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员到达被执行人员住处后,被执行人采取拒不配合、不开门等逃避手段。
东南网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你好,王娟,我们是鼓楼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请你配合我们工作。”28日上午,在福州阳光城某小区内,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执行干警叶斌对被执行人王娟(化名)出示相关证件、文件材料等,宣布了拘留决定书之后,王娟将被送往拘留所。这是省高院组织开展“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经历的一幕。当天,记者跟随执行局工作人员亲身感受执行工作情况。
据介绍,王娟、陈少某与陈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王娟与陈少某向原告陈某借款事实清楚,陈某应当偿还欠款本金并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利息,该款系两被告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被告应该共同偿还。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娟拒绝报告其财产,依据《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决定给予被执行人拘留15日。
“我要找律师,等我咨询完律师后再说。”在攻开第一道大门防线之线之后,王娟就抛出了这句话。执行员准许她与律师通电话,并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对方律师说,有相关手续要配合法院的工作。王娟也没有新招了,就开始各种推脱说不知道判决相关情况,不了解案情为理由搪塞推脱。
叶斌义正言辞的说,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王娟最后还是被带上了执行车辆,在送拘收押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叶斌说,在执行拘留过程中,有些被执行人看到我们人员到达现场后,就躲到房间不出来,还有的各种不配合,拉拽着不肯走。
鼓楼法院在全省建立首个“执行110”,以精准的财产保全促进民事案件的调解和执行;强化威慑机制建设,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2017年,开展“午夜执行”等专项打击行动18次,促成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和解48件;建立打击拒执行为联动工作机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执罪案件18件。
鼓楼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斌说,我们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对被执行人袁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且转移财产用于高消费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15天,有力震慑“老赖”。
执行员对被执行人王娟(左一)宣读拘留决定书
被执行人将被送往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