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如何既能惩罚破坏者又能修复生态资源?福建省司法机关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补植复绿机制”“生态修复令”等创新措施,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社会效果。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办理“补植复绿”案件1604起,补种林木20多万亩。这种生态修复机制也逐步从涉林案件推广运用到大气、水流、土地、矿产等领域。 站在福建省南靖县田螺坑景区附近,放眼望去,满目青山绿树。人们很难想象,这里几年前曾发生一场大火,烧焦了大片林地。田螺坑村村民老刘在田间耕作时,想烧草木灰当肥料,不料山风太大吹走了火团,火势蔓延到了周边林地,最终烧毁林地951亩…… 以植代罚 修复为本 依法惩治的同时,让受损生态资源得到及时修复 不慎烧毁林地的老刘一家四口,老伴儿没有劳动能力,两个女儿又都存在智力障碍。一个勤勤恳恳一辈子的农民、一间家徒四壁的房屋,若按传统的思路判下来,最终也只会是“判决打白条、赔偿难兑现”。 面对这样的困境,南靖县检察院提出“以植代罚”,让他原地补种树木,同时做好看护工作。最终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老刘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发出“补植令”。在村民的自发帮助下,很快,这片烧焦的土地上就又恢复了绿意盎然的生命力。 经过此次尝试,“补植复绿”开始在全省推广,从原地复植到异地补植,福建省逐步建立起异地“补植复绿”基地,把补植区域从林区拓展到公园、矿区和水土流失区,把补植树种从一般树种扩展到珍贵树种。 作为生态大省,福建省的森林覆盖率达65.95%,连续39年位居全国首位。作为“一诉双赢”的恢复性司法举措,“补植复绿机制”是福建司法机关在生态领域的一次重要尝试和探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说,“通过‘补植复绿机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植被,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又能够使受损的生态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起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挽救一个家庭的社会效果。” 截至2017年12月25日,全省共办理“补植复绿”案件1604起,设立“补植复绿”基地19个,补种林木20多万亩,成活率达89.4%。同时以“补植复绿”为切入点,这种生态修复机制也逐步从涉林案件推广运用到大气、水流、土地、矿产等领域…… “通过督促生态修复责任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对责任人从轻、减轻处罚或考量其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的合理性,可以达到预防和控制犯罪的目的。”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何群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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