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
“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
2017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举行
东南网11月30日讯(本网记者 苏琳)11月30日下午,“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2017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在福建会堂隆重举行。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林贻影,福建日报社总编辑梁建平,省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李陵军,省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黄发模,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徐华,省政协人资环委专职副主任高扬增,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金文,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章丽婕,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何晓清,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姚健,省信访局副局长郑敏,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委员王洪权,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常委、总工程师连长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部主任姚国培,法制日报社编委陈建国等领导出席了颁奖礼。“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评委会、组委会成员,部分获奖者所在设区市政法委、工作单位负责人,省直政法各家干警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共3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现场为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3名特别贡献奖,“十大法治人物”和8名提名奖获得者颁奖。颁奖礼还通过东南网进行全程视频直播,广大网友通过网络聆听获奖者分享催人奋进、感人至深的故事。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林贻影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他说,此次获奖的人物和集体是一个时期内我省法治工作战线上涌现出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书写法治精神,从不同角度展现和诠释了法治福建的进程和脚步,为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特别是推进依法治省、弘扬法治精神、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充分肯定。希望通过“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使全省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此外,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公民的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我省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附2017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获奖名单:
“特别贡献奖”获得者分别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十大法治人物”分别是:宁德市边防支队三都海上军民融合警务室、熊培祥(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副总队长)、吴成光(柘荣县信访局副局长)、陈少华(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温茂生(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工程师)、吴美满(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袁传兵(厦门市公安局碧山派出所主任科员)、福建省建新医院传染病区团队、周在祥(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华(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
8位提名奖获得者(含集体),分别为:李章(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六大队大队长)、季东旭(厦门市边防支队曾厝边防派出所副政治教导员)、陈群(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女子护学岗中队、陈耀辉(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兼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林敏明(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学员队队长)、杨凯(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与会领导共同推杆宣布启动“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林贻影为获得“特别贡献奖”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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