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泉州市妇联灵活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泉州妇联网、LED屏幕、公交车载视频、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定期推送宣传市委、市政府支持妇女工作、妇联工作各项政策,宣传各类妇女典型和工作亮点,形成“声屏报网微刊”五位一体的宣传矩阵,向社会发出妇联声音,展示侨乡大地巾帼风貌。2017年9月,泉州市妇联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指数跃居全国地市妇联系统微信公众号排行榜第二名 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 泉州市妇联在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设“时代巾帼”专栏,宣传一批泉州优秀女性和女性群体的典型先进事迹,以及妇联干部和社会各界反映热点,五年来,在泉州广播电视台报道近200条,《泉州晚报》报道近150期,切实做到电视有影、报上有字、广播有音。 注重新媒体工作法 2016年以来,泉州市妇联大力推行妇联通APP,“一呼百万”微信工作法,层层建立微信群,全市已创建“好姐妹”联系群、工作群等各类联系妇女工作微信群全市共建成“好姐妹”微信群7868个,联系妇女群众近50万人,妇联通用户达22445人,做大了妇联的“朋友圈”。市县两级妇联全部开通微信公众号,有效地加强妇联上网工程建设。泉州市妇联微信公众号一年365天全年无休,每天平均推送3条信息,市妇联的最新工作、活动动态都及时进行推送;同时,不断完善公众号建设和规范管理,真正构建起妇联“大宣传”工作格局。 全力打造《泉州女性》季刊 作为全省设区市妇联系统唯一的内部刊物,面向妇女、家庭,服务家长、儿童,致力于提高妇女儿童综合素质,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抒写侨乡女性时代风采。每期4500份发送全市厅级领导、县处级单位领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各系统妇委会,宣传影响面全覆盖。 建立考核机制 泉州市妇联开展妇联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工作,设立妇联宣传工作优秀奖,整合各基层单位信息资源,形成争先恐后把妇女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反映出去良好舆论局面。 |
相关阅读:
- [ 12-05]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翔安区委宣讲团展开集中宣讲
- [ 12-04]福清市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
- [ 12-03]第四个“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榕举行
- [ 12-02]福建省领导调研省直工委党校与学员交流学习十九大精神体会
- [ 11-30]牢记使命强“三性” 推进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创新发展
- [ 11-30]新店镇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 并落实到征拆等工作中
- [ 11-28]以共治来应对虚假健康信息
- [ 11-25]福州市统一战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召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