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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3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公开发布整改落实情况
http://wmf.fjsen.com  2018-01-03 16:47:35 来源:东南网
    

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5月5日至6月6日,省委巡视七组对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7年8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自觉增强政治意识,把巡视反馈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七组向龙文区反馈巡视意见后,龙文区委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

省委巡视七组反馈意见后,区委书记欧龙光立即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省委重要指示,认真领会把握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区委认真落实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七组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认真抓好省委巡视七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区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区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区委常委和相关区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区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在整改过程中,区委书记欧龙光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成立区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审核把关,先后组织协调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会10次,及时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落实跟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并要求各套班子成员要认真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围绕反馈问题对号入座、主动担责、认真落实,形成了区镇村(居)三级联动,各部门合力整改的良好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有力有序落实整改任务

按照“巡视整改全覆盖”要求,区委常委会逐条研究梳理省委巡视七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七组<关于对漳州市龙文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分解6方面18项整改任务,制定113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确定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联络员,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把整改任务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条条有整改”。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还不定期对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与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主要整改事项,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效能办及时电话催办、约谈督办、实地检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使巡视整改过程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推动我区改革发展的进程。自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共制定完善制度39项,收回违规资金3753.128万元。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缺乏长远意识,工作上考虑长远的事情少”的问题。以“三抓三比、十项竞赛”为抓手,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深化供给侧改革,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发展后劲。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出台《龙文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龙文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采取“一户一策”,分类做好指导、救济慰问、帮助就业、扶持创业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完善扶贫长效机制。

二是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力度不够大,存在求稳怕乱思想,一些体制机制与经济发展新常态不相适应,营商环境不够优化”的问题。出台《龙文区招商项目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规范了招商工作;更新完善《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龙文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扶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成立12345平台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加快“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出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意见》及问责暂行办法,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步文镇“撤镇设街”问题,我区已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复后,将立即成立步文街道办事处。

三是针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研究部署不多,普法宣传不够深入,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干部法制意识不够强,依法办事不够严格”的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普法宣传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和综治考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治区工作,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实施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律六进”等活动,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推动普法宣传不断深入。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建立健全执法干部培训考核制度,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干部法制意识;全面推行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营造依法办事良好氛围。

四是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落实从严治党各项举措不够严格”的问题。严格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别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落实责任清单管理全覆盖,全程留痕管理,不断强化班子主体责任意识,把政治理论学习、廉政教育和抓好巡视问题整改融入日常、抓在平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微信、“党员e家”等新媒体,开展“微讨论”“微发言”,交流“微体会”“微心得”,加大纪律宣传力度。坚持挺纪在前,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确保处理的严肃性和示范性,形成严格遵守纪律的氛围。

2.关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针对“区委常委专题研究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工作偏少,凝聚几套班子力量共同服务不够”问题。龙文区委及时听取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相关工作汇报,召开常委会研究区人大事项2项,区政府事项8项,区政协事项1项。区四套班子共同研究部署金砖维稳、创城、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环保、安全、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视察。

二是针对“几套班子党组会议开得较少,研究中央、省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不够深入”问题。区委常委会和区各套班子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领导对信访工作的批示,王岐山同志在巡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等中央和省、市重要文件,做到有传达、有部署、有推动、有落实。

三是针对“区委协调各方不够有力,与其他几套班子之间沟通交流不够经常,解决问题不够及时”和“各套班子成员之间重分工、轻协作,支持配合不够”问题。区委常委会和区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班子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比如,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我区于9月29-30日,分别召开各套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了各套班子成员团结统一,营造风正气顺心齐的良好氛围。

3.关于为民服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针对区党政领导挂钩联系群众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出台《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区党政领导班子分别挂钩1个村(社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

二是针对“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解决不够”问题。区委于9月7日召开区委五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以及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4份配套文件,明确今后全区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的工作方向,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针对“对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不够”问题。进贤新村、龙江小区已竣工安置入住,在建6个安置房项目正按进度加快建设。积极推进两证办理,明发商业广场办证问题已经解决,融都新界、永大星城正在协调解决,万嘉世贸破产重整工作依法推进。

4.关于对巡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针对“2012年巡视提出的工业经济竞争力偏小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推进现有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增资扩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二是针对“产业机构调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税收占比不降反升”问题。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深入开展“追问题、解难题、促发展”活动,用好我区设立的工贸企业应急周转金、惠企基金等扶持资金,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等成本,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六条措施》《关于促进工业创新转型升级七条措施》等惠企政策,扶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今年,我区成功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日本JSP株式会社项目,世界500强企业百威英博雪津啤酒三期工程和ADM预混料工厂投产运行,将有力提升我区工业税收收入。

三是针对“征迁经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和“征迁工作问题虽做了一些整改和规范,但仍然有征迁补偿弄虚作假、征迁工作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锦绣碧湖项目征迁贪腐窝串案,共查处涉案人员13人,党纪立案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起到较强的震慑作用和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全区征迁工作已逐步步入正轨,总体比较健康,目前,未发现征迁补偿弄虚作假行为;对2013年以来发放的征迁工作补贴全面清退。

四是针对“个别区领导仍然领取征迁工作补贴”问题,2名副区长兼任镇党委书记期间领取的征迁工作奖励已全部清退完毕。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针对“区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偏少”问题。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同经济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加强对全区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研究部署和督查考核,5月份省委巡视七组对龙文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共6次研究党建工作。

二是针对“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不够规范、发挥作用不够”问题。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全区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研究部署和督查考核。截至9月份,已开展党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3次,并出台《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考核考评制度。

三是针对“区委对机关、农村、非公企业等各领域党建工作研究部署较少”问题。分解下达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细化机关、农村、非公企业、城市、学校、国企等各领域的党建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举办4期培训班,分批次分领域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的水平。

四是针对“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较少”问题。督促指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进一步修改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一年不少于4次。今年来,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会议分别研究党建工作5次、3次、3次。

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

一是针对“基层组织设置不够规范”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实施意见》,并督促各基层党(工)委抓好落实,已将全区15个党员数超过100人的党总支(支部)升格为党委,30个党员数超过50人的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

二是针对“农村发展党员存在‘近亲繁殖’现象”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朝阳村发展党员存在“近亲繁殖”现象,对朝阳村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现任党支部书记杨洪辉及时任党支部书记、现任党支部副书记杨汝英予以诫勉谈话。出台《关于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近亲回避及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近亲回避对象,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近亲繁殖”现象。

三是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针对巡视反馈的区农林水利局、科坑村党支部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分别对两个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对时任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党支部书记及副局长、组织委员予以约谈,并对区农林水利局局长进行岗位调整,取消区农林水利局党支部违规确定的2名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对科坑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予以约谈,并责令科坑村党支部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未按规定程序转正的2名预备党员。同时,加强对基层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实现全覆盖培训指导,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办法,并强化培训指导和督查通报。

四是针对“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问题。健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定期排查整顿机制,安排15名区领导及30家有关单位挂钩帮扶15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帮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同时,组织对村级全职文员及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着力提升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违建问题突出”问题。开展龙文区党员干部参与违建问题排查专项行动,开发区纪委已对朝阳村1名党员进行立案处理,朝阳镇纪委对科坑村2名党员进行立案处理,其余也正督促相关镇(开发区)加快处理。

3.关于党的政治生活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由区委组织部联合区直机关党工委对全区37个机关单位的75个支部进行了全面督查,对未召开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的支部,责令限期改正,现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是针对“专题教育开展不规范”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召开了区委常委“两学一做”第一、第二主题学习研讨;同时,区委组织部联合区直机关党工委开展督查,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按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抓好“两学一做”主题学习研讨,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针对巡视反馈的区信访局党支部、区文广体局党支部存在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对两个党支部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将党费收缴知识纳入基层党务培训内容,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就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四是针对“会议记录存在虚假现象”问题。针对巡视反馈中提到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支部存在造假记录嫌疑问题,对该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持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予以约谈。召开全区推进“三会一课”工作会,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印制了《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规范统一记录格式;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进行督查指导,并做好结果运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较薄弱”问题。区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研究解决我区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今年来,共有9次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了区委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驻机构改革等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区纪委向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7月和9月,区委书记欧龙光带队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拉练检查,主持召开区直派驻监督全覆盖暨镇党委下派驻村党风监督员动员会。9月22日,区长胡栋良带队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拉练调研。将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措施,通过组织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任前廉政谈话、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作风建设及警示教育专题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回讲堂等形式,对全区干部进行廉政思想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是针对“区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弱化”问题。针对巡视反馈的“区商务局、人社局未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区农林水利局主体责任清单‘五抓五看’精神不一致、责任、时限不明晰”“区信访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应付现象”等问题,对区商务局、人社局、农林水利局、信访局等4名局长进行提醒谈话,督促相关单位对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同时,规范全区责任清单履责留痕工作,根据省委“五抓五看”27条要求,印制《龙文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纪实手册》,并分发到相关单位及其领导,要求对照责任清单,做到履责全程纪实。

三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在村级还相当薄弱”问题。针对基层群众对村干部腐败问题反映较多情况,加大村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17年5月省委巡视组对龙文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共立村级案件24件;探索推行村级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已完成2个行政村的巡察工作,发现问题26个,线索7个,立案4人。强化以案释纪,通过“龙文纪检”微信公众号3次发布、转载有关村级腐败案例,组织召开1次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村级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的意见(试行)》《关于实行镇党委下派村级党风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选拔58名村级(社区)纪检委员、下派39名驻村党风监督员,并组织开展2轮村级纪检委员和党风监督员培训会。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已完成20个行政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占比46.5%;同时,针对在巡察中发现的财务问题,各镇党委、政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镇“三个中心”建设,对农村集体“三资”的预算、审核、备案等事项进行严格监督把关。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责任追究偏宽偏软”问题。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1-10月,给予党内问责11起26人,党纪立案14人,已党纪处分9人。其中,2017年5月省委巡视组对龙文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共给予党内问责8起21人,党纪立案13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起6人;“龙文纪检”微信公众号共曝光典型案例3件,公布纪律审查信息4人次。

二是针对“执纪审查力度不够”问题。不定期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纪检人员监督执纪水平。积极参与市级以上培训9期25人次,区级共开展4期培训,其中3期涉及执纪审查、村级党风监督员、派驻纪检组的业务培训,开展1期集中大培训,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业务能力。今年1-10月,全区共党政纪立案81件,同比增长224%,其中:科级件10件,同比增长100%;大案9件,同比增长50%。

三是针对“担当精神不够”问题。实行机关“下挂”指导和基层“上派”跟班以及抽调办信、办案、巡察等机制,区纪委“下挂”基层干部1人,抽调机关、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办信、办案15人次,参与巡察37人次,跟班锻炼6人,提升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主动办案意识和自办案件能力。今年1-10月,乡镇自办案件10件,派驻纪检组自办案件5件。完善制定《龙文区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考评办法》,采取每月报告、随机抽查、对象自评、各室评议、述职述廉等考评步骤,细化出六大方面考评细则,对年度考评总分排名末尾的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将坚决问责。区纪委于9月25日召开“1+X”常态化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各职能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移交线索情况,督促职能单位开展督查,部署“1+X”成员单位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督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是针对“纪检体制改革不够到位”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区纪委向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两份文件,到8月底,全区共设置12个区纪委派驻(出)机构,覆盖区一级监督单位54家,监督单位比原有的24家增加了30家,实现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规格由副科级升格为正科级。同时,进一步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内设机关改革要求,增加2个事业编制,进一步充实增强人员力量,合理调整岗位分工,较好解决一人多岗现象。

3.关于巡察利剑作用尚未显现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力量仍然较弱”问题。在龙文区编制紧缺的情况下,区委核增2名事业编制干部专职从事巡察工作,进一步配齐巡察组人员;下发《关于推荐充实区委巡察干部库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巡察“人才库”,充实增加52名干部进入巡察干部“人才库”,将14名正、副科级组织人事干部分别纳入组长、副组长“人才库”。

二是针对“巡察震慑作用尚未形成”问题。首轮巡察移交给相关部门的问题线索20条,已办理完毕13条(其中2条合并至其他线索处理),已党纪立案2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2人、书面检讨1人、书面提醒2人、撤销违规设立机构1个;其余7条正在加快核查。对巡察中发现的区农林水利局党组没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班子成员不够团结,互助精神较差的问题,区委对农林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对该单位存在的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午餐补助等问题全部追缴到位。对巡察朝阳村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收缴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回不合规票据、白条借款。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补贴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奖金福利发放没有中央或福建省政策依据、部分奖金福利发放超过省政府政策标准或规定范围、自定奖金福利实施不规范”等三个问题。剔除依据上级政策发放的和编外、辞退、开除公职、重病、死亡人员等因素的,目前,“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全部整改到位,做到应退尽退。同时,已报上级建议问责8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乡镇党政正职3人)。

二是针对“部分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补贴”问题。经核实,共有11名公职人员人大代表领取补贴5万元、4 名公职人员政协委员领取补贴1.2万元,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成。

三是针对“村‘两委’补贴名目繁多”问题。科坑村和朝阳村“两委”干部违规领取奖金福利共5.44万元(其中,科坑村4.45万元,朝阳村0.99万元),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成,并拟对4名村干部进行问责。

四是针对“以会议名义发放公文包”问题。严格执行《龙文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会议经费开支,完善会议费管理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禁止购买任何与会议无关的物品,禁止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2.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区属各单位多数没有公务接待函、审批单、菜单,大部分没有接待对象、事由、标准等信息”问题。在巡视期间,做到即知即改,出台《漳州市龙文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接待审批、接待标准及同城不接待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针对“区领导违规享受定额包干报销接待费待遇”问题。取消区领导定额包干接待费待遇,违规报销的包干接待费已全部清退。

三是针对“接待用品采购及管理随意”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切实规范办公用品及耗材等日常管理的通知》,对办公用品进行严格规范。目前,每个单位都已分别制定办公用品内控、采购制度。

3.关于公车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公油私加、违规发放油补”等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省委巡视七组对龙文开展巡视以来,共对6人进行问责(其中,对区城建局原局长谢建龙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与其他问题并案给予党纪立案审查,对区人大、区政协2名科级干部因公车管理不力给予通报批评;对3名驾驶员因公车私用、公油私加等问题,给予解聘、退款处理。

二是出台《龙文区区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维修、加油等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4.关于公款旅游依然存在的问题

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优势,紧盯公款旅游问题,深入开展“1+X”专项督查。目前区审计局已拟定督查方案,对我区各单位“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情况开展“1+X”专项督查,重点排查公款旅游问题,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将及时移送区纪委。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转发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完善区镇两级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实行票决制及公务员回避制度。

二是对个别干部调任不具备资格条件的,调整到区事业单位任职。

2.关于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比较明显问题

一是针对“超编制配备干部”问题。①针对党政机关总体缺编,但部分区直党政机关超编较多问题,结合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推动干部向缺编单位及乡镇一线交流,共调整4名机关干部到乡镇、开发区任职。严格执行区人大、政协人员编制“只出不进”原则,若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区人大、政协的,根据“闽常办〔2005〕1号”有关规定,行政关系仍留在原单位。巡视意见反馈至今,已通过办理干部退休、干部交流等办法消化机关超编制配备干部9名。②针对区直事业单位总体缺编,但部分区属事业单位超编问题。我区已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共招聘411名编外教师,解决了教育师资不足问题。向上争取并调剂74名事业编制给小学及幼儿园使用(小学67名,幼儿园7名),解决全区小学及幼儿园超编问题。由区委编办会同区教育局对全区小学的编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各小学的实有学生数,重新调整核定各小学编制,解决了二实小超编问题。③针对“未经区委组织部审核把关情况下,仍然从区外调入教师76名”问题。对区外教师及其他专技人才引进、调入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调动手续。

二是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区经信局、人社局、农林水利局、商务局、文广体局、市场监管局等6个机构改革单位超职数配备18名科级干部已全部消化整改到位。

(六)其他方面

1.关于资产、资金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不到位”问题。目前,全区已整改处理26宗,累计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533万元,尚余7家企业10宗407.67万元未到账。对未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企业于10月份全部予以立案,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缴。

二是针对“违规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目前,全区已追缴到账4个建设项目共560.63万元,尚余22家企业31宗1055.97万元未到账。根据《漳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征收行政主体是市住建局,我区已将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企业移交市住建局依法追缴。

三是针对“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区委办、区农林水利局、信访局、蓝田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企业、科坑村、朝阳村涉及相关问题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①针对“2013年7月至2016年,区委办列支加班餐费16.92万元仅有酒店发票,无加班人员登记与审批”问题。区委办及时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并重新整理、梳理相关材料分发给工作人员,要求每个人都要做到熟知、熟用。对财会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财会人员强化责任监督意识,把好财务收支的第一道关口,当好参谋,监督好财务运行的每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加班用餐流程及标准;制定出台办公室内控制度,规范办公用品管理。

②针对“2013年10月、12月,原区水利局以购买粮油食品的发票列支干部职工2013年7-12月午餐补助9.48万元(每人每月300元,每人为1800元),实为购买发放新华都购物卡”问题。区农林水利局已全部清退违规列支午餐补助4.94万元(扣除干部职工在本局食堂实际缴交的午餐费4.54万元)。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水利局局长苏碰周进行诫勉谈话。

③针对“有的违规报销费用,如区信访局2014年列支局长出差餐费的同时,对其发放出差伙食补助1250元;区农林水利局2016年5月支付临时人员专升本学费3225元”问题。区信访局原局长已退还违规领取的出差伙食补助;区农林水利局已收缴该临时人员违规报销的学费。

④针对“蓝田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企业,2013年至2016年合计列支食堂费用158.48万元,均未取得合法票据,仅由食堂开具收据或白条入账”问题。蓝田开发区成立食堂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蓝田开发区及下属国企已于8月底前分别与食堂委托经营的聚餐坊公司重新签定新一轮用餐服务协议,做到资金往来账户明确,正规票据入账。

⑤针对“朝阳镇科坑村、蓝田开发区朝阳村违规票据入账”问题。科坑村和朝阳村两委违规单据入账整改工作已经落实到位,并清退全部相关违规款项。其中,科坑村全部清退违规款项44500元,村民1人清退违规报销手术费549.7元;朝阳村对部分不合规票据立即进行整改,追讨违规款项,整改维修和清洁费等不规范票据,白条借款共8笔51201元,目前已全部追讨到位。

四是针对“个别干部涉嫌侵占公款”问题。该笔款项是用于支付伙食和误餐费,蓝田派出所民警和协勤已全部清退伙食和误餐费共3万元。

五是针对“公务卡改革推进缓慢”问题。按照《龙文区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对办卡量少、零支付的预算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同时,将公务卡使用率纳入2017年绩效考评工作,全力推动公务卡报销全区全覆盖。

2.关于蓝田开发区管理存在较多问题

一是针对“政企不分、管理混乱”问题。组织对政企分离过程中涉及到的股权归并、企业分类、职能定位、监管措施、机构设置、党建工作等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已制定改革方案。

二是针对“预算形同虚设”问题。蓝田开发区从2018年起土地出让收支将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全口径预算,已着手编制2018年土地收支预算,不再安排无预算的支出。

三是针对“土地出让金、转让款未及时收回”问题。①针对“漳州联东金越投资有限公司土地转让金”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第三点“各地与企业已签定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规定,继续执行。②针对“蓝田开发公司土地转让款226.4万元被拖欠多年未收回,公司未收取违约金,也没有收回土地”问题。蓝田开发区已确定收回未征迁部分用地,按实际面积与兴文电子结算;已向科能公司发出律师函,科能公司已同意协商解决;与华立公司正在协调。

四是针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目前,2776.78万元预申请用地保证金仍存于龙文区财政局,蓝田开发区正向龙文国土分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申请退还预申请用地保证金。

五是针对“土地出让金使用超出规定范围”问题。蓝田开发区原本政企不分,资金结算不规范。下一步,要加快政企分开改革,规范资金运作。

六是针对“蓝田开发公司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蓝田开发区已于2017年7月启动追讨、清理历史遗留专项应收款工作,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相关公司寄送律师函追讨代缴款,并通过公证处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七组在龙文区巡视期间共移交信访举报件32件和问题线索8件,涉及19人(科级干部12人)和9个单位。其中检控类信访件31件(重复件4件,实际27件),业务范围外1件,市纪委正在开展初核信访件1件。目前,已办结信访件31件和问题线索8件,转立案7件11人(涉及科级干部5人),已给予党纪处分8人(涉及科级干部3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批评2人,提醒谈话25人。

(一)党纪处分情况

1.原疾控中心主任陈刚峰、疾控中心副主任邱惠敏违规列支上级下拨培训专项经费等问题,陈刚峰涉及其他问题并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邱惠敏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开发区主管公共事业中心副科级领导蔡旭海对下属傅强违纪违法案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中心董事长林煌文、林少迎对傅强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教育局原人秘股股长郑文忠因利用女儿结婚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区农林水利局主任科员陈永顺、科员冯晓巍因违规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给予上述2人党内警告处分。

(二)诫勉谈话情况

1.时任步文镇后坂村党支部书记严国胜、村委会主任严跃宗、财务人员严国良、陈金珠因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款项支出把关不严等问题,对上述4人予以诫勉谈话。

2.时任朝阳村党支部书记杨洪辉、副书记杨汝英因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对上述2人予以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永大星城、万嘉世贸项目办证问题。因“两证”办理的权限在市直部门,市里已成立解决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牵头协调解决。其中,永大星城项目因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影响办证,我区已督促开发商尽快出售剩余房产,专款用于补交土地出让金,力争2018年6月底解决;万嘉世贸项目尚未竣工,不存在办证问题,主要是破产重整问题,目前已招募战略投资人并签订协议,正在按法律程序进行债权人分组表决,力争2018年3月底全面复工。

2.关于蓝田开发区“政企不分、管理混乱”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开发区运作政企不分,资金结算不规范。目前,我区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改革方案,力争2017年12月底实现政企分开。

3.关于蓝田开发公司土地转让款226.4万元被拖欠多年未收回,公司未收取违约金,也没有收回土地的问题。未收回土地转让款项主要涉及三家企业:漳州市兴文电子有限公司尚欠143.412万元,漳州科能电器有限公司尚欠58.485万元,华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尚欠24.3405万元。这些拖欠款项时间跨度长,追讨难度大。我区将加大追讨力度,力争上述款项2018年3月底整改到位。

4.关于蓝田开发公司存在约1279万元长期挂账无法收回,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这部分资金挂账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土地政策、税收政策、招商政策调整等历史原因引起的应收未收土地款242万元。二是蓝田开发区建立之初资金紧张,与市属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进行融资互保后引发的风险损失1037万元。这些拖欠款项时间跨度长,追讨难度大。我区将加大追讨力度,力争上述款项2018年3月底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在省委巡视组和上级纪委的指导下,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区的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基本完成巡视反馈整改任务,但区委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整改任务需分批分期完成,有的整改成果需持续巩固,有的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下一步,区委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坚持不懈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区委将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抓整改,把巡视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巡视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放手,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完成整改任务;需要长期整改和逐步解决的事项,积极主动向上级汇报协调,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并适时根据进度安排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2.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五抓五看”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力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全覆盖。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腐败,特别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常态化运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发现就查、露头就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3.织密扎牢从严治党制度“笼子”。深刻剖析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健全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权力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公车管理、办公用房、财政资金支付、资产管理和征地拆迁等方面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履职,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四位一体”公开,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128957;通信地址: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巡察办公室(龙文区政府大楼503B);邮政编码:363005;电子邮箱:lwqwxcb503@163.com。

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

2017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房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