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3月23日至4月28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含省测绘地信局党组、省移民开发局党组、省煤田地质局党委)进行了巡视,并于2017年8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这次对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的巡视是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一次“政治体检”“全面检阅”。厅党组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8月14日巡视反馈当天即召开“一厅三局”联络组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的具体要求上来。8月18日、9月5日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强调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厅党组成员一致认为,省委巡视三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完全符合我厅实际,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知错就改、坚决整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巡视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一厅三局”党组(党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切实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8月15日,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董建洲任组长的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董建洲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亲自抓、亲自管,先后3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厅党组成员按照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带领分管处室(单位),逐条细化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9月5日, 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生生活会,进一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三)明确整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经2次厅党组会研究后,于9月11日正式印发《中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闽国土资党字〔2017〕70号),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原则,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用两个月时间基本解决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突出问题。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刻总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改进工作。强化跟踪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经得起检验。巡视整改期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个,出台和完善制度83项(其中省测绘地信局10项,省移民开发局26项,省煤田地质局27项)。10月30日,厅党组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巡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送审稿)》。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统筹推进我省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09万亩,保证了国家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完成,并按要求落实“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工作任务。对巡视提及的3151个疑似建构筑物图斑问题,组织各县(市、区)实地核查,逐个地块踏勘比对。经核实,大多数疑似图斑为设施农用地及质量低下的耕地,最终确认保留符合划定要求的图斑601个,其他2550个疑似图斑划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补划数量相当的优质耕地。三是加大耕地质量建设。编制了《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全省“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851万亩。实施旱地改水田耕地提质改造,制定了《旱地改水田项目工程建设标准》、《旱地改水田项目立项指南》、《旱地改水田项目验收指南》,今年全省计划完成旱地改水田1.5万亩。
(2)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存量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8月17日、22日分别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闽国土资综〔2017〕291号)《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闽国土资综〔2017〕299号),集中力量在全省范围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将2012年至2016年批而未供土地清单及闲置土地清单下发各市、县(区),要求逐宗分析原因,逐宗拟定整改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加强督查。9月中旬,组织四个省级督查组到有关市、县(区)进行实地督查,分地区集中约谈,督促各地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三是研究建立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盘活的长效机制。探索实行存量土地盘活与新增用地审批联动制度,已报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四是加强用地报批考核。在用地审批过程中,加强供地率考核,实施批而未供土地与闲置土地总量考核制度。
(3)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专项整治。9月11日,出台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闽国土资文〔2017〕258号),从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对2013年以来全省发生的、尚未处理的商服项目、工矿仓储项目、交通运输项目、宅基地等类型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专项整治,做到查处移送一批、组织拆除一批、复耕复绿一批、依法报批一批。二是加大卫片执法力度。9月20日,印发了《2017年中期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闽国土资文〔2017〕267号),召开了全省2017年中期卫片监测对接和调研论证会、中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部署暨视频培训会,推进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期监测和预警核查。印发厅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审核办法、卫片图斑不转入立案查处认定办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结案办法、运用卫片图斑数据评估检验移动执法监察工作办法等5个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三是开展实地督导。由厅领导带队深入20多个县(市)对卫片执法和土地移动执法进行调研和督导。
(4)矿产资源管理“重开发、轻保护”
整改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等专项工作,9月13日制定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325号),从2017年9月中旬至2018年春节前,分三个阶段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工作,提前防范已关闭取缔非法采矿点“死灰复燃”和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生。9月3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349号),要求严打非法采矿行为,认真对照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非法采矿和矿山关闭整治存在的问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逐一排查非法开采饰面石材矿山,全面落实矿山关闭任务。
对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不力问题,一是9月2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338号),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明确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巡查全覆盖,省、市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按“双随机”要求进行抽查。二是从严实施监管。矿山恢复治理方案未修编到位的、检查发现未按方案实施恢复治理的矿山,一律列入“黑名单”,未完成整改,不得延续或新立。限期仍未整改的,移交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三是做好保证金制度改革衔接准备。按财政部、国土部有关保证金制度改革的精神,已逐笔厘清保证金缴存台帐,起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制度,待财政部、国土部正式印发指导意见后,第一时间启动保证金返还,出台我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制度。
2.关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9月28日厅党组再次组织《党组工作条例》专题学习,提高对《党组工作条例》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厅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范围,完善议事规则及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上党组会研究。厅党组工作规则出台后,共召开厅党组会21次,涉及重要人事任免20批252人次,涉及大额资金安排20.8亿元,涉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21个,做到了“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是进一步明确上会规则。要求各处(室)、单位认真对照厅党组工作规则,凡需提交厅党组研究的事项,在提交厅务会或厅长办公会研究时应说明还需提交厅党组会研究。四是省测绘地信局、省移民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党组(党委)出台党组(党委)工作规则或在已出台党组(党委)工作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范围和决策程序,并严格贯彻落实。
3.关于厅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5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谈心沟通形成共识,并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团结协作,加强沟通,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二是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互为请假制度,统筹安排厅党组会、厅务会、厅长办公会召开时间,让厅领导尽可能参会,确实无法参会的,按规定请假。三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8月8日印发了《中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闽国土资党字〔2017〕58号),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做到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够深入的问题
(1)违法用地现象较为严重,国土资源执法力度不大,一些重点项目存在边报边用现象,农村个人违法建房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从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在全省开展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大卫片执法力度,推进2017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期监测和预警核查工作。三是将农村个人违法建房治理纳入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重要内容,从按照“一户一宅”、不超过法定面积要求,清理农村违法建房问题。四是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指导。主动与发改、交通、铁路、水利等部门协调沟通,指导用地报批等有关问题,提高用地报批效率,避免项目用地边报边用。同时,强化卫星影像以及各类数据库在用地审查系统的应用,利用多方信息及审查系统辅助检查用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提醒各地国土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防止项目用地边报边用。
(2)耕地占补平衡存有隐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全力推进土地整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各地实施提质改造,保证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二是加强补充耕地质量管理。实行补充耕地项目远程监管,加大对补充耕地项目的全程监管,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三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数质量双平衡。2017年起,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格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四是开展2017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督导。今年第三季度,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分成5个督导小组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2017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10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省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建立月通报制度,对进度慢、未能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3)矿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非法违法用矿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从2017年9月中旬至2018年春节前,分三个阶段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工作。二是严格监管。充分运用“打非系统”,对非法违法采矿全过程在线监管。落实日常巡查责任,及时发现并制止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行为,严防出现已关闭矿点“死灰复燃”。三是严肃查处。对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破坏鉴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的矿山企业,除按规定处理外,在各类矿业权登记审批以及国土资源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限制。
(4)涉及土地信访量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工作机制。9月1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7〕263号),建立信访预警机制、督查督办、信访化解等机制。10月10日召开信访警示约谈暨部交办信访积案化解推进会,对信访问题突出的 7个重点县(市、区)进行约谈。二是强化信访积案化解。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越级上访大整治活动,全省共化解了维控信访积案166件。强化复核意见执行力,撤销基层答复意见8件,要求重新答复5件。三是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和谐征迁“五五工作法”,严格执行《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征地手续,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到位。
(5)班子和队伍建设尚存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任任用工作条例和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按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更加注重后备干部培养,重视各年龄各层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强化干部历练和基层经验,在去年底已选拔6名干部驻村蹲点、3名干部参加全省科技服务团、各有1名干部赴西藏、新疆挂职的基础上,今年9月,厅党组又研究选派1名年轻副处级干部到基层挂职。三是注重年轻人才的考录和引进。完成厅监测中心新考录2名硕士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完成厅直属事业单位规划院、档案馆、信息中心、宣教中心新聘用11名硕士研究生的笔试面试工作,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进一步改善。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协调推进、各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落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支部建在处室(单位)上,主要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实行“一岗双责”。三是8月28日厅党组印发了《关于深化“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国土资党字〔2017〕67号),开展“三级联创”2017年行动,确定三级联创点21个,促进党务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每年底述职的同时一并述廉述党建。在厅OA内网中把党建工作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系统,实行绩效评比、量化考核。6月下旬对三个管理单位、厅机关各支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各支部限期整改,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五是省移民开发局创建局机关“党建微信群”,构建覆盖全体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微平台”;省煤田地质局出台《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省测绘地信局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辅导、研讨交流。
2.关于厅局党组(党委)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1)厅局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5月27日,厅党组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党字〔2017〕35号),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管理。二是科学设置年度学习计划。厅党组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闽国土资党字〔2017〕20号),建立理论学习考勤和台账制度,按照每月至少安排1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学习教育计划。三是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采取专家讲座、专题研讨、中心组理论学习暨培训会、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等学习方式。今年以来,共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学习研讨7次,理论学习暨培训会1次,专家讲座4次),厅党组书记上党课1次。建立厅机关OA内网机关党建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材料挂在厅OA内网供全体党员干部学习。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根据巡视要求于9月5日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在会前准备方面,认真组织厅领导班子之间的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联系实际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提请党组书记审核,达到标准要求才上会。二是更加注重会议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规定程序,每个班子成员均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本次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结合本职工作,只谈问题不谈成绩,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真正“红脸出汗”。三是更加注重会后整改。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会后及时将整改方案印发给各有关单位,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坚决整改。
3.关于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有的党支部没有按要求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组织党员上党课;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针对性、系统性不强,存在平淡化、模式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建工作制度。8月28日、9月30日,印发《关于深化“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今年8月,厅党组书记董建洲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查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常委会暨省委中心组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等主题,组织厅党组成员、厅领导,53名支部书记和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副处以上干部进行专题辅导和培训;同时举办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培训班共4期,培训人数238人次。三是完善检查考核。6月下旬,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格式,指导完善党建工作台账,将支部落实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年度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建立党建工作报备制度,各支部制定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须按时间节点报送厅直属机关党委报备。
(2)一些厅、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与会党员均未向相关厅局领导提出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于今年9月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会议召开情况书面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备案。二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会前酝酿和谈心沟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和支部委员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党员作出整改承诺。厅(局)领导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厅(局)机关党委派人进行督查指导。三是对厅(局)领导批评进行备案。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上对所在支部厅领导的批评意见,由支部汇总后报厅(局)机关党委备案,目前已备案各厅领导的批评意见共14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不严格的问题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工作行为。厅党组相继出台了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厅党组工作规则、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实施意见、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干部兼职评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计划,做到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登记备案制度。厅党组成员、厅领导落实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四是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完善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逐个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党组书记负主责,及时“咬耳提袖、红脸出汗”。省管干部被函询、约谈和诫勉谈话的,及时向厅党组书记报告,由厅党组书记签字背书。
(2)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9月5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分管处(室)干部存在的违纪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厅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批评意见,各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负主责,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厅党组成员、厅领导、厅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支部书记均建立廉政谈话记录本。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抓好记录留痕。三是签订廉政责任书。厅党组书记董建洲与9名厅党组成员、27名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厅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3)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厅党组制订《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7月27日,厅党组召开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总结上半年工作和部署下半年工作。组织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填报廉政风险点,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党章党纪党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开展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7月2日,组织党员干部到福建省博物院参观“坚定信念?廉政先行书法展”。7月25日,厅党组成员、厅领导带领100名党员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三是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全面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运行权力网上公开。制定防控措施,成立了政务公开、人事工作、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政府采购、执法监察、行政审批、执纪查处和不动产登记等8个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前移关口,防范未然。四是加强监督查处。重点盯准党员干部易犯错误、常犯错误的关键时刻,及时开展提醒教育,每逢重大节日,通过发送廉政通知、召开会议部署等及时提醒,通过明察暗访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查处力度,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
(1)“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思践悟。驻厅纪检组组织开展“五抓五重”主题讨论活动,深入领会省纪委关于监督执纪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主责主业意识。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对“一厅四局”分别确定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负责日常监督,组织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部署开展中秋国庆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三是启动建立重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建档对象包括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因违纪问题受过处理的党员干部,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重要事项申报情况,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其处置情况等,夯实监督执纪工作基础。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向省纪委上报问题线索18条。
(2)对一些问题线索的调查了解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驻厅纪检组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我省实施办法进行了再学习,组织参加中央纪委、省直纪工委举办的信访举报、执纪审理业务培训班共2人次,进一步提高执纪能力。二是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体分析排查制度,合理确定处置方式,对指向明确、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决不放过。扎实开展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实地调查取证,做到查深、查细、查实。巡视以来,收到检控类初信初访件21件,其中初核19件,谈话函询2件。三是严把“报结关”,认真审核把关,提高审查质量,确保问题线索查清查透、调查资料真实完整、处理意见合纪合规。巡视以来,在初核基础上,对有关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立案5件。
(3)问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一岗双责”。驻厅纪检组积极督促“一厅四局”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落实“一案双查”,驻厅纪检组对巡视发现的“一厅四局”违规发放津补贴有关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厘清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提出初步问责意见,做到失责必问。
3.关于对重点领域和项目资金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省国土资源厅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查处不到位,行政执法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从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在全省开展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8月8日印发了《关于按季度报送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7〕218号),要求各地主动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或者由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直接立案查处。今年以来,省厅联合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政和县金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公开通报了9宗典型案件。从2018年起,每年通过新闻媒体或厅门户网站通报和挂牌督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量从现在的不少于5件增加到不少于10件。
对于对欠缴保证金的违法行为执法不力问题,一是全面清理,逐一处置。9月1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执法的通知》(闽国土资办〔2017〕58号),要求有关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对欠缴保证金的省级发证矿山进行全面清理。二是调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权益制度改革要求,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对已缴存的保证金按照财政部、国土部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处置,配合省财政部门研究制定退还具体办法。三是关于巡视整改提出4家拖欠保证金矿山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问题。2014年11月17日,我厅印发了《福建省矿产资源管理三清两退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340号)规定“对矿业权变更登记、延续勘查、开采登记等申请,其欠缴额缴清后方予受理”,漳平市吾祠厚德铅锌矿、福建省永定增瑞矿业有限公司山口钼矿、永定县鲤坑煤矿有限公司鲤坑煤矿、漳平市双洋镇煤矿4本采矿证均在2014年11月前办理。其中:漳平市吾祠厚德铅锌矿延续取得采矿证后未进行开采;福建省永定增瑞矿业有限公司山口钼矿取得采矿证后未开采,已被工程建设压覆;永定县鲤坑煤矿有限公司鲤坑煤矿已根据《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闽国土资综〔2012〕127号)的规定,重新签订生态保证金承诺书并按期缴纳生态保证金;漳平市吾祠厚德铅锌矿和漳平市双洋镇煤矿因未按规定缴存生态保证金,已由漳平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处罚厚德铅锌矿0.5万元,处罚双洋镇煤矿1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重审批、轻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会计师审计机构对地灾防治项目的进展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地方整改。二是完善监管制度。组织修订省级地灾防治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拟对滞留当地财政的地灾搬迁补助资金,督促每年进行清理,转用于地灾工程治理或其它地灾防治项目。三是省测绘地信局党组严格落实局属单位对外委托项目审核报备制度,开展了内部审计整改“回头看”,对2016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有针对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资金进行了抽查。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滥发津补贴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1)省国土资源厅整改情况:一是在边巡边改期间已经进行自查自纠,立即停止发放。对涉及违规发放的特岗通讯补贴51.09万元,已于4月24日前由相关人员全部退款整改到位。二是在巡视期间反映的,厅机关部分人员在评估中心领取的各种评审费、劳务费等计10.64万元已于5月底前已全部清退到位。三是评估中心在编人员在福建国利矿业权评估事务所领取津补贴等共计51.92万元,其中处级干部领取的16.24万元已于6月30日前清退到位,其余的35.68万元已于10月13日前全部清退到位。四是驻厅纪检组正对厅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查清责任人员。经核实,2013和2014年度,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超出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发放津补贴73.45万元,驻厅纪检组于2017年6月13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原主要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目前案件已移送省直纪工委审理。
(2)省测绘地信局整改情况:2013年至2016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含绩效工资)共460.21万元,已于2017年8月11日前全部清退到位。制定《关于执行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野外工作津贴实施细则》《雇工费管理办法》《评审培训等报销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了中期财务检查,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下一步,驻厅纪检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省移民开发局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收回违规资金。已将局机关工会违规发放的2013年至2016年“六一”儿童节慰问金15750元全部收回。已将下属单位福建工程移民职业技术学校违规发放的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和额度外津补贴82797元全部收回。二是问责有关责任人员。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福建工程移民职业技术学校原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并在学校教职员工大会上通报。三是强化机关内控管理。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小型修缮项目管理、机关合同管理等规定,扎紧制度笼子。
(4)省煤田地质局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已从尚未兑现的局领导班子奖金中如数扣回213.86万元,将预留的局领导班子2013-2015年度奖金从297.31万元调减为83.45万元。二是针对违规超发绩效工资问题,驻厅纪检组对省煤田地质局人事教育处主要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
2.关于公务接待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
(1)省国土厅整改情况:按照边巡边改的要求,我厅已于2017年4月24日前由相关责任人按照“谁接待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8.76万元已全部清退完毕。5月3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7〕150号),从制度上杜绝发生无公函接待问题。
(2)省测绘地信局整改情况:2014年1月—2017年3月无公函等违规接待共56.34万元,已于2017年8月11日前全面纠正到位。
(3)省煤田地质局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单位食堂问题,2017年6月开始,机关食堂已收回自行管理,负责提供职工的早餐和午餐,不承担内部接待业务,不对外开放经营。二是2014年至2016年无公函接待涉及金额73.36万元问题,已责成有关人员全额承担相应的接待费用16.34万元;在“边巡边改”过程中,完善了9.56万元接待费的接待公函手续;其它的无公函接待费用47.47万元,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已完善了相关手续。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接待审批,实行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四是严肃问责。对省煤田地质局后勤中心以虚假会议列支接待费12.9万元问题,驻厅纪检组对省煤田地质局办公室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立案。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厅监察总队、评估中心、档案馆等三家直属事业单位用37.27万元现金购买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问题,我厅认真逐单核实,未发现虚假支出问题。今后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8月29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闽国土资办〔2017〕54号),全面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的支出一律不得报销。二是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从2017年起,我厅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支付共建学校赞助费。8月28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物业费统一由厅机关在预算额度内支付,从2018年起厅属事业单位分摊的物业费全部申请纳入部门预算。三是对省煤田地质局机关用现金支付接待费17笔共计34.3万元问题,省煤田地质局认真调查核实,未发现违规接待情形。今后,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除允许使用现金结算以及零星小额费用允许支付现金外,其他支出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作为新任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的必学内容。9月28日,召开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再次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编制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并在干部任免过程中严格执行。对近年来提任的干部批次进行重新整理,按照一事一册的原则,归档成册、有据可查。三是扩大民主推荐、考察谈话范围。在推荐提任厅机关干部时,考察谈话范围延伸至厅领导、厅机关公共处室负责人、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及业务关联性较强的处室负责人;在提任厅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时,民主推荐、考察谈话的范围延伸至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厅机关公共处室负责人及业务关联性较强的处室负责人,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广泛性和民主性。四是坚持和完善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的联系反馈制度,定期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干部提任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严格实施“四必核”,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2.关于超职数研究提任干部和对擅自设立的机构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1)厅党组违反超职数研究干部,并采取“一次考核,分批任命”的方式,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纠正“一次考核,分批任命”的不规范方式。严格在现有编制职数内研究干部,按照“成熟一个研究一个,考核一个任免一个”的原则,从事业发展、干部成长的需要来制定选拔任用方案,坚决做到“不临时动议干部、不突击动议干部、不超编动议干部”。二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及每位成员的组织纪律观念,防止出现干部选拔任用的随意性。
(2)省煤田地质局对擅自设立机构的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7年5月前,对其他不规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兼职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已全部整改到位,共撤销了6个内设机构,调整了15位同志的岗位。
3.关于一些单位存在近亲繁殖、违规兼职、干部任职资格不严格等问题
(1)个别单位近亲繁殖现象比较严重
省测绘地信局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全局实际有17名处级干部的35名亲属在局机关或局属单位工作,其中编制内19人,编制外16名。为了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对编制内人员,已着手研究相关管理制度;对编制外人员,已制定《关于加强局属单位临时用工管理的通知》,强化临时用工管理。
省煤田地质局整改情况:经查,有1名领导干部的配偶存在职务回避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岗位调整。9月15日出台了《福建省煤田地质局人事管理暂行办法》(闽煤地党〔2017〕29号),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人员招聘工作。
(2)省煤田地质局干部违规兼职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局党委于8月29日和9月10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开展专项清理,共免除了20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所兼任的30个职位,目前只有10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在局属企业兼任10个职位, 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兼职人员的薪酬进行规范,不得兼职取酬。
(3)个别干部的任职资格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整改情况:经摸底排查,对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名处级干部,厅党组已于2017年5月26日对其调整了岗位。下一步厅党组将更加注重拟提任干部的岗位资格审查,确保人岗相适。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个别下属单位依附国土资源权力,违规参与矿业权评估并获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评估中心所属的“福建国利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已按规定注销,评估中心也终止与评估机构合作关系,不再参与评估业务。今后,评估中心不得与评估机构发生任何的合作经营行为。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抓好廉洁风险防控,按照“三定”方案及厅里有关规定履行好单位职责。
2.关于个别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一期物业服务采购,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于2017年9月委托入围我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公开招标,已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年底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确定物业服务单位。二是8月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行组织采购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7〕211号),进一步规范零星项目的采购管理。三是进一步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对所有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达到集中采购金额起点的采购项目按《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实行集中采购。
(七)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开展的四个专项整治
巡视整改期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了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违法违规用地、非法违法采矿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共盘活批而未供土地10.59万亩,处置闲置土地2.09万亩。土地违法查处方面,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案1790件,拆除构建物2286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2453百平方米,收回土地65.51公顷,收回耕地20.47公顷,罚没款716.4万元。非法采矿查处方面,今年以来,全省共组织督查检查组4891个次,检查矿山2616个次、非法采矿点(硐)6344个次,排查出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矿山(点、硐)72个,关闭取缔70个,处罚款43.7万元,没收矿产品79.8吨,刑事拘留6人,拆除、没收、暂扣非法采矿设备160台(辆、套)。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视中移送问题线索4个,检控类信访件4件4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迅速研判,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标准进行处置,初核9人,复核6人,均已全部办结。对6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予以党纪立案,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报请省直纪工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其中1人已免去处长职务),拟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具体处分情况如下: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党支部原书记、执法监察处原处长陈文强,对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处、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套取、私分破坏鉴定专项经费9万元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已免去处长职务;省煤田局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叶向阳,滥用职权,擅自为他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并调整工资档次,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余涉及的干部处分决定尚待上级部门批复。对福建东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转包违法问题,拟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责成福建东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省测绘地信局下属单位5名党员干部党纪处理问题。省测绘院工程分院部分干部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处理问题,鼓楼区法院已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对涉案的5名党员干部在司法机关处理完成后,省测绘地信局机关纪委将及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进行党纪立案处理,本项整改措施拟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讲政治,强化“四个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厅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等制度,有效发挥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勇担当,压实“两个责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继续扛起在抓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最大政绩,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运用好“四种形态”,在抓早抓小、抓细抓微上下功夫,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常抓不放,按照“越往后越严”要求,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三是抓长效,不断改进提升工作。在做好整改的基础上,抓好巡视成果应用,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局面,持续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常态化、长效化。推动问题整改与国土资源中心工作互促共进、同步提升,把抓好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责任落实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不断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
四是抓班子,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注重班子团结协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凝聚合力,推动工作。坚持好干部标准,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选人用人程序、精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带病提拔”,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7665607;邮政信箱: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省国土厅办公室;电子邮箱 fjgttyxxzx@163.com 。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