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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3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公开发布整改落实情况
http://wmf.fjsen.com  2018-01-03 16:47:35 来源:东南网
    

中共惠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5月4日至6月4日,省委巡视三组对惠安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7年8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惠安县委和黄文胜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文学习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等文件,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关键少数,筑牢责任链条。巡视反馈次日即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泉惠石化园区管委会主任等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问题整改责任领导。整个过程按照“以下看上”“由事及人”,县委书记黄文胜亲自指导督促推动,县委副书记、县长赖清正、县委副书记蒋向群和其他县领导牵头推动各领域问题整改,履职尽责、形成合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将17个问题分解为30个项目,制定整改措施119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时限,形成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以超常规举措传导压力、加快整改;成立3个督查组,落实“一周一报告一协调一督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定期听取汇报、具体指导,严把关口、整改到位。

四是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长效。坚持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完成所有问题整改,修订出台规章制度62份,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1)针对落实中央绿色发展理念、省委“清新福建”要求不到位。加强石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召开动员会,制定石雕行业转型提升工作方案和环保规范要求,指导企业从废水排放、车间粉尘处理等7个方面加快环保提升。加大违法处置力度,分两批次共关停76家,立案查处案件7件。督促205家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职业健康基础建设评价合同,组织3700多名工人参加职业健康体检,查处违法企业5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8月份以来召开3次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石粉尘整治工作。深化林辋溪水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编制林辋溪水体达标与水质达标方案,今年完成5个沿溪管网项目,9月份关停生猪养殖户3家、清理溪岸溪床养殖舍6个,加大溪流溪岸垃圾清理力度,林辋溪水质已从劣Ⅴ类提升到Ⅴ类。(2)针对破解发展难题力度不够。一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意见、鼓励科技创新暂行规定,与北京携创公司合作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组织30家企业参加“北京中关村行”活动,今年新增省级科技型企业8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6年底1.38件增至目前5.01件。雕艺展示中心于10月15日交付使用,11月9日至12日举办2017年中国(惠安)国际雕刻艺术品博览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全力服务中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前期,项目于10月份开工。组建县文旅公司,出台加快酒店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及旅游经营点奖励金管理意见,完成大健康产业研究报告,启动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闽台文创园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召开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研究部署补齐民生短板各项工作,出台“1+4”配套文件,明确2018-2020年每年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完成医疗卫生机构部分设备采购,基本完成教育工程包5个子项目、12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二是深化“项目攻坚年”活动,出台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八条措施,至10月底67个未开工项目已开工29个,年底前再开工13个,2018年开工17个,另外8个因业主改变投资意向、项目功能交叉等原因,将调整退出或取消项目。2017年上半年全市“五个一批”项目考核中,项目开工数、固定资产投资均居全市第三,获市委市政府嘉奖100万元。三是制定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扶持措施,推广南山集团缅甸项目成功经验,为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借鉴。四是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方案,截止2016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未超出省政府核定限额。2018年8月底前将严格按照省里部署完成非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全部置换工作,并通过增加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统筹更多资金用于归还政府债务,进一步降低综合债务率。(3)针对社会治理措施力度不大。一是出台“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及奖惩办法”等四份文件,8月份对群众安全感率低的3个镇和班子领导发生违法违纪的3个单位落实大会表态、通报批评、平安奖励金降档等措施。二是开展“千名干部访万家”,解决治安问题281条;8月份组建一支近3万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成4480个前端视频监控点,9月份启动招收4个镇综治网格员173人,提升立体防范水平;深入开展治安“八项”行动,全县实现了立案数和破案率“一升一降”目标,7月份以来评查各类案件100件,开展视频庭审观摩1次,整治执法服务窗口问题13个;上半年群众安全感率继续保持在省市要求90%以上。三是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等手段,及时化解一批社会矛盾和信访突出问题,全县呈现“四下降一好转”良好局面。

2.关于对净化政治生态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和组织人事政策法规及反面典型专题教育,在党校主题培训班开设党性廉政教育课程,增强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开展“圈子文化”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反对拉帮结派承诺书,对苗头性现象及时约谈提醒;将反对搞小团体、小圈子作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和县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的规定内容,县处级干部带头破除“圈子文化”。三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完成科级干部、副科级后备干部廉政档案建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关”。四是在公安系统深入开展主题警示教育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即知即改问题11个,健全完善制度4项。针对公安、医疗卫生系统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责成县公安局党委、县卫计局党组限期整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3.关于对上轮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的问题。(1)针对维稳压力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社会治安满意率较低的问题。持续开展“三个千万”和“转作风、保稳定、促发展”活动,今年来共征集群众反映涉及治安、民生、土地征安迁等问题1252条,已解决1098条。强化信访问题化解,健全领导挂包积案、积案终结、定期接访、考评问责等长效机制,有效化解和稳控2013年以来省市交办的35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常态化组织以“两抢一盗”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全面启动“雪亮工程”,全天候全覆盖开展车巡、步巡、视频巡查等防范工作,2017年前三季度与2013年同期相比,“盗抢骗”等侵财性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04%,破案数上升0.57%,有效增强群众安全感。(2)针对县级福利中心建设至今还处于前期阶段,农村敬老院建设与预期差距较大,新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延迟等问题。县级财政投入资金710万元,完成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国土权属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已开工建设,2020年底建成运营。县级财政拨付镇级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1200万元,紫山镇敬老院已主体封顶、涂寨镇敬老院在建设中,崇武等4个镇级敬老院建设正按时序推进,2018年底建成。县新图书馆、博物馆项目已完成选址、项目设计勘察招标工作,2019年底建成。(3)针对全县石结构房屋量多面广,危房整治进展缓慢的问题。2014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拆除石结构房屋面积1433.1591万平方米,占全县石改任务的69.23%,总体进度按照2018年底完成市下达的五年任务顺利推进。(4)针对水资源制约瓶颈突出等问题。将惠西、崇山片区污水收集和污水支管网建设全部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工程范畴。今年1-9月新增尾水279.7万吨,利用率提升到15.9%;县城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近期将开工,2018年6月份建成后尾水可作为景观用水。(5)针对林辋溪入海河段常年达不到功能区水质标准的问题。2013年以来县财政投入11950万元加大力度整治林辋溪,今年来水质已从劣Ⅴ类提升到Ⅴ类。(6)针对深化水土流失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等问题。2013年我县水土流失率为8.9%、2015年为7.99%,2016年底据测算约下降0.2个百分点,达到7.8%以下。启动美丽乡村第二个五年行动,2017年推动15个省市县示范村建设,开展56个省市县整治村提升,累计已完成39个示范村、210个整治村建设,2019年完成建设50个示范村。(7)针对干部队伍老化,青黄不接,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年龄偏大,整体活力不足的问题。采取招考、招聘、选调等形式加快年轻干部储备步伐,截至2016年底35岁以下干部占全县干部总数48.8%、比2013年上升8.6%。单列推荐产生69名30周岁以下的副科级后备干部,2013年以来提拔71名35岁左右副科级干部,占同期新提拔副科级干部总数33.6%;2016年换届后全县12个镇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9岁,其中35岁以下干部25名、35岁左右党政正职4名。目前全县35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57名,比2013年增加37名。(8)针对斗尾物流园、四海农副产业物流项目、惠安国际商贸城招商、雕艺品交易市场招商等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结合县“十三五”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及重大项目建设实际,对区域功能进行适当调整,其中斗尾物流园:中化拟在泉惠园区建立专属园区,并将斗尾园区变更为化工配套园区,正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四海物流、国际商贸城:因业主投资意愿变更,在原国际商贸城项目用地扩大规模,规划建设大型综合物流商贸园区,目前已与中国物流在今年9月18日厦门投洽会签订意向协议;雕艺品交易市场:重新规划在山霞镇文创园内,于10月15日建成,11月投入使用并举办2017年中国(惠安)国际雕刻艺术品博览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县委履行党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1)针对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问题力度不够。制定县委《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机制,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先后26次研究党建相关工作。制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等文件,开展两轮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出台《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试行)》,健全完善县领导指导党建联系点、挂钩党建重点项目、上党课等相关制度,加大县领导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问题力度。实施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任务工作方案,启动考评情况反馈和谈心谈话活动,督促乡镇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换届后镇党委思想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举办镇党委书记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2)针对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全县新组建“两新”党支部26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提升至91.9%、85.3%;3个覆盖企业数超过10家的联合党支部均已降至覆盖6家,全县联合党支部覆盖企业数从平均7家降至5.9家;12个“空壳”党支部全部清理整顿到位。制定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17条措施,筛选6家非公企业试点推行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的职责任务。广泛开展“争当优秀党员、争创坚强堡垒,助推企业发展、助力‘五个惠安’”主题实践活动,探索推广园区“五联一体”、产城“一核多元”、村企“三同五共”等区域化党建模式,投入近100万元建设城南园区、聚龙小镇等一批党群活动中心,每年县财政安排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经费100多万元,解决好“组建成果巩固难、开展活动集中难、党员作用发挥难”等问题。(3)针对对党员管理监督不够严格。深化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全县58名“失联党员”取得联系41人,逐一处置到位;对未取得联系的17名“失联党员”,按照中组部要求,暂行停止党籍2年,组织再排查再寻找。全县51名“口袋党员”的组织关系已全部理顺,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注重源头管理监督,集中采集全县28284名党员基本信息,使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视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4项措施,全县87名在外地生活未转移组织关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除8名年老不便、长期患病的党员外,返回惠安居住24人,转迁组织关系13人,个人签订定期回乡“参加组织生活”承诺书42人。前移党员管理监督关口,认真分析2013年以来县直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教训,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员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引导全县2.8万多名党员围绕“恪守《准则》《条例》、倡导清廉家风、不发生中央明确的不合格党员6类情形”承诺践诺。开展党员持有出国(境)证件专项排查,梳理建立管理台账,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监督,严肃处置3名违规办理出国(境)手续的党员,给予隐瞒党员身份、多次擅自出国(境)的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事业聘用干部、原副站长刘云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原则性、战斗性体现不充分的问题。(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深入。9月份在县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四个意识”专题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的政治自觉。9月25日召开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县委中心组学习会,编印《巡视利剑》专题片全集解说词,让从严治党工作入心入脑。在惠安乡讯、惠安新闻网开设专栏和专题评述,系统宣传报道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具体学习工作和行动中。10月9日在惠安大众讲坛举办意识形态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反省剖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关常委同志就被组织谈话函询情况作认真深刻说明。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党组相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对“会前、会中、会后”3个环节12个步骤的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解决“交锋不够、辣味不足”等问题。(3)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按规定在民主生活会上就个人问题作出具体说明。巡视反馈的2名县处级干部均已结合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2016年度被泉州市纪委谈话函询情况作具体说明,提出整改措施。下发《关于规范问题线索报批方式和被谈话函询对象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的通知》,梳理今年来被谈话函询的县管干部84名,并向其所在党委(党组)通报,督促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具体说明。

3.关于机关党建缺失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整治的问题。(1)针对“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不够到位。制定《关于推进县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开展“亮旗帜亮身份亮作为,‘五个惠安’建设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促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制定《关于深化“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抓好一岗双责、思想作风、党内监督、促进履职、文明和谐、组织建设等机关党建六项重要工作。今年来县四套班子和法院、检察院25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到所在支部或挂钩单位讲党课。(2)针对支部换届不规范。督促指导6个长期不换届机关党支部完成整改,其中完成换届4个支部,撤销2个支部。对7个违反换届规定程序的机关党支部责令相关党委逐一整改到位,并约谈相关党支部负责人。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业务知识培训,围绕巡视反馈关于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进行重点解读,提高党务干部实际操作能力。制定规范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提醒工作要求,出台《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对今后到届没换届和违反规定程序换届选举等问题的党委和支部进行约谈提醒。(3)针对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督查,对138个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机关党支部进行排查梳理、分析原因,其中需落实整改62个,约谈支部责任人72人次,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处理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及时取消惠建发党支部违规发展对象的党员资格,对该党支部2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县住建系统党委和党办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处置情况。组织编制《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开展发展党员业务专项培训,启动约谈、提醒工作机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

4.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分4期到三明建宁县委党校开展异地培训;举办1期村委会主任法制教育培训班。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调整威信不高、能力不足的村党组织书记5名。突出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落实《惠安县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健全“四议两公开一听证”制度,督导各村将规划建设、资金安排、征地拆迁、低保名额分配等重大事项需事先经过村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并写入村规民约。开展村干部不在岗专项排查,全面清查梳理不在岗的村干部9人,已撤职4人、停发基本报酬5人。建立16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三张清单”,下派16名机关干部驻村蹲点,落实帮扶资金500多万元。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启动消除空壳村“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村集体经济“助力+”工程,开展“党建+金融”双基联动活动,举办村干部创业发展培训班3期、培训107人次,增强村级组织发展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的问题。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制定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工作,督促县镇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指导督促基层纪检组织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强化“一案双查”,先后问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相关领导14名,将分批次对近期办结的问责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强化县乡科级单位“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职责,在乡镇换届后考评中,对各镇领导班子整体运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职能作用发挥以及领导干部作风、品行、廉洁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县委常委会经常组织党风廉政相关议题专题学习,今年来先后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巡视工作条例等重要精神。7月份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树清廉家风,立崇廉家规”好家风建设活动。在惠安乡讯、惠安电视台、惠安新闻网、惠安纪检监察网及其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题专栏。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1)针对案件查办力度不大。一是对2013年以来办信工作全面分析,落实规范处置信访问题线索17条意见,加强催办督办指导力度,2013年以来信访转立案数逐年上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办信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二是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来共立案143件、同比增长6.7%,涉及科级干部16人、同比增长23.1%;已结案1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3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同比增加1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是去年的4倍。三是制定《关于建立惠安县县管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建立全县771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出台《关于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和执纪审查数据填报工作的补充意见》,今年来开展谈话函询410人次。(2)针对对领导干部追责问责不够到位。一是去年已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均已处理到位。对县医疗卫生系统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正在协助泉州市纪委开展调查处理。二是今年来严肃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8起,通报问责党组织1个,问责处理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人员14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3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处理人数同比增长143%。有1名处级干部被市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的意见(暂行)》,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247起违纪违法问题,对应追责而没有追责到位的问题启动责任追究。(3)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够。一是8月份对今年来6名“零立案、零初核、零谈话函询”的县直纪检组长逐一进行约谈,对14名“三转”不到位的纪检组长予以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督促履职尽责。今年来派驻纪检组共开展谈话函询195人次,同比增长87.5%;立案27件,自办案件17件,同比分别增加15件、9件。二是完成县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改革,8月底组织开展现任县直纪检组长适岗性专项考察,9月初制定《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设立18个派驻纪检组,核定派驻纪检组编制56名,9月底派驻机构人员全面到位。三是举办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会,制定《2017年惠安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考评细则》《惠安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明责督责促履责。

3.关于巡察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制定《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召开“1+10”巡察协调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纪检、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职责。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核定巡察办行政编制2名、巡察一组编制2名、巡察二组编制2名,从部门和乡镇调入2名优秀年轻公务员、借调2名干部;下发《关于推荐财政、审计等专业人才充实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调整充实巡察专业人才库,现有财政、审计、工程等专业人才77名。三是强化巡察宣传,在惠安乡讯、惠安新闻网开设专栏,在惠安电视台播放《巡视利剑》专题片。四是县财政安排巡察专项经费110万元,县车改办核定巡察用车2部;完成巡察办办公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五是针对巡察发现的住建系统部分干部职工持证挂靠企业取酬问题,由县人社局牵头在全县开展“证挂靠”清理行动,已排查整改6起。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的问题。(1)针对担当意识不强,存在懒政怠政现象。启动“转作风、保稳定、促发展”系列活动和“比学习、比作风、比奉献、比实绩”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年度转变干部作风、推进工作的总抓手,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修订《惠安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惠安县从严管理干部七项制度和监督约谈、乡镇包片联村干部管理、镇机关出勤住勤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出台《惠安县重点项目和中心工作一线抽调人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组织制定《惠安县关心关爱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实施意见》,健全政治激励、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各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对福建惠香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系原县粮食局下属国有企业、一直被民营企业新惠香公司无偿占有和使用问题,成立该场地清退领导小组,严肃约谈新惠香公司负责人,发布公告要求在厂区内企业和用户限期自行搬离,9月25日全面完成场地清退工作,收回被无偿占用国有资产;并对商务系统国有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2)针对精神状态不佳,作风懈怠问题时有发生。出台年度绩效评估方案,对乡镇首次进行季度考评,增强绩效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暗访”制度,启用行政服务中心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严查精神状态不佳、作风懈怠等问题,坚决治理“慵懒散”。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赌博、嫖娼和失信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2013年以来参与民间借贷、赌博、嫖娼等被公安机关处罚的19名党员干部严肃处理,提高震慑力。

2.关于个别党员干部纵酒酗酒致人死亡的问题。一是严肃进行调查处理,6名相关人员均已处理到位。二是强化作风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县12个镇、6个县直单位和1个工业园区“转作风”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把严禁党员干部纵酒酗酒作为重点,密切关注“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问题新变异,通报曝光3起典型问题。部署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县法院开展“以案为鉴严规肃纪”专项整改活动,制定《惠安县人民法院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试行)》,明确工作日一律不得饮酒、外出用餐报告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县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大讨论活动,召开6场次纪律廉政联席会议,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订《讲规维矩承诺书》,手写心得体会123份;落实“三必谈”制度,开展“廉政家风”主题家访活动55场次。

3.关于违规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消费问题屡禁不绝的问题。(1)针对违规公款旅游。一是由“1+X”职能部门定期碰头会商,县财政局、外事侨务办、工商联等先后下发通知,督促县镇各单位对2013年6月以来绕道公款旅游、探亲,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县人大2名干部退回参加异地商会换届有关活动违规报销差旅费6360元。二是由县工商联制定《惠安县异地商会活动公务出差制度》,重申请示、财务、监督、邀请等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参加异地商会活动要求;县财政局、外事侨务办联合制定《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接待费管理、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差旅费管理等。(2)针对违规公款送礼、公款消费。一是给予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建筑学会负责人林锦枝行政记过处分,收回违规违纪资金37248.30元。县商务系统党委给予县直属粮库主任、党支部委员许朝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县商务局党组给予其撤职处分,收回2014至2016年以发放劳保用品、工作服名义购买购物卡的资金67528元。二是全面梳理今年来涉及公款送礼、公款消费问题线索8条,已办结1件,处理1人,其余7件正在办理中,收回违规报销款项349950.87元。三是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宣讲暨工作培训会,围绕公务接待、规范经费支出和工会经费使用等8方面内容开展宣讲,汇编宣讲材料下发县镇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四是制定《关于建立“1+X”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将违规公款送礼、公款消费问题作为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专项督查内容,今年来开展专项督查27次,累计检查相关单位254次,发现问题47条,移交问题线索20条,发出整改督办函33份,查实问题1起,处理2人。县审计局制定《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公务支出预算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带病提拔”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组织对2013年以来4名涉及“带病提拔”的县管干部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程序进行倒查,加强“带病提拔”专题分析,进一步细化任前审核程序,梳理完善《惠安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细则》。在县纪检派驻机构改革等科级干部调配中,全面落实考察预告、考察责任、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和任前听取纪检机关意见、选任工作全程纪实等制度。在今年乡镇换届后考评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工作中,专门征求纪检、法院、检察院等职能部门意见,对有异议的6名拟晋升职级人选全部暂缓办理,把预防“带病提拔”贯穿干部选任的全过程。

2.关于领导干部子女提拔重用过多过快的问题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建立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子女及亲属在本县工作情况信息库,为从严把握提拔使用提供基础信息。开展领导干部子女提拔重用情况自查,2013年以来提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县处级干部亲属,均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和选拔任用程序,其中提任时属本县在任县处级领导干部亲属的,均按规定事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制定《惠安县实名推荐干部暂行办法》,约束领导干部推荐提名权,强化推荐责任追究。坚持先定原则后定人调配办法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干部调配原则和人选资格条件,突出适岗性选拔使用干部;对涉及领导干部子女及近亲属提拔使用的,严格执行事前报批制度。

3.关于县直机关长期借用事业单位人员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借用到县农林局、住建局、卫计局等34个县乡机关担任股级职务的139名事业单位人员已全部整改到位。定期对县乡单位股级干部选任、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责成限期整改到位。修订《惠安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数核定、任职资格、选任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规定,杜绝借用事业单位人员到机关担任股级职务情形。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公安系统发生系统性腐败,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纪的问题。成立以副县长、公安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抓教育整顿,5月26日起开展以“刮骨疗毒、正风肃纪,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公安队伍”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集中学习13场次,专题学习4场次,观看《警钟》系列教育片8场次。二是抓主体责任落实,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22人次,局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挂钩单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4场次,对出现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4个单位班子领导约谈14人次;排查全局民警廉政风险点434个,制定防控措施410条。9月21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查摆根源,深入剖析,狠抓整改。三是抓督察检查,对局属28个单位开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开展督察56场次,编发督察通报18期,通报单位92个次、10人次。四是抓追责问责,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3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5人,告诫谈话3人。五是抓制度建设,完善出台《惠安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中共惠安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等4项制度,全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2.关于医疗卫生系统发生系列腐败案件,一些医院负责人涉嫌利用职便谋利的问题。县卫计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措施,责任到人。一是狠抓教育整改,完成对系统各单位今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评工作;完成8家下属单位廉政防控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的制定;对3家卫生院和5个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举办4场次廉政专题党课。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行为,对5名涉嫌违规收受钱款的医务人员进行约谈,其中立案审查1名,追缴违规钱款24000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处6起群众投诉件;完成对3家医院药品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监督检查;完成对10家下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津补贴发放情况及出勤情况检查,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批评2人。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工作;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健全会议决策、班子沟通协调机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1人。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落实长效机制。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三组先后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批3件,移交信访举报93件。县委和县纪委高度重视,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分析研判,视情分别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方式开展调查处理。移交的3个问题线索,已调查终结1件,对涉及的1名党员干部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1件正在办理,对涉及的8名干部已处理1名、立案审查3名、正在核查2名、按管辖权移送相关机关处理2名;1件经与巡视组汇报,拟暂存待查。移交的93件信访举报件中重复件28件,实有65件,均已办结,其中予以立案审查13件17人(含已处分5件7人)。

根据巡视组移交和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王宇清、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一队队长林志刚、净峰派出所教导员程军、交警大队山霞中队中队长庄春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给予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监所检察科科长、党支部书记兼驻县看守所监察室主任陈维岚撤销党内职务,由县检察院给予其撤职处分;给予县法院执行庭法警雷阿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县法院给予执行庭副庭长杨伟峰、执行庭法警雷阿斌撤职处分;县信用联社党委分别给予人力资源部主任出晓峰和百崎信用社副主任、县农村信用社第五支部副书记曾伟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县信用联社给予人力资源部主任出晓峰、百崎信用社副主任、县农村信用社第五支部副书记曾伟坚和张坂信用社副主任张振阳撤职处分。给予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建筑学会负责人林锦枝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直属粮库主任、党支部委员许朝阳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给予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事业聘用干部、原副站长刘云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石粉尘噪音污染严重,迄今仍未能彻底解决。

未完成整改原因:惠安县石雕石材企业1000多家,石粉尘污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疏堵结合,进行全行业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分类整改提升,才能确保稳步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石雕企业分类处置意见,按照“关闭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迁移转产一批”的工作思路,分期分批、分阶段稳步推进;同时,加快石雕集中加工区的规划、建设和招商工作,推动环保除尘设备、降噪设施、固废循环利用、数控生产设备等先进清洁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其中,2018年3月前完成“关闭取缔一批”任务;2018年6月前完成“整改提升一批”任务;2018年12月前完成石雕集中加工区三通一平建设,同时引导一批迁移转产类企业入驻建设。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2.2016年7月县委新班子换届后,共确定重点项目167个,至10月底还有38个项目未开工。

未完成整改原因:30个项目主要受国家调整融资政策及收紧用地、用林、用海审批等因素影响前期工作进度;8个项目因业主改变投资意向、项目功能交叉等原因,将调整退出或取消。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一月一督查”制度,督促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促成项目开工建设、早见效益,确保12月底前再开工13个,2018年12月底前再开工17个。加快招商力度,尽快置换拟退出或取消项目。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

3.县级福利中心建设缓慢,6个农村敬老院建设未完成,新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延迟。

未完成整改原因:项目受征地拆迁难度大、多次易址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变化等因素影响,整体推进较慢。

下一步整改措施:社会福利中心已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完成地上建筑部分楼层建设,2019年完成建筑主体建设和内部装修,2020年正式运营。县级财政已拨付镇级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1200万元,计划2017年底涂寨、紫山2个镇级敬老院完成主体封顶,崇武、小岞、螺阳、黄塘4个镇级敬老院完成前期工作,计划2018年底建成。县新图书馆、博物馆项目已完成选址、项目设计勘察招标工作,计划2019年底建成。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来的集中整改,我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三组的关心指导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足功夫,持续深化整改工作。

(一)持续筑牢“四个意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四个人”要求和对县一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中央“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等重大决策在惠安落地生根,做到时刻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

(二)持续深化整改工作。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深化整改工作,同时把完成巡视问题整改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固化成效,以整改的实效体现“政治巡视”“政治体检”的功效。

(三)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以主体主责意识全面履行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党建项目化,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全力支持县纪委履行“五抓五重”,教育引导全县上下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持续统筹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和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以及市委“五个泉州”等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创新升级海洋美丽幸福“五个惠安”,以问题整改成效、良好作风建设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更好开展,努力在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中走前列、作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90958;邮政编码:362199;电子邮箱:haxsgk@126.com。

中共惠安县委

2017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房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