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 通讯员 陈长回 吴斌)“以前,这里尘土飞扬,煤灰污染,令人窒息,大家苦不堪言;如今,这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宜居宜业,大家纷纷点赞。”9日,记者来到位于三明市区的“南大门”——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当地居民这样告诉记者。而变化源于12家煤场和煤炭加工企业全部搬迁。截至目前,这里已经连续保持258天没有原煤粉尘污染记录。 富兴堡位于三明市区南部,是市区通往大田县和闽南地区的交通要道。这12家煤场和煤炭加工企业位于富兴堡辖区内国道旁,这里,曾因煤场而兴,也因煤场而苦。 上世纪90年代因为交通便利,毗邻矿区,邻近工厂企业,成为当时煤炭产品精加工的首选地,陆续有煤场企业进驻,国道4公里处相继聚集了12家煤粉加工企业。随着城市发展南扩,煤炭加工及运输产生的粉尘污染和企业的废水无序排放,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妨害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煤场重新选址搬迁势在必行。从2015年起,三明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将煤场的关闭搬迁事宜列入全市重点工作。 面对边整治边反弹,治理效果不明显问题,三明市人大代表十分关注,多次提出意见建议,去年3月2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将整治任务交办给三明市检察院,要求市检察院牵头三元区检察院介入煤场污染整治工作,发挥生态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为此,市区两级检察院及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调查小组,对煤场用地性质、储煤情况、生产情况、环评、工商和土地审批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固定证据。经过为期半个月的调查取证,从中核实了12家煤场存在未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或逾期的临时用地未办理续期手续,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违规事实。检察院分别向区林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5份,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履职。 随着调查的深入,煤场污染的事实基本查清,问题性质得以准确认定,三元区检察院据此形成《三元区检察院关于富兴堡四公里煤场调查摸底情况的报告》,为三元区委和区政府制定《三元区富兴堡四公里及白沙北山储(售)煤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供了依据。三元区政府组织林业、环保、国土、水利、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为期近一个月集中整治活动,由此,这个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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