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执法人员在福清一鳗鱼养殖场进行检测。
东南网12月29日讯(本网记者 王楠 通讯员 叶雨淋)今日,省、市、县三级渔业执法机构在福清市开展水产品养殖执法专项行动,这也是2017年福建海洋“蓝剑”行动的收关行动。
“两节”专项行动持续至明年2月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水产品将进入消费高峰。近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组织开展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据悉,本次专项行动从2017年12月28日开始,持续到2018年2月28日。
据介绍,本次开展的“两节”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开展生产、用药和销售等“三项记录”检查,规范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秩序,建立有效的可追溯制度;二是开展养殖过程兽药使用检查,查处非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三是开展运输过程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运输过程中非法使用禁药行为。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检查养殖企业的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
2017年以来,全省共检查养殖企业和个体经营3255家(个),销毁药残超标苗种244万尾,销毁药残超标水产品1815公斤,6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龙岩连城的水产品抽检超标案件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10万。
2018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药残抽检、执法宣传力度,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渔政执法和技术支持等多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水产品日常安全监管,对全省水产养殖场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强化生产过程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落到实处,让市民吃得更安心、更放心。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王友喜副总队长(中)、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陈如祥支队长(左)现场销毁违规渔具
福州市执法支队集中销毁违规渔具
今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在福清市三山镇召开违规渔具集中销毁现场会。
据悉,2017年以来,福州市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执法行动。在内陆方面,市执法支队和内陆县渔政执法大队共开展水上执法巡查53次,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查获电鱼船18艘,收缴电鱼设备18套。在海洋方面,市支队和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共开展海上巡查724次,出动执法人员7324人次,登临检查渔船5832艘次,组织市县联合打击违规渔具专项联合行动7次,共查获涉渔“三无”船舶56艘,全部予以拆解,收缴电鱼设备52套、违规渔具1029张(个、套),查处违规渔具案件28起。
今日,福州市支队对2017年执法中收缴的部分违规渔具进行销毁,包括电鱼设备29套、电缆1000多米、水冲式杷刺10套、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360张(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