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
2017-12-25 12:00: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勍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2月25日讯 记者从泉州市司法局获悉,由泉州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检察官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已征集到各类典型案例385篇,将于近期编印成册发放全市进行普法宣传。 据悉,此次检察官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所征集的案例为2012年以来已生效的全市两级检察院所办理的各类典型案件,以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等领域的案件为主。要求典型案例须在案件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有指导性、新颖性、典型性,对社会具有警示教育作用,且案件生效后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从2015年开始,泉州市司法局先后联手市律师协会、市中级法院开展了律师、法官以案释法活动,并将典型案例编印成册作为普法读本,发放给群众阅读学习,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用群众身边的案例向群众普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
相关阅读:
- [ 12-21]龙岩市司法局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改革满意度
- [ 12-18]莆田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
- [ 12-16]莆田城厢司法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关心慰问困难户
- [ 12-15]松溪县司法局开展“一月一主题”学习讨论
- [ 12-05]厦门市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