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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乱涨价将被记入价格诚信“黑名单”

2018-01-26 15:42:53 林峰峰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林峰峰 冯川叶)26日上午,省物价局召开福建省2018年春节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会议强调,春节期间,对有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企业,或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经营者或相关单位,价格主管部门将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记入价格诚信“黑名单”。

会上,省物价局向各参会单位解读了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相关文件的主要精神,并分发了《价格政策提醒函》。

价格政策提醒要求,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行业经营者应明码标价,尤其是粮油、肉蛋、蔬菜、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者,不得趁节日之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通过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虚构隐瞒事实、欺骗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在开展节日促销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构促销原因。

价格政策提醒表示,各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趁节日之机涨价。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得违反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以及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机场、车站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场所应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应依法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乱收费。

在旅游行业方面,要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旅行社应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不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得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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