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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3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公开发布整改落实情况
http://wmf.fjsen.com  2018-01-03 16:47:35 来源:东南网
    

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3月22日至4月22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科技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7年8月1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部署推动整改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会后,厅党组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督查工作机制,并于8月11日召开厅党组、厅党组(扩大)会议。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政治巡视要求,不断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照单认领,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于一些共性或历史遗留的问题,下大气力找出病灶,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2.层层压实责任。厅党组坚持压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方案》(闽科党组〔2017〕37号)和《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闽科党组〔2017〕41号),整改工作由厅党组书记陈秋立同志总负责,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对相关整改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分管的处室(单位)逐条研究、落实整改。同时,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力求事实清楚、问责到位、制度跟进。

3.积极落实整改。各整改责任厅领导和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求,立即行动起来,查认识、理责任、抓整改。马上能解决的,立行立改;存在突出问题的,开展专项核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历史遗留难点问题,较真碰硬,倒逼推进;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注重从监管上落脚、制度上完善;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组逐一核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厅党组书记陈秋立同志组织召开6次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措施和报告。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剖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落实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科技发展的实际行动。

4.注重标本兼治。厅党组在整改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在件件有着落上发力。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既盯住具体问题,落实当下整改的措施,又做到举一反三,着眼于形成长效机制,把落实巡视整改与推动科技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对现行一些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进行分析梳理,特别是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项目安排、直属单位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共16项,努力形成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使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硬”,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着力推动管党治党到底到边、全面从严。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

(1)党组党的意识不够强,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位,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科学制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有效发挥厅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厅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党内法规,坚决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政治生活。9月30日,厅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认真执行《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议事规则》《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每次党组会议,党组书记都最后一位表态发言,保障议题充分讨论。

(2)党组党管干部的责任担当不足,党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对干部培养、管理和教育统筹考虑不多、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管干部的政治责任。厅党组定期专题听取厅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加强对干部培养工作的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和充分酝酿,按照人岗相适的要求,统筹推进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二是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会议研究等环节强化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三是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推进干部到一线锻炼,目前全厅有16名干部参与援藏和基层挂职锻炼。四是强化干部教育。统筹考虑,详细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五是发挥组织人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条件财务等部门作用,强化对干部日常监管。

(3)党组对科技项目和专项经费管理存在“宽松软”、对直属单位及下属企业“财、物”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设立项目监管处(暂名),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等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修订《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细化到期无法验收结题项目的分类管理。四是完善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和中期监理中的财务评审规则,加大在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环节中财务审核和预算执行的抽查力度。五是加大对违反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黑名单”制度。六是调整和规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方式,定期对直属单位及其下属企业进行财务监督检查。七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定期检查制度,与直属单位签订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书。

2.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4)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科技创新的指示精神不够深入,政绩观存在偏差,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上,重“显绩”轻“潜绩”,缺乏更具有普惠性和长效性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及政策举措,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厅系统各党组织年度学习重中之重,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笃行实干。二是开展专题讲学,定期选送厅党组成员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各类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技创新政策培训活动。三是发挥鼓岭科学会议集智效应,今年以来共举办3场,聚集近50名省内外高层次人才为推进科技创新献计献策。四是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督查和评估机制,9月下旬与省委、省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贯彻情况督查调研活动。五是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获批建设,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六是加快推进《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赋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处置自主权,目前条例已通过省人大“二审”。七是加大力度推进普惠性政策制订和落实,从2017年起全省统筹13.96亿元,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分段补助、增量奖励。八是充分履行省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加快推动“五新”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九是出台《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筛选第一批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项目84项。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评估命名第一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其中企业类22家,占到70%以上。

3.关于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不够认真问题。

(5)虽然出台《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但落实不到位,在项目实行委托监管、省市两级科技部门跟踪检查等方面存在“形式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设立项目监管处(暂名),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三是修订《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细化到期无法验收结题项目的分类管理。四是完善重大专项立项和中期监理中的财务评审规则,加大在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环节中财务审核和预算执行的抽查力度。五是加大对违反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黑名单”制度,并将“黑名单”信息推送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系统进行联合惩戒。

(6)福安市13个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到期未验收项目,涉及补助资金额810万元,已拨付586万元,但这些企业均处于停产倒闭状态,省科技厅未及时采取应有措施,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厅领导对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相关负责人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原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宁德市科技局、福安市科技局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省科技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督促宁德市科技局、福安市科技局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宁德市和福安市有关部门处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两年内不再委托其验收。三是将福安市泰丰电机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所承担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有关情况函报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建议项目终止。四是中止福建绿叶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尤迪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分别承担的省创新资金项目和区域重大项目。五是对上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列入省科技计划资信管理系统的“黑名单”,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三年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7)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一阵风”现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查摆问题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严格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制定好工作方案,扎实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每个班子成员思想上真正受到触动、得到洗礼、受到教育。班子民主生活会后及时制定个人整改清单,并照单落实整改。

(8)厅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6日,厅党组书记在厅党组会上带头作了自我批评,对其他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教育,要求切实提高认识,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示范推动组织生活会制度有效落实。二是今年5月,厅党组成员均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廖俊波同志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虚心听取和接受所在党支部党员的批评意见,同时对所在党支部每个党员提出有针对性的批评意见,会后都能及时制定个人整改清单并落实整改。厅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厅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厅系统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是9月30日,厅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举措。

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9)厅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机关轻基层现象,厅党组对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制定印发了《省科技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厅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二是将党建工作培训常态化,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厅系统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培训。三是厅机关党委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省科技系统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指导计划表》。四是认真做好任期届满换届工作。厅机关党委和福建海洋研究所分别于2016年12月28日和2017年7月26日完成换届工作。

(10)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未实行全覆盖,直属单位共有6家下属企业未成立党组织问题。

整改情况:除了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省微生物药物试验中心没有中共党员外,其他4个单位实现了党建全覆盖。一是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在巡视整改期间建立党支部并开展组织生活。二是省多特技术开发公司现有1名中共党员,编入省测试技术研究所第二党支部。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兼职技术人员中有9名中共党员,编入省微生物研究所党总支下辖的3个党支部。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现有1名中共党员,编入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党支部。

(11)先进党支部和厅领导所在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厅政策法规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达到规定次数且未开展相互批评,未按月收缴党费,党支部书记多年未上党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3日,由分管厅领导对政策法规处原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一先三优”表彰对象的考核把关。三是严格按照《2017年度省科技系统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指导计划表》,排查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基本制度执行情况。

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12)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4名党支部书记违规超期停滞、变更目的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4名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分管厅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审批备案、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干部因私出国(境)承诺制,严格按照审批的地点、事由、时限出国(境),并在回国(境)后10天内上交因私证件。

(13)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党员未参加党支部生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办公室、人事处、农业科技处党支部和省测试技术研究所第二党支部分别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深刻反思,支部书记和当事人在大会上分别作了自我批评。郑某已于2017年5月9日办理完辞职的各项手续,组织关系已转到其本人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党组织。二是督促抓好《2017年度省科技系统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指导计划表》的落实。三是把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年终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内容。四是坚持每半年开展1次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检查,督促党支部加强与流动党员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4)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的班子成员自身要求不严,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省科技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抓“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从明年开始,每年初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述廉考核工作,并形成制度,加强干部群众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全方位监督。四是建章立制,完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评审办法,建立厅机关干部评审回避制度,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随机抽选机制和评审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将关口前移。五是强化精准监督,紧盯重要节点,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补助和科技奖励等工作的管理监督,严禁领导干部以权谋私。

(15)驻厅纪检组抓监督的作用发挥不明显,虚监、弱监问题突出,“一案双查”做得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能力和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督促党组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并对巡视反馈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二是强化执纪审查。对原有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大清查,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逐一认真核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对核查结果作出严肃处理。有计划地开展巡察,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纪违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弛而不息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巡视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强化精准监督,紧盯重要节点,聚集“关键少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四是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干部选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事项的日常监督;运用科技手段,逐步建立科技厅系统处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全面摸清“森林”状况。

(16)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一些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对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多名新提任干部对照检查材料未进行深入查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教育,坚持每半年组织一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组织厅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到榕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提高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各处室“一把手”和各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抓部署和检查落实。厅党组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指导和督促各处室、各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重新审核干部对照检查材料。11名干部重新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同时对这11名干部和把关不严的人事处2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五是已对厅人事处原负责人涉嫌醉酒驾驶党纪立案、停职检查,待司法机关处理。六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厅党组支持驻厅纪检组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关于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

(17)项目审批流于形式。省力捷迅生物高科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获省科技厅重大项目补助80万元,但巡视组实地查看工商登记的住所,却找不到该公司;泉州市捷高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斯蒂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国创项目监理材料、验收资料中,销售收入、税收造假,仍于2013年和2014年通过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一)关于省力捷迅生物高科有限公司,一是由分管厅领导对对外合作处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宁德市科技局、柘荣县科技局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省科技系统进行通报批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两年内不再委托其验收。(二)关于泉州市捷高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斯蒂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一是责成泉州市科技局,将参加验收的专家列入“黑名单”;二是函报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建议撤销项目验收合格结论,并按该中心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三是将上述两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列入省科技计划资信管理系统的“黑名单”,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三年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工作规程,改进项目评审立项方式,建立项目管理过程的抽查制度,修订《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18)科技经费监管不力,许多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一些企业未按规定管理使用科技经费问题。

经分析:2012年至2016年到期未结题项目314个,主要是区域重大项目、创新资金项目、重点项目以及少量的重大专项专题项目,无法结题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变化,或企业倒闭,或经济指标暂时无法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对由企业为主承担的区域发展、星火、创新资金和对外合作产业化等四类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补助”方式,并对这四类项目将监管重心后移,建立省市联合的验收制度,强化验收管理。二是加强项目验收管理。修订《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强化到期无法验收结题项目的分类管理,细化任务书完成的结题结论,将验收结论从“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改成“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更加真实、客观地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结题评价。三是加强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在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环节加强财务审核和预算执行的抽查工作,严格实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和财政资金安全。四是加强项目资信管理。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建“资信管理模块”,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评审专家等进行资信管理。对强制中止和强制撤销的项目,将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并作相应处理。

(19)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汇川物联网有限公司、三元达通讯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均未对科技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未分开核算,涉嫌套取科技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三个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发现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未分开核算,但尚未发现套取科技经费。二是由分管厅领导对厅发展计划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和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基础研究处、政策法规处原负责人6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对宁德市、福州市、柘荣县、鼓楼区等市县(区)科技局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省科技系统进行通报批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两年内不再委托其验收。四是责成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汇川物联网有限公司、三元达通讯有限公司立整立改,对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进行独立核算。

(20)宁德市科技局为筹建市科技服务中心,向省科技厅争取资金935万元,但未用于研发,而是用于市科技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935万元资金中违规使用资金435万元,收回违规使用资金200万元。二是由分管厅领导对涉及相关项目的农业科技处原负责人以及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发展计划处、农业科技处负责人4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对宁德市科技局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省科技系统进行通报批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两年内不再委托其验收。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督促宁德市科技局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宁德市有关部门处理。四是将项目承担单位宁德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宁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列入省科技计划资信管理系统的“黑名单”,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三年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21)有的专家评审不公正。进源(福建)鞋业有限公司2013年底已处停产状态,但其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鞋服生产供应链中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仍于2013年至2014年先后通过项目立项评审、专家中期验收等,共获科研项目经费450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二是由分管厅领导对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负责人和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原负责人等4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泉州市科技局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省科技系统进行通报批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两年内不再委托其验收。四是中止该项目。责成泉州市科技局、晋江市科技局负责追回进源(福建)鞋业有限公司违规使用省财政经费345万元;对拨付给合作单位使用的省财政经费105万元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追回违规使用经费;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泉州市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取消进源(福建)鞋业有限公司和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科技项目资格。五是对参与评审的专家作不良资信记录,取消省级科技项目评审资格。六是进一步完善重大专项立项和中期监理中的财务评审规则,增加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评价内容,并加强过程管理。

(22)有的中介机构在包装科技项目中行贿问题。2009至2016年,泉州市鲤城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原局长吕华元收受三家中介机构贿赂36.5万元,为这些中介机构所指导的企业顺利通过项目申报、监理、验收提供帮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泉州市鲤城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原局长吕华元受贿案通报各设区市科技局、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用身边的案件警醒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互相监督。二是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对各设区市推荐的以企业为主牵头承担的区域发展等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在项目立项时暂不拨付资助经费,由承担单位先行投入,实施项目验收通过后,才可获得后补助经费,确保财政资金用于研发。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监管重心后移,对地区推荐的“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项目,采取省市联合验收制度,按实施实际成效和项目实际投入进行分档资助。四是对承担单位通过中介机构“包装”项目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列入项目管理“黑名单”,对立项项目予以强制中止或撤销,追回资助经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关于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入股下属企业问题突出问题。

(23)厅基础研究处、福建海洋研究所两位同志未经批准在社团组织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厅系统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清理规范厅系统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工作,林某已辞去兼任的省科学基金研究会秘书长职务;杨某因工作需要,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其按有关规定兼任中国太平洋学会海岛与海岸带管理分会会长。目前已完成厅系统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清理规范工作,46人辞去兼任的社团职务,7人按管理权限经审批继续兼职。

(24)违规取酬,2016年2月省微生物研究所所长林某领取2015年4月至12月的工资和绩效等“补差”约3.7万元、“2015年度效益奖”3万元,2010年至2017年党总支书记陈某共取酬34.3万元、副所长连某共取酬12.52万元;以及科瑞药业公司将原值150.96万元(账面净值23.38万元)的固定资产设备违规报废出售,仅收回货款0.83万元,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关于违规取酬。一是省微生物研究所三位所领导已全部清退违规取酬53.611万元。二是印发《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厅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选派科研人员服务企业的管理及取酬办法。

(二)关于下属企业重大固定资产违规出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一是由省微生物研究所领导对科瑞药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二是督促省微生物研究所推动科瑞公司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安全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机制。同时,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对省微生物研究所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对省微生物研究所班子其他成员根据核查结果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25)省信息研究所和省海峡信息技术公司员工每月从省技术市场协会取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4位相关责任人清退违规取酬2.82万元。二是由所领导对上述4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厅系统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兼职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从严掌握。

(26)部分退(离)休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取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位相关责任人(均已退休)已全部退回违规取酬共7.78万元。二是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厅系统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协会的管理,对确因工作需要在社团兼职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从严掌握。

(27)武夷山生物研究所原所长违规入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该同志已全部退回省海峡信息技术公司5000股股权和违规分红1.169576万元。二是鉴于该同志目前已调离我厅,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28)班子成员下基层偏少,指导全省科技创新、引领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基层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通知》(闽科综〔2017〕9号)。二是正在加快研究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是厅党组成员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下基层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参加超标准接待活动、不得收受纪念品、礼品和土特产。

(29)2013年至2016年,省科技厅机关财务以“经费支出-委托业务费”名目转嫁会议费到各直属单位列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13年至2016年,213.59万元会议费均为厅机关委托直属单位承办的会议费用,厅机关根据审定的会议决算金额从年初预算资金中转账支付给各承办的直属单位。二是厅机关委托直属单位承担的会议费用,将按照“费随事转”原则,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所需经费直接纳入承担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三是对于2017年已经支付的委托直属单位承办的会议,厅机关将调整为以“会议费”科目列支,而承办直属单位则调整为以代收代付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尚未支付的委托承办会议经费,将直接在厅机关进行报销处理。四是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厅机关会议费管理。

2.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

(30)落实中央公车改革精神滞后,厅对外合作处长期使用省科技交流协会奥德赛汽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关于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公车管理的监督检查。二是对厅对外合作处原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尽快将奥德赛汽车上缴或申请报废(该车于2003年10月购买,2014年7月后未曾使用)。

(31)厅星火计划办公室闽K03568君越车2013年10月9日至12日四天共加油313升问题。

经核查,未发现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2013年10月9日至12日期间,该办在原日常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因10月10-11日组织召开“2010年度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考评会”及筹办10月24-26日在福州召开的“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南部片区协作网工作会”等公务需要,较频繁安排该公务车辆出行,涉及福清、浦城、武夷山、机场等多个地方,用车行驶里程达1600公里。同时天气比较炎热等,出现短期加油量升高。2016年2月24日公车改革后,该车辆已停驶封存,并与该车驾驶员解除了聘用合同。

整改情况:对此次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剖析,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星火计划办公室内部控制手册等制度,加强日常支出管理工作,细化报销流程。

(32)省测试技术研究所闽K12818尼桑2.0小车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平均百公里油耗19.65升问题。

经核查,未发现公油私加、私车公养等问题。由于该车辆这一时间段先后有2-3名驾驶员驾驶该车,个别驾驶员存在不良驾驶习惯,经常驻车长时间怠速等候未及时熄火。另外,该车辆保养不及时,车况较差,也没有及时报修。还有车管人员在里程等数据统计上比较简单化,对该时段的里程数统计不够准确,存在着统计里程数概数取整现象。综合上述因素,造成公里数未增加、实际油耗增加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厅领导对省测试技术研究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由该所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已对相关责任的驾驶员予以辞退。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该单位车辆派遣和定点加油、维修的监督管控,规范车辆管理、财务报销等制度。

(33)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闽K02538君越车2016年春节放假前一天及节后上班第一天均加满油,2013年至2016年保养维修18次共支出10.43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对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进一步核查该单位违规使用车辆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该单位车辆派遣和定点加油、维修的监督管控,规范车辆管理、财务报销等制度。

(34)福建海洋研究所超范围发放评审费、超额发放绩效工资。该所2013年9月和10月报销4次项目评审会费用,与会人员(含工作人员)均领取评审费750元/人;2016年度该所在职人员69人工资及项目绩效支出可发放总额为1224.78万元,但2016年该所年纳税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有56人,合计1280.39万元,工资明显超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关于违规或超标准、超范围领取评审费。一是对福建海洋研究所2013-2015年评审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已退还违规领取钱款共17.075万元。2016-2017年无此类情况。二是督促该所修订完善评审费、会议费支出等相关财务制度。三是在厅系统开展违规或超标准、超范围领取评审费、课酬专项整治活动。

(二)关于超额发放绩效工资。一是对福建海洋研究所超额发放绩效工资问题进一步核查。二是督促指导该所依据当前国家和省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并规范发放,切实完善工资及绩效管理制度。

同时,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对福建海洋研究所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对福建海洋研究所班子其他成员根据核查结果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3.关于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35)省信息研究所下属国有企业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包括公款娱乐消费、公款购买月饼、违规接待、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等违规钱款共计32.12534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退回违规钱款共计32.12534万元。二是对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对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原、现班子其他成员根据核查结果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予以政纪立案。三是举一反三,针对类似问题组织自查,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对国企管理的政策制定出规范的管理办法。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36)擅自设立奖励办,使用“党组秘书”这种不规范的职务名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我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规范使用奖励办名称,奖励办是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三是不再使用“党组秘书”这种职务名称。

(37)省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共服务中心未核定科级及七级、八级职员职数,但配备正副科长8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9月8日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已发文废止《省科技厅关于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的批复》。二是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重新进行了内设机构设置,不定级别。三是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做好岗位聘用,并明确在岗位设置方案外的内设机构不定级别。

(38)干部档案专项整治不到位,有的信息不准确,有的重要档案材料不完整。落实“凡提四必”不够到位,干部“三龄两历”审核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对干部“三龄二历”等档案重要信息进行全面审核,认定结果干部本人核对签字。二是9月8日厅党组会议专题对王某等28名干部档案年龄进行了认定。三是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补充和规范档案材料。

(39)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提任机关科级干部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推荐范围过小,部分提任干部民主推荐得票数过低,干部考察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范围太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5月开始,在厅机关3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1名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察中,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及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参加人员范围扩大到厅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组常务副组长及所在处室全体干部约20人。二是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推荐范围扩大到分管厅领导、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 (单位人数在20人之内的,为全体干部职工)。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规程,民主推荐环节采取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以及二次会议推荐办法。四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考察组对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五是逐人建立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及时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材料归档。

(40)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完整,对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处理把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要求少报、漏报的7人如实补报并作书面说明。二是已函询相关责任人,并责成作出书面说明,由分管厅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由分管厅领导对人事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先后2次举办培训班,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督查室主要负责人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作专题辅导讲座。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视组移交的16件信访件和1件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分析排查,开展分类处置工作。对检控类信访件12件11人和问题线索1件1人,经谈话,已了结9件6人,转暂存待查1件1人;经函询,转拟初核1件3人;对涉嫌醉酒驾驶的厅人事处原负责人直接予以党纪立案;经初核,拟对违反公务回避制度的厅社会发展科技处负责人予以诫勉。对业务外信访件4件,经转厅职能部门办理予以了结。对巡视反馈报告中的问题线索,拟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对4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予以党纪立案,1名正科级干部予以政纪立案,1名正处级干部(已退休)予以诫勉,具体为:因违规兼职取酬及下属企业重大资产违规出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拟对省微生物研究所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因超范围发放评审费、超额发放绩效工资问题,拟对福建海洋研究所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因下属国有企业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拟对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对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予以政纪立案;因春节期间单位公务车辆违规使用问题,拟对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因长期使用省科技交流协会奥德赛汽车问题,拟对厅对外合作处原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巩固整改成果,抓实抓紧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厅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全省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紧盯巡视反馈意见中基本完成的1项问题和未完成的4项问题,抓进度、强举措、促成效,使反馈的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1.基本完成的问题(1项):厅机关人岗分离问题比较严重,长期向直属单位及外单位借用干部29人;在厅机关有职数的情况下,仍占用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处级职数问题。

情况说明:8月21日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厅机关所有借用人员一律清退、不留一人。借用的29名干部中,24名已于9月21日前立即清退回原单位工作(其中巡视期间已清退7人),其他5名为借用省知识产权局人员,因任务尚未完成或暂时没有合适接替人选。2018年6月30日前清退所有借用人员,解决占用省知识产权局职数问题。

2.未完成的问题(4项)

(1)超职数配备干部,省微生物研究所正处领导职数1名,但配备正处级领导职务的所长、党总支书记各1名问题。

情况说明:正在与省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商请将省微生物研究所党总支书记平级调到直属单位任职。在此基础上,将省微生物研究所所长编制和行政工资关系转入省微生物研究所。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2)2014年12月陈某由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调任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工作,至今未能按正处级待遇领取工资问题。

情况说明:正在与省有关部门沟通汇报,解决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陈某遗留问题。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3)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重视不够,16个直属单位有9个班子配备不齐问题。

情况说明:8月,开展了直属单位干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已制订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方案,拟综合考虑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干部队伍现状,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分期分批开展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等9个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配备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4)厅机关轮岗交流少,处级及以下干部有14人在同一处室任职超过10年问题。

情况说明:经进一步梳理,14名干部中,4名任职期间曾在基层挂职锻炼;3名离最高任职年龄不满5年,按规定可不轮岗。目前已对在同一处室任职超过10年的2名干部进行轮岗。下一步将认真落实《省科技厅机关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闽科人〔2014〕30号)精神,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用人所长,进一步加强干部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分批次、有步骤开展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科技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督促指导科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具体措施上。

(三)持续推进建章立制。针对巡视意见,举一反三,立足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直属单位及下属企业“人、财、物”的管理,并在狠抓制度规定落实上见真章、下苦功,切实落实“两个责任”,防止各类问题反弹。

(四)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从机制创新、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从项目主管部门向行业主管部门转变,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五)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弛而不息地抓好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学思践悟的过程,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我省科技事业改革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912603,87881055;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08号,福建省科技厅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lwh@fjkjt.gov.cn。

中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17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房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