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实施方案和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实施意见,实施工商登记“多证合一”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自贸试验区及国家级开发区,实现全省企业设立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名称网上申报系统,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领域诚信等法规制度相继出台,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信用信息平台以及部分省直监管系统、交易系统实现横向连接,建立了行政监督的联动机制。
国企国资和重点行业改革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和权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通过上市等多种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省属企业并购重组后减少到17户。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出台售电侧改革十个配套文件,推进增量配电网试点,启动首批购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工作。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推进“三集中”改革,实施审批服务标准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减权放权,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事项,共取消59项行政审批事项、34项中介服务事项和18项证明材料。修订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后核准事项省级31项,设区市16项,市、县(区)5项。建成闽政通APP平台,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各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超过11万项,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各级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社会民生保障进一步健全。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中小学布局,全省首次统一中考顺利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药价保”深度融合,建立了新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按病种收付费改革面进一步扩大,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平均达95%。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推动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四)着力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开放型经济水平持续提升
外经贸平稳发展。全省进出口总额11590.8亿元,增长12%;其中出口7114.1亿元,增长4.1%。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促进利用外资转型提质,吸引外资项目和产业招商取得新进展,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041家,实际使用外资573.2亿元,增长8.2%,其中亿元以上大项目实际使用外资增长43.2%,第二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3.2%。国际产能合作有序推进,备案境外投资项目148个、投资额35.1亿美元,其中鼓励类境外投资项目占比超80%。
海丝核心区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拓展互联互通,加强港区、航线和联运通道建设,集装箱外贸航线达到138条,空中国际航线达到53条。对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备案项目30个、22.9亿美元,39个项目纳入“一带一路”国家重大项目储备库,贸易额3098.5亿元,中国·福建周、“福建品牌海丝行”等平台作用有效发挥。成功举办“海丝”相关艺术节、电影节等大型活动,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在读学生超过2600人。
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效应显现。总体方案181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实施177项,实施率达97.8%。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工作扎实开展,挂牌以来累计推出实施创新举措285项,其中全国首创103项。福州、厦门、平潭片区重点业态、平台发展态势良好,跨境电商、物联网、整车进口、融资租赁等快速发展。
平潭开放开发迈出新步伐。大力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产业项目正式列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国-小岛屿国家海洋部长圆桌会议成功举办,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加快培育优势产业,一批旅游文化康体、总部经济、航运物流、金融等产业项目落地建设。
闽台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一批重大闽台合作项目加快推进。两岸“三创”基地共吸引台湾青年4000多人入驻。闽台双边贸易额774.6亿元,增长18.3%。实际使用台资(含第三地转投)126.6亿元。成功举办第九届海峡论坛。
(五)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加
脱贫攻坚深入推进。不断创新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科技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全省脱贫20万人。大力推进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全年完成搬迁任务11.2万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加快发展,三明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屏南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长(汀)连(城)武(平)扶贫开发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
2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食品放心工程、养老服务工程、助残工程加快推进。民生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4.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4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33.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7%。居民收入保持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1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35元,增长8.9%。稳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8.6‰。
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均衡。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131所公办幼儿园开工建设,实施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教育服务。实施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首次启动遴选培育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首次实施省一级达标高中分批复查、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改薄”工程开工面积276.59万平方米。推进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推进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得到增强。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提升健康扶贫、妇幼健康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促进工程建设,提高医疗机构对精神疾病患者的诊疗服务水平。3所中医医疗机构列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储备库,3所省属医院列入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实施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8个、完善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站307个、新建农村幸福院624个。
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7.7万套、开工率111.8%,基本建成10.8万套,超额完成任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33万人。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文化旅游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加快建设。实施公共体育普及工程,足球场地设施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加快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六)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持续优良
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完成植树造林133.9万亩,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市县污水处理率达9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5%。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全省所有的河流都有了河长,12条主要河流优良水质比例为95.8%,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2%,福州、厦门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列第5位、第4位。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扎实推进年度17项重点改革任务,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方案、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等一批改革方案在全国率先出台、先行探索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等改革举措在全省复制推广。
节能减排降碳和资源节约工作取得成效。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预计可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年度目标任务。继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重点领域节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定运行,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出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
总的看,全省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错综复杂,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正处于攻关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口总额仅在年度预期目标左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实体经济发展仍较困难。受产能过剩、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银行贷款趋于谨慎,民营、中小企业资金投放相对较少,部分企业资金趋紧,12月末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8%;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用地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企业成本存在上升压力,1-11月规模以上工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86.58元,同比增加0.15元。二是新动能培育有待加强。新兴产业体量仍然较小,创新能力不够强,近几年来我省新产业、新业态保持较高增速,但许多新兴产业尚处于“施肥灌溉”、培育发展阶段,规模总体偏小,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2%,占比仍然偏低。高端产业发展不够快,高技术产业和代表先进制造业的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出口增长压力依旧较大。出口增长4.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优势弱化,受成本上升、关税等因素影响,我省部分传统产业和中低端订单向东南亚、中西部等地转移,七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仅微增0.7%。四是补齐教育、医疗、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短板任务仍然较重,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难度加大,脱贫攻坚还有很多任务。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着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