开始办理签注。目前,厦门警方已开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理。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厦门市实际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进行签注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居住证擦写,更新有效期限。警方提醒市民,请留意居住证期限,及时办理签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擦写居住证无需更换,只是将新的签注日期和地址打印在卡体上。签注和擦写办理均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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