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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与侯山村签订的用水协议(部分) 部门建言:平衡群众利益,重视管道维护 记者从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了解到,前几年城厢区建设“小农水”(即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县,在常太镇投入了上千万元。该项目2013年开建,按照10年使用期和95%的保证率来设计。因常太镇海拔较高,工程采取山涧水供应。 常太镇副镇长邹圣侠说,因镇里各村庄比较分散,各村就近寻找水源地,政府负责铺设管道到户。没有设立水厂,也没有向村民收取水费,建成后的管道由村民自行维护。一些村庄的水源地位于小山坳里,蓄水量较少,遇到干旱少雨天气,供水便受到影响;一些村庄的自来水管道年久失修,或因自然灾害损坏,又缺少维护修理,也影响到自来水供应。 而集镇涉及上千居民,还有学校,镇政府便与侯山村签订了20年期限的用水协议,并于去年初启动了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因垅头组村民阻挠,新管道至今尚未完工。去年下半年持续干旱,旧水管又被村民破坏,集镇居民及学校师生便经历了长时间的断水。 针对此事,福建省水政监察总队农水处黄姓工作人员认为,水资源是国家所有,但也要遵循属地优先原则。他建议,基层政府应尊重属地群众的意见,妥善协调。 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胡女士表示,山区情况特殊,多数时间有山水可用,因此自来水工程建设常得不到村民响应,更别提维护。她呼吁群众应转变观念,利用并维护好自来水工程,“不要等到没水的时候,才想起公共的水”。 千万元自来水工程何时才能正常供水,东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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