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 黄茂兴 福建日报记者 郑杰 摄 山 “资本”的崛起,乡村振兴路径的转身 兰念瑛代表:我带了一个春节的好消息。今年正月初二到初六,我们资溪县乌石镇新月村的乡村旅游持续火爆,日均接待游客达300人次,着实超乎预料。这份幸福,离不开新月村一直以来护林守绿的决心。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曾经,这也是新月村乡亲们的生活常态。资溪生态环境好,森林覆盖率高,次生林和原始森林都很多,当年村民们都是上山砍树拾柴。 从2002年开始,资溪县就全面禁止砍伐森林,将山林全部保护起来。真的要感谢决策者的长远眼光。 如今新月村的生活方式,早已从当年的烧柴转变为烧煤气。更加可贵的是,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早已深入资溪百姓的日常生活,成为乡亲们的生产生活自觉。 受益于资溪生态旅游的品牌带动和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如今,新月村正迎来乡村旅游的新一轮高潮。今后村里的发展依然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吃”的方式变了,开发变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丁贵杰委员:我连续多年关注生态补偿机制。贵州人一棵树一棵树地植,一座山一座山地护,但是在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实施中,存在着补偿对象不明确、补偿金额比较低、补偿方式太单一等问题,绿色发展的制度创新要持续推进。 从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意见、方案、条例上看,明确了谁破坏、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规定。最大的问题在于实际执行当中,受益的具体群体落实不够,直接保护者的利益得不到充分有效保护。比如森林、水库、敏感区域的林农,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把森林化成了公益林进行保护,国家虽然给予了一定的补偿,但是补偿金额不足以支付其代价和牺牲。我长期从事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等领域的研究,经过走访调研,发现存在一些问题,这会给森林的持续保护埋下隐患。 真正谁付出了代价,谁做出了牺牲,这个钱就要补偿给谁,政府也好,集体也好,不能代替老百姓直接去受益,要首先解决补给谁的问题。建议国家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应从现在的每亩15元提高到50元至60元。 还可以在国家的顶层设计中,建立并完善跨区域和领域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应该多样化,货币和实物补偿之外,还有智力补偿、政策补偿等,例如给予税费减免、扶贫资金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