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召开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
2018-01-03 18:44: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日上午,全省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在省政府第二会议室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增添、省政府副省长王惠敏、省政协副主席陈义兴、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军区领导等参会。 会上,省法院院长马新岚通报了全省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商局、厦门市委政法委、上杭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作了执行联动机制的经验交流汇报。 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有利于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指出要加强联合惩戒:包括对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等;还提到要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及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调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会议认为,执行程序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要充分认识全省执行联动破解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工作,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推动执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与期待,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倡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会议指出,执行难是一个由法治意识不强,司法权威不高,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监管缺位,联合司法惩戒不到位造成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实践证明,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建立联动执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会议强调,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办,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难题,推动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切实落实人民法院主办责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等。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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