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两会聚焦:走前头 让惠台政策落地见效

2018-03-15 07:44:17 严顺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林雯晶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两会前夕,国台办等国家部委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成为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

“《若干措施》共31条,充分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理念,其核心在于支持台湾同胞共享大陆发展机遇,鼓励他们充分参与到大陆经济社会发展中来。”“这些措施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有一部分已经在福建得到落实,下一步要继续先行先试、加快政策落地,不断深化闽台交流合作。”……

在福建代表团媒体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任林文耀以“落实同等待遇、平潭多个率先”,回答了台湾媒体的关切。他介绍,作为两岸合作的窗口、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平潭已率先在采认台湾企业资质和行业执业资格等多个方面落实同等待遇,凸显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林文耀表示,“31条惠台措施”的推出,充分体现了大陆在对台政策上的战略定力和对台工作的高度自信。“暖心政策要靠基层落实,平潭将探索建立落实‘两个同等待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扩大试验领域,深化、细化、实化惠台措施,加快建设两岸一家亲融合发展示范区。”

“这些惠台措施既惠及台湾同胞,也惠及台资企业。”全国人大代表、莆田市市长李建辉表示,乘此东风,未来两岸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大有可为。他认为,医疗健康产业是以人为本的产业,推动这个产业的合作是促进民心相通的重要手段。台湾地区的医疗经验丰富、医疗水平先进,但由于岛内市场有限,台湾医疗产业纷纷谋求向大陆发展。对此,他建议,中央大力支持莆田设立两岸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先行区,并在《若干措施》基础上,允许莆田先行先试,探索台湾医师的考核和执业,并根据需要优先使用国际医疗技术和先进药械,提升先行区的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

“31条惠台措施”如何在福建先行先试、加快落地见效?我省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表示,“31条惠台措施”除了第28条外,第26条关于台湾学生报考大陆医师资格考试以及第27条取得资格证后可以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的政策,非常重要和及时。

“一方面可促进解决大陆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为台湾同胞增加就业机会,有利于两岸医疗领域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林绍彬说,这些惠台措施的出台,对想来大陆发展的台湾中、西医生以及医学院大学毕业、想留在大陆行医的台湾学生,在法理上提供了依据。他建议,各地要认真做好政策落地工作,细化落实举措,吸引更多台湾医生到大陆来从业和服务,为两岸人民带来更多的健康关怀。

加快政策落地、扩大两岸交流,活力在基层,动力在民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福清石竹山道院住持谢荣增说,惠台措施第16条提到“鼓励台湾同胞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第24条明确“台湾地区从事两岸民间交流的机构可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十分重要。“石竹山梦文化是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常具体实在的惠台举措将为石竹山梦文化节等两岸基层交流活动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谢荣增表示,将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以中华梦乡福清石竹山梦文化节为平台,以基层民间交流为重点,助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更需要加强两岸民间交流。”全国人大代表、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社区党支部书记薛玉凤说,惠台措施第25条关于鼓励台湾同胞和相关社团参与大陆扶贫、支教、公益、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此前,东门社区就已邀请台湾优秀村里长担任村(居)委会执行主任,开展两岸基层社区融合试点工作。目前,平潭已有9个村居开展了试点,下一步将继续落实惠台政策,探索建设两岸基层村里长交流平台融合发展示范区,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两地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我省代表、委员纷纷表示,惠台措施暖人心,需要基层用心用力落实。作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省份,福建要进一步在落实落细惠台措施上走前头,让台湾同胞充分参与到新福建建设中来,共享福建发展机遇,得到更多的实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