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长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占地约30亩 违规取水两年 水利局:已通知办理取水证 企业生产取水需遵守何种规定?《直通屏山》记者采访了永安市水利局。 该局水资源科张先生介绍,企业大量取水要到水利局水资源科登记,专家会围绕该流域水资源是否充足、是否影响第三方利益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发放许可证,同时征收水资源费。张先生说,成规模取水未经批准,这是违法行为,水利部门查实后会进行处罚。 记者翻查永安市环保局的查处信息时发现,2017年上半年永安市长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未获排污许可进行排污被查处。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在用养殖池18个,还运行了2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如此规模的水产养殖企业,用水需求可想而知,为何擅自取水两年多无人发现? 永安市水利局水政大队黄队长解释,企业注册成立是在工商部门,水利局没有掌握第一手信息,加上近年来政府简化审批,取水问题不再作为企业环评的前置条件,令一些企业有隙可乘。 黄队长表示,对水资源的合理取用首先要靠取水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要靠主管部门监管督察,三要靠所在乡镇街道管理落实。加上老百姓的监督举报,形成多方合力,以保证全社会生活、生产需求和生态平衡。 记者也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水利部出台的《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也明确,纳入政府备案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取水工程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有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处理办法:应由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相关部门、机构或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也明确了法律责任: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发稿前再次联系永安市水政局水政大队。黄队长称,已通知企业前来办理取水许可证。而擅自取水两年将如何处罚?黄队长含糊表示已经立案,具体情况还要调查取证。 《直通屏山》记者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