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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评论:对“二传手”干部要问责

2018-02-04 07:56: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王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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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骞

在基层,有一类领导干部被群众称作“二传手”干部。这类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严重,出工不出力、做事不担责,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还美其名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二传手”干部之所以甘当“二传手”,一部分是知道自身能力素质不够,难以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只好借机推给同事或下级;另一部分则是事业心不强,责任感使命感弱化,缺乏担当意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做事但求不出事。这样的干部多了,一方面会助长人浮于事、推诿扯皮之风,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则会影响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严重的甚至影响发展大局、贻误发展时机。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多些实干担当,拒绝庸、懒、散、慢、浮,应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行动准则。

为官避事平生耻,事业面前看担当。对“二传手”干部,除了强化党性教育引导外,更要通过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决不能让其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言出纪随,实现追责无禁区、问责无盲区,坚决营造不敢庸、不能庸的氛围,真正实现让制度发力,让无为者失位。唯如此,才能重唤更多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勇担当、谋实干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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