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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商台胞服务年”全面启动

2018-03-16 09:17:40 李烈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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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烈)15日,记者从省台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包括提供政策集成服务、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开展项目跟进服务和落实在闽台胞同等待遇4大类,共推出21条举措。

“开展‘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是加快推进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实际举措,有利于集中组织协调、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对提升服务台商台胞的整体水平有极大的作用,有利于营造台商投资兴业,台胞学习、工作、生活和就业良好的环境。”省台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举措主要服务在闽台商台企、高校台生、高校台籍教师、就业创业台青、台湾专业人才、台湾科技人员和困难台胞等七类人群。

此次推出的21条举措中,第一类为提供政策集成服务,共8条,主要包括:组织用人单位到高校举办台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支持在闽高校台湾教师设立工作室、建立一批台湾人才库、鼓励并吸收台湾科技人员加入当地科协及其所属学会(协会)、对困难台胞精准扶贫等。

第二类为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共7条,主要包括:对台商台企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扶服务;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块建设,支持福建省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探索以金融机构上门服务等方式个案推进解决台湾教师工资汇回台湾、台生办理银行卡等生活便利问题,等等。

第三和第四类分别为开展项目跟进服务和落实在闽台胞同等待遇。

近日大陆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推出“31条惠台措施”,着力为台资企业、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企业、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此前,“31条惠台措施”已有22条在我省先行先试,我省将进一步深化这些措施,并尽快实施其他惠台措施。

据介绍,我省将率先推动,使台商台胞实现同等待遇,重点在台企参与“中国制造2025”、税收优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基础设施建设、执业资格认证、参与公共事务、住房保障,以及投资审批、科研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创新突破。同时,解决台商台胞对惠台政策不了解、接收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平潭等台商台胞比较集中、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开设台商台胞单一服务窗口,打造统一的政策发布平台,提供个性化精准服务。另外,我省将把台胞纳入适合其参加的社会荣誉评选范围,包括支持台胞参评省级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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