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呼吁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积极推动资金返还 东南网1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厦公宣)记者近日从厦门市公安局召开的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返还工作推进会上获悉,2016年9月公安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立即梳理、汇总符合资金返还规定的案件,积极协调相关银行开展资金返还工作。目前,已累计返还群众被骗资金1044万元。 推进会上,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发布了电信网络诈骗冻结资金返还成效。厦门市各银行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向总行争取权限、优化系统、简化程序,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冻结资金返还工作,其中返还金额较多的包括工商银行391.6万元,农业银行252.9万元,建设银行196.5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日益成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新阵地,冻结于此的被骗资金也日益增多。但是,由于公安部、银监会《规定》未对冻结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返还工作作出规定和解释,因此目前冻结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以及诈骗分子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流转到银行的资金,大部分还暂时未能开展返还。据统计,目前厦门市冻结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诈骗资金有813万余元。2017年,中汇、嘉联两家第三方平台积极配合厦门市反诈骗中心返还冻结资金54.4万元。 针对该问题,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牵头召集厦门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市公安局以及相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召开诈骗资金返还推进会,进一步全力开展资金返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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