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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4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公开发布整改落实情况
2018-03-27 13:45:57 来源:东南网
    

中共晋江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7日至10月18日,省委巡视六组对晋江市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7年12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

(一)树牢政治导向,增强思想自觉。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和一个重大发展机遇,全面提高政治站位,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省委巡视六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立即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领导讲话和市委刘文儒书记代表市委所作的表态发言印发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并迅速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贯彻反馈会主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把全市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

(二)坚持责任导向,层层压紧压实。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巡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先后主持召开13次市委常委会、3次市委“五人小组”会议、5次专题会议、1次专题学习研讨,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相关文件精神,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出台相关制度,对整改过程中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亲自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切实负起整改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主动靠前指导、一线检查,督进度、抓落实;各责任单位对号入座,具体抓、抓具体,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2018年1月16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

(三)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整改。市委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同时强化调度督查,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建立动态台账和周例会制度,全程跟踪督办,严格执行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对整改进度缓慢、措施不实的单位发出督查函,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成果导向,推动常态长效。市委始终注重“两手抓、两促进”,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推动晋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制定和完善129项制度,不断巩固、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助推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建设,不断传承与发展“晋江经验”。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市委统筹引领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1)针对抓基层党委(党组)规范运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工作规则。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政分工,严格规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规范会议记录。目前,市属60个党委(党工委、党组)均已制定党委(党工委、党组)工作规则。二是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开展党委(党工委、党组)规范化建设和选人用人专项督查,查摆在履行干部选任程序特别是讨论决定、会议记录等6方面存在的22项问题,并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四是加强工作指导。制发党内会议记录、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和股级调配议事记录范例,规范基层会议记录。

(2)针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不够牢固的问题。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出台《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未超过省政府核定的政府性债务限额。二是加强盘活国有资产。制定土地出让计划、收储计划,抓紧盘活处置存量土地;出台规范安置房剩余房源处置和市场化运作等2份文件,实施市场化经营运作,建立调拨结算机制,已回笼财政资金12.7亿元,并推出4批套房(店面)共5.5万多平方米资产拍卖处置。三是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出台《国有资产运营和市属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国有企业实体化经营运作,增强国有企业投融资能力,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控制降低债务率。四是大力培育新增长点。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和招商选资力度,着力培育更多新的税源。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212.23亿元,增长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7亿元,增长5.05%,新增纳税超千万企业21家(累计158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成功落地了晋华、矽品等一批大项目,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3)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压实责任主体。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和市委意识形态专题汇报会,通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督查情况,听取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并坚持每半年组织一次,责成全体市领导、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定期向市委总结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督促责任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绩效及基层年度绩效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完成对65个单位和19个镇街考评。所有党员市领导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内容。三是加强阵地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主题宣传报道的意见》,强化对所属意识形态阵地和新媒体的管理,对意识形态阵地及其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检查,全天候开展网络舆情监测,未发现属地自媒体违法违规行为。

2.关于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召开中共晋江市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新型城镇化、国际化“三大战略”,全力攻坚加快跨越赶超、办好重大赛事、决胜全面小康等“三大任务”,策划开展 “项目攻坚突围年”“第三产业跃升年”“赛事筹办年”“文明创建深化年”等“四个年”活动,全力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建设,推动晋江在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传承发展“晋江经验”,持续当好“新福建”和“五个泉州”建设排头兵。

(1)针对创新驱动不够明显,所承担22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进度不一,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低于全国、全省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偏低的问题。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改革,2018年以来,已召开2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压实10个改革专项工作小组责任,研究部署新一年改革工作重点;全面梳理22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等试点推进力度不足的,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并加大改革在绩效评估中的分值,确保改革试点落地生根,目前已编制出台《晋江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并正式实施。另一方面,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坚持把培育“双高”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作为主抓手,深入开展品牌、标准、专利“三大行动”,实施规上企业发明专利、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三个覆盖”工程,截至2017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至6.86件,比增31.76%,高新技术企业增至85家(2017年新增41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比提高至9.6%,并征集策划了59个2018年度高新产业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84亿元。

(2)针对传统产业转型不够快、新兴产业规模较小、三产占比偏低、企业市场压力和金融风险较大的问题。坚持“先进制造业立市、高新产业强市、现代服务业兴市”思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实体经济产业体系。一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引导广大企业家不忘初心、坚守实体,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开展“五个创新”,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先进制造业跃升、鞋服产业向体育产业延伸。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快,2017年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1.7%,企业好中差比例优化为65.1:14.9:20。二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以晋华集成电路、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HDT高效太阳能电池等龙头项目为依托,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全力做大集成电路、石墨烯+、新能源等高新产业。2017年,成功引进矽品、芝奇、美国空气化工等20个新兴产业项目,新兴产业规上工业产值增长13%,增幅高于传统产业1.3个百分点。三是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成立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晋江市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制度》,持续实施三产跃升年活动,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进,加快主辅分离,大力发展电商中心、现代物流、专业市场、楼宇经济、赛事经济,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大企业、大平台、大市场,推进一批文化、运动、旅游、休闲项目。2017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1.1%,增幅持续高于GDP增幅,占GDP比重提升至38.6%。四是防范化解。强化政银企司联动,坚持“一企一策”,加快不良处置效率和进度,全力压降不良率,2017年,全市不良率从4.89%回落到3.04%,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

(3)针对绿色发展体现不足的问题。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生态文明专题宣传学习,下发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责任,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二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坚持治理与修复并举,对陶瓷粉尘、建筑扬尘、垃圾焚烧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2017年空气优良率提升至96.2%,同比上升2.5%,符合上级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全流域治理,深入实施蓄水、活水、洁水三大工程,组织开展“霹雳1号”行动,移送行政拘留41起、刑事侦办2起,关停取缔、限期整改“小散乱污”企业580家,目前,全市21条流域水质逐步好转。三是加大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力度。对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海水养殖问题,配合制定清退方案,并加强日常巡查,已完成对违规养殖场清理工作;对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海蛎养殖场问题,约谈业主,责令停产,并加强监管,已全部清理完成;对深沪湾海底古森林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违法建设餐饮经营场所问题,已拆除附属设施,并收归作为海洋宣教基地;对飞灰处理填埋场问题,已初步确定3个石窟作为项目选址地,并与部分周边县市的填埋场签订处置协议;对梧垵溪生活污水问题,已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完成清淤长度18.42公里、截污管道20.3公里,以及7个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工程。

(4)针对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加快平台建设。推进智慧晋江运营管理中心建设、专业智慧城市业务系统建设,积极对接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及电子证照系统,完善基础设施服务。二是拓展信息化服务。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录入工作,加快电子证照共享运用,推进智能型办事大厅建设、全流程网上办事,开通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建成二手房交易数据共享平台系统,全市“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84.93%,达到省里下达的目标要求。三是推进整合提升。推进“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整合建设工作,科学调整分中心服务事项,探索推行“同城通办”模式,尽量避免办事多头跑。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为投资者提供“顾问式”资讯服务、“保姆式”跟踪服务和“一站式”办证服务。2017年,位列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三。

(5)针对扶贫工作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精准核实对象。健全城乡低保和贫困帮扶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复核认定工作,2017年共取消低保对象1775户3599人,新增352户734人。对安海镇蔡某某享受低保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确实困难,并就蔡某某重新申请低保事项向省民政厅请示,根据省民政厅批复指导蔡某某按程序重新办理其低保审批,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同时,对低保工作管理跟踪不到位的市民政局和安海镇等2名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他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二是强化帮扶措施。深化“四帮四扶”,出台精准扶贫八项措施,建立常态帮扶机制,2017年先后下发建档立卡贫苦户补助金61万多元,动态管理后共有贫困人口256户756人。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工作制度》,2017年共备案150人次;制定《晋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检查,31个十类资金存在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制定《全市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操作程序》,对全市256户贫困户建档立卡,逐户分发《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和《扶贫手册》,进一步规范基础工作。四是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入实施“三农”品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最美乡村、美丽乡村创建,出台壮大村集体经济九项措施,全面推动城乡一体发展。2017年,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3万元的降至130个,占比下降6.7个百分点,村财平均收入73.34万元,增长27.08%。

3.关于民生短板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教育领域的问题。一方面,全力解决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偏低问题。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制定《晋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44个公办园建设项目,2017年,新开办11所普惠性幼儿园,新增学位3780个,2018年可新增学位4285个。同时,出台《晋江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将符合标准的民办、集体办园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纳入财政补助范围,2017年,共补助资金612.38万元,惠及312所幼儿园。目前,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达361所,占83.76%,同比提升10.4个百分点;在园幼儿占全市幼儿的81.4%,达到国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另一方面,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推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新一轮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提升工程,把“优质教育”贯穿始终,加快福州大学晋江科教园、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拔萃双语学校等优质教育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程,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提质扩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展特色内涵的高中教育,深化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产教融合,确保优质教育实现公平可及。

(2)针对医疗卫生领域的问题。一是优化资源布局。出台《晋江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晋江市“十三五”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晋江市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晋江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市医院新院、晋东医院、口腔医院建设,全力构建以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为龙头的“3+4+5+X”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把品牌打响、把医疗做强。二是加强卫计建设。成立卫技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启动高校招聘卫技人员计划,目前已招聘18名;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强与树兰医疗等11家三甲医院、高端医疗机构合作,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医工作室,加快培养一批优秀学科带头人合作;完成国际疑难病多学科远程会诊平台(iMDT)、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东石中心卫生院、安海文博科技大楼和磁灶中心卫生院建设使用,市医院晋南分院国际JCI标准认定,新增填补全市空白的新技术、新业务30项。目前,全市千人床位增加至2.29、千人卫计人员数增加至3.29。三是优化就医服务。出台《晋江市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构建15分钟急救圈,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夜间门诊”、出入院“一站式”等服务,优化就医服务流程,全面降低转诊率。

(3)针对养老事业领域的问题。一是优化养老机构布局。出台《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已建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83个,覆盖率达到62%,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4张。二是提高护理型床位数。建立奖励补助机制,推进医养结合,全市共有护理型床位1500张左右,占比达到25%,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三是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加快项目进度,推行实施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的运营管理模式,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已调试合格,各标段已通过竣工验收,上半年将投入运营。同时,对民政局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处理。

(4)针对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问题。出台《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世中运等重大赛事筹办,统筹推进16项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水平。一方面,加快推进道路建设。围绕世中运筹办,将新建市域快速路及市域主次干路6条,完善区域路网道路18条,2018年建成区域范围内,将新(续)建城市组团及片区道路里程约64.5km(不含改造),至2020年左右,建成区路网密度可提升至6.8km/km2。另一方面,加快推动综合文化站建设。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工作,建设镇(街道)分馆以及10个城市书房,并纳入2018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晋江常住人口数计算,目前,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105.7平方米,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关于违反中央和省委办公用房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问题

一是撤销关于超标办公室备案面积上限面积的专题纪要,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上级对领导干部少面积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报备制度。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各级各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进行3轮抽查,尚未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5.关于上轮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向市委委员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逐级开展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听取镇街党(工)委和市直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进行评议考核。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开展全程纪实试点工作,不断改进检查考核方法,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完善《晋江市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晋江市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加强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有效防控基层廉政风险。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盯紧精准扶贫、环保等领域,严惩基层“微腐败”;对全市涉及扶贫领域的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教育扶贫专项资金不落实等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8人、通报批评11人次、提醒谈话42人次;配合中央环保督查问责,诫勉教育15人,约谈干部53人次。四是大力推进镇村纪检组织建设。从硬件设施、工作保障、制度规范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改进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推行“三簿一日记”制度,促进乡镇纪委规范履职,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和水平,19个镇(街道)均实现了3个100%(100%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培训、100%乡镇纪委配齐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00%乡镇纪委均有自办案件)。严格按照“五统一”“七个一”要求设立村级纪检工作室、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全市共设立村级纪检工作室390个、村级纪委3个,各类村级纪检工作人员942名,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打通农村监督执纪“神经末梢”。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不重视学习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学习制度。细化分解《晋江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规范中心组学习步骤,明确要组织交流研讨、班子成员年底要至少提交一篇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开展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督查,并进行通报,责成各单位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引导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市党代会、“两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2018年学习计划。三是强化监督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现2017年片区组织员、党建指导员参加派驻单位班子学习全覆盖,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确保学习实效。巡视反馈指出的市政府党组、西园街道党工委、紫帽镇党委等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抓好整改。

(2)针对学习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市委常委带头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累计开展300多场宣讲活动,实现机关、村社、企业、网络“七进”全覆盖;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通知》,分三期举办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对全市1350名市管干部进行轮训,推动全市干部群众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强化理论培训。在全市干训中,增加“四个意识”“五大发展理念”“六大纪律”等应知应会内容的培训份量和课时,增加理论学习课时。三是丰富学习内容。编发党员干部阅读参考书目,把应知应会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晋江大讲堂?手机版”上开设“应知应会”专栏,刊发党员干部必知的新词。四是严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和撰写廉政对照材料制度,将熟悉掌握应知应会的党纪党规作为干部提拔的前置条件。近期提拔重用的66名干部全部通过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并按要求撰写廉政对照材料。

(3)针对相关材料造假的问题。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会暨首期基层党组织组织委员示范培训班,对党内具体业务进行全面培训部署,制发《党内会议记录范例》,对材料造假问题、学习记录补记问题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引以为鉴。二是严肃学习纪律。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用好《晋江市党委学习中心组记录本》,实事求是做好记录。三是严肃问题整改。结合年度绩效考评,在全市范围内对材料、记录问题开展全面“体检”。市规划局党组已书面向市委作深刻检讨,并撤销2份造假文件;市委统战部、住建局、安海镇党委等已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化会议记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三会一课”工作,督促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全程记实、现场指导、督导检查等四项制度;举办片区市委组织员工作交流座谈会,听取四项制度执行情况汇报,并围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关业务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创新制度执行方式。完善主题党日制度,采取点题与选题相结合办法;探索“互联网+三会一课”模式,已在池店、金井2个镇开展试点;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推广“兼合式”组建办法,推动设立梅岭街道2个社区兼合党委、5个市级行业协会兼合党委。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市人大、市政府办、市委统战部机关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分别按要求整改到位。

(2)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和带头上党课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出台《晋江市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明确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应向民主生活会报告,以及参加民主生活会前应先参加组织生活会等相关程序,并发挥好片区市委组织员督导作用,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目前,所有党员市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坚持以上率下,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带动全市领导干部开展学习宣讲十九大精神300多场;同时,运用统一点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采取计划报备、工作提醒、效果评价等办法推动落实。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工作已全面完成。

(3)针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修订完善制度。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修订)》《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通知》和《晋江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民主生活会前置条件,明确每个基层党支部年度、半年组织生活会都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另一方面,加强督促指导。完善片区组织员和党建指导员制度,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目前,全市各级党组织均按规范要求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市人大、市政府、市委统战部、卫计局等单位通过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组织生活流程等措施,已完成问题整改。

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空壳化”现象较严重的问题。一是出台《关于实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质量战略的意见》,明确建立党员队伍孵育机制,把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和年检内容,启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孵育基地建设,创造条件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二是市委常委会听取镇(街道)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压实书记抓“两个覆盖”工作责任,研究部署19个镇(街道)、开发区非公党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全面推行“兼合式”组建办法,撤销因企业倒闭停产造成的空壳党组织。目前已成立340余个兼合式党组织,撤销空壳党组织165个,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90%。其中,梅岭街道通过撤销停产企业党支部、成立兼合式党支部,已完成整改任务,安海镇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已提升至83.47%。

(2)针对党员、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开展党员专项排查。对取得国(境)外居留权但未停止党籍党员进行全面摸排,已办理停止党籍42件;对失联党员排查核实,妥善处置2名新增失联党员;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政法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处置违法违纪党员。另一方面,开展党费专项检查。执行上级规范党费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党费缴交不规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全面设立《党费现金日记账簿》。重新核定2018年度全市党员月应缴纳党费,开展村(社区)党员从业和收入情况专项排查,提高4553名村(社区)党员党费缴纳计算基数。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严把程序。实行发展党员指导计划调控预警制度,严把备案、预审、审批过程,完成2017年度发展党员654名指导计划。二是严加整改。严肃认真调查处理池店镇违规发展党员和规划局多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对池店镇组织委员予以约谈,对原组织干事予以通报批评,对组织办经办人员和溜石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党内警告处分,责成规划局党组书记兼任支部书记,约谈直接责任人,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开展全市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三是严肃处理。制发《关于解除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黄牌”警告的通报》,对农村(社区)2015年换届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责令排名后3位乡镇党委书记作出书面说明。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市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市委主要领导经常性地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话,坚持每年年中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每年年底组织召开述责述廉会,督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履行好“一岗双责”。2017年,市领导开展个别谈话600多人次,集体谈话90多场、8000多人次。二是严格制度规范。试行市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清单制度和市领导廉政谈话制度,制定《纪实表》和《廉政谈话记录本》,梳理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履行“一岗双责”41个纪实事项、163个纪实指标,规范廉政谈话行为,用纪实的办法把责任落细落实。三是强力追责问责。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一案双查”,增强各级党委、纪委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017年共实施党内问责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涉及科级干部5人。

(2)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扛起责任,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健全责任链条。完善 “两个责任”清单和纪实清单、检查清单、问责清单,健全廉政谈话、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等压力传导机制,推动责任落地生根。三是改进检查办法。坚持市领导带队检查,将所有市直单位党组纳入责任制检查范围,对未设党委(党组)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延伸检查,实现主体责任检查全覆盖;开展互检互评,督促抓好各级责任制检查交办问题清单整改。四是强化督责追责。将检查重点内容细化成可查阅、可评估的具体性、指标性工作项目,从严从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形成问题清单,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追责。五是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干部日常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专项检查,修订、出台《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若干意见》《晋江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内部财务等制度,规范干部日常管理。2017年累计效能问责47人次。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需要加强的问题

(1)针对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一是抓好责任传导。开展年度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规范化建设和目标管理考评,将自办案件列入年度规范化建设考评,对自办案件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督办,抓实抓好执纪审查工作。二是抓好线索排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及时移交有关问题线索,落实信访反映问题分级办理责任和办理结果反馈制度。2017年全市19个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均有自办案件,共立案25件,比增178%;28个派驻纪检组共立案19件。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新任纪检干部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和综合业务培训,实行审查“跟班学习”制度,交叉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审查调查;建立市纪委领导挂钩联系基层纪委责任制,实行“三簿一日志”,加强纪检工作“跟踪式”“全过程”督促指导。

(2)针对对个别违纪党员的处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案件质量大检查。对2013年以来的案件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查阅卷宗659卷,认真核实案件审查审理情况,确保案件质量高标准。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审理工作流程,健全集体审理制度,建立执纪审查和审理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党纪法规学习,提高政策把握能力,确保案件质量关。三是加强监督审核。继续实行案件协审制度,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案件办理进行全程指导把关,定期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抽查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针对纪律审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信息沟通制度,实行每周通报备案机制,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名涉刑涉法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纪处理。二是严格落实要求。严格落实“先处后移”及采取停权措施等要求,规范全市“涉刑涉法”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通报移送机制,细化通报、移送、处理等操作环节,及时中止被依法逮捕党员部分权利,2017年共对10名涉案人员实行“先处后移”。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将涉刑涉法“两员”情况纳入年度规范化建设考评指标,对掌握的涉刑涉法“两员”及时移交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作出处理,全程跟踪督办。陈埭镇四境社区丁景唤已被开除党籍。巡视组反馈的司法机关未及时移送的233名未受到党政纪处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经核查,175件169人已处理到位(涉及交叉重复6人),另有31人(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无法处理23人、非中共党员4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入党前3人、党员关系在省外1人)不属于处理对象,其余27件因司法机关尚在侦办中,待司法机关办结后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3.关于对巡察工作还不够重视的问题

(1)针对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选优配强干部。配齐配强巡察办领导班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新配备1名副科级巡察专员;充实加强巡察办人员,新调入2名巡察办工作人员,目前巡察办核定编制8人,实配7人、抽调2人,共有9人;调整充实巡察工作人才库,已有252名领导和干部入库。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实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集体廉政谈话、巡察组成员公开承诺等制度,强化巡察干部纪律意识;组建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党内监督和人文关怀,制定《市委巡察机构学习制度》,提升巡察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三是强化激励保障。注重在巡察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将选派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累计抽调干部109人次,2017年以来共有9名参与巡察工作的干部提拔或转任重要领导岗位。

(2)针对相关职能部门重视配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健全工作制度。研究修改《中共晋江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关于市直单位协助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督促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市直单位、被巡察党组织的配合职责以及巡察组督促整改工作节点任务,构建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工作联动、队伍共建、成果共用机制,在巡察前期资料收集、协调职能部门提供工作支持、提供人才支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实现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巡察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对巡察工作不重视、不配合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在市委第四轮巡察中,对配合巡察工作不力的2名干部进行处理,其中1名科级干部进行组织处理,1名干部进行约谈。

4.关于违规借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的问题

已制定资金分期还款计划,分4期归还,其中2018年1月31日前归还第1期、6月30前归还第2期、9月30日前归还第3期、12月31日前归还第4期,至2018年底全部归还。目前,已还完第1期。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不良风气未完全扭转的问题

针对一些富裕起来的群众存在比富炫富的心理,“黄金新娘”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从严压实责任。市委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绩效评估,作为文明单位和平安单位创建考评依据;细化修改《晋江市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任务、措施,落实主抓主管责任;制定《关于规范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把移风易俗典型人物树为新乡贤,在相关媒体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新风;策划实施“家风讲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家风家训教育。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行为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重要内容,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2017年共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6起6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通报批评1人,通报曝光6起6人。巡视反馈的问题均已处理到位。目前,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持续深化,慈善蔚然成风,2017年以来市慈善总会累计新增善款2.24亿元,全市各类慈善机构累计募集善款近35亿元,2018年1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要媒体先后报道了我市移风易俗工作。

2.关于公车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公车管理模式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升级完善公务用车平台系统。建立平台车辆运营轨迹异常电脑自动报警系统,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有效监控公车租用行为,杜绝公车私用。二是实现车辆信息共享。组织各单位自行管理车辆接入市公车综合服务平台,并纳入省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联通,对全市公车运行情况实行实时监控。三是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晋江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谁值班谁监管、谁派车谁负责”原则,确保监管到位。

(2)针对违规在商会列支公车运行费用的问题。严格规范公车运行费用报支手续,加强监督检查。梅岭街道已退回在梅岭街道篮协报支的费用10075元,已对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对驾驶员的用车与加油行为管理不严的问题。督促各保留车辆单位修改完善相关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公车维修及加油管理,杜绝出现公车私用、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等问题。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英林镇已解聘涉事驾驶员,司法局对涉事驾驶员进行通报批评,且都已退回相关费用。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针对各乡镇(街道)普遍存在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的情况的问题。一方面,梳理归并。印发实施《关于印发<规范镇(街道)绩效考评奖励方案>的通知》《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讯话费发放办法的通知》,对超出上级规定项目标准范围应发放总额予以整改,对把上级下拨工作经费用于发放津补贴行为进行全面整改,明确各镇(街道)不得以其他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另一方面,规范排查。组织全市各单位进行摸排自查,按规定进行整改。乡镇超时夜间补贴已在2017年3月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金补贴时取消;建立工资关系随行政关系转移机制,开展全市调入调出人员摸排自查,责成有关镇街完成对工资关系未及时随行政关系转移问题整改,收回相关资金,约谈并责成1名副处级干部退回镇级绩效补贴54051元。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

一方面,认真抓好整改。针对2名市委领导的办公室面积超标的问题。已在省委巡视期间按规定完成整改,整改后使用面积均为13.7平方米,符合办公用房标准。另一方面,加强督促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管理的通知》,开展全市办公用房自查工作,组织开展3轮抽查,尚未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5.关于有的社团组织利用活动安排公职人员参加宴请、考察的问题

一方面,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科级以上干部请销假制度,防止公职人员违规接受社团安排的宴请和考察。另一方面,规范社团管理。出台《晋江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晋江市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管理报告工作,提高社会组织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18年以来,共备案社会组织重大活动6个,现场检查6个。同时,对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组织到新疆考察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名在职公职人员已退回相关费用,对涉及社团会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形成书面检查,并对3名相关当事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执行编制职数政策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个别单位未核编的问题。对市医院、市中医院、安海医院等3家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实有在编人员数进行核编,下达周转事业编制1597名。

(2)针对部分单位人员超编的问题。一是加强编制管理。制发《关于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全市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规范用编审批程序。二是解决超编问题。下达市人大、政协、安监局、执法局及6个街道周转行政编制68名,并通过对3家公立医疗机构按实有在编人数核编,有效解决10家行政单位及卫生系统事业编制超编问题。同时,积极向上沟通,争取尽快下达我市接收安置团级军转干部行政编制16名,以解决因安置军转干部导致的新超编问题。三是严格编制纪律。对科级干部调配、军转干部安置、选调生安排、交流轮岗等进行政策性调整安置时,全部安排到缺编单位。暂停超编单位使用行政编制补充公务员,并在今后单位申请补充工作人员时,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超编进人。

(3)针对编外人员数量多、聘用时间长。一是全面摸底。对全市编外聘用人员队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责成各单位建立编外人员管理台账及变动上报机制,确保及时掌握编外人员动向。二是专项清查。开展编外聘用人员专项清查整改工作,重点清理规范在涉及人、财、物、保密及规划用地审批等重要岗位任职的编外人员。目前,已清查调整129名在敏感岗位任职的对象,轮岗交流58名任现职超过10年的对象。三是健全制度。制定2018年度各单位编外用工指导意见,暂停各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推动全市编外人员总数逐年缩减。研究制定《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从准入条件、聘用程序、岗位设置、日常考核以及退出机制等各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2.关于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违规分设党政岗位的问题。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备干部。经向泉州市委组织部请示,答复“经向省委组织部相关业务处室请示,你部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请你部根据实际自行把握”。根据上级答复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七条规定精神,鉴于许紫竹同志既是中共党员又是民建成员,并作为民建领导干部的培养对象,不宜同时担任旅游局党组书记,我市旅游局实行党政分设比较合适,如今后上级就有关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我市将根据新的政策解读精神执行。

(2)针对个别干部任职不合规定的问题。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和上级关于选任的指导精神,对照要求规范任职。目前,已对3名任职不合规的干部进行规范任职。

(3)针对市纪委对拟任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有时未出具是否影响任用的结论性意见的问题。出台《市管干部任职前市委组织部听取市纪委意见和市纪委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试行办法》,明确市纪委向市委组织部回复的8类情形及市委组织部向市委报告的5类情形,严格审查工作流程。巡视反馈以来,市纪委分别对4批150人(次)考察人选进行廉洁自律情况审查,向市委组织部回复明确审查意见。

3.关于重视乡镇基层的导向体现不够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整体学历不高的问题。一方面,把好源头优化结构。研究设置镇街调入人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基层服务年限要求,选拔紧缺专业或较高学历层次的干部充实到乡镇一线,特别是2017年9月以来,结合本市科级干部调整,已充实一批全日制以上领导干部到乡镇任职。下一步将继续鼓励引导乡镇基层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全面提升乡镇基层干部整体学历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全面摸清基层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短、小、精、专”的点对点培训班次,切实发挥好“晋江干部学堂”等作用,2017年,累计举办专题班次31期,培训干部7353人次。同时,健全业务跟班和定向交流机制,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队伍的履职本领。

(2)针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优化后备干部结构。结合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滚动更新工作,掌握储备183名35岁以下优秀干部,为优化乡镇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做好准备。二是拓展培养锻炼平台。组织14个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成建制参与高铁新区项目,动员年轻基层干部到国有企业、招商分局、上级对口部门挂职锻炼,拓宽乡镇年轻干部锻炼成长平台。三是大胆使用年轻干部。结合2018年1月份市直、镇(街道)人事调配,提拔重用28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调整充实8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

(3)针对少数乡镇党政正职的缺额选配不及时的问题。巡视期间我市乡镇党政正职已全部配齐,没有空缺;下阶段如有调整,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配齐乡镇党政正职缺额。

(4)针对乡镇党政正职职务任期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福建省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严控制任期不满3年调整的对象,严格执行相应报批制度,保证乡镇正职稳定。

(5)针对乡镇事业干部晋升机会不多的问题。一是树立尊重基层导向。严格执行《关于福建省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十二条措施》等文件精神,明确在今后选拔一般事业干部提拔调任乡镇行政领导岗位过程中,将向乡镇倾斜,从严执行“本县工作满5年,具有3年基层工作经历,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2次优秀”的要求,促进更多事业干部从乡镇一线脱颖而出。二是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全面梳理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使用政策,积极向上沟通,争取到“国有企业干部可调任党政机关领导岗位”“事业干部非换届期间符合条件可提拔调任乡镇领导岗位”等政策倾斜,进一步为干部成长拓宽空间。三是加大乡镇干部使用力度。坚持“只要干得好就一定会用得好”“哪里出成绩哪里就出干部”的用人导向,强化一线考核培养使用干部,提振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在2018年1月份市直、镇(街道)人事调配中,提正科15人中就有13人来自镇街、还有6名镇街干部提拔为副科(其中3名为事业干部),同时还有3名事业镇(街道)科技副职调任本镇(街道)行政领导岗位。

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个别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一方面,压实监督把关责任。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健全完善确定考察对象、延伸考察谈话、书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制度,市纪委(监察委)就征求意见情况是否影响考察对象提拔使用作结论性意见。在2018年1月的市直、镇(街道)人事调配涉及考察中,全面落实相关制度,扩大考察谈话范围,注重听取所在单位纪委、派驻纪检组意见,更加全面了解干部廉洁表现。另一方面,拓宽选任监督渠道。严格落实任前公示、重要岗位全委会票决制度,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2)针对个别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填报的问题。组织学习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政策精神、典型案例,及时传达泉州市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同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处级干部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及时解疑释惑,确保填写规范、符实。

(3)针对个别科级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出台《晋江市深化国有资产运营和市属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对国有企业重新整合分类,并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免去3名违规兼职干部的国有企业领导职务。同时,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流动机制试点工作,配套制定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及负责人薪酬等有关制度,并启动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国有企业挂(任)职工作,目前已收到65名干部报名。

5.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部分出国(境)证照未集中管理的问题。全面建立各单位证照转入转出、借入借出台账,开展证件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敦促所有证件应管尽管,对遗失未集中管理的证件统一注销作废。同时,建立备案人员办理证件定期通报制度,不定期进行抽查,对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目前,累计排查出未集中管理证件102本,其中101本属已过期且按规定不需继续管理,已责成涉及干部书面说明备案,还有1本属未过期但已遗失,已责成涉及干部办理作废声明。

(2)针对履行报批与请假手续不严的问题。严格出国(境)审批登记工作,建立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建立登记备案人员证件办理情况周反馈制度,及时与请销假情况进行核对,防止出现未批出境情况。目前,已函询3名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的科级干部。

(3)针对有的擅自变更目的地或超期滞留的问题。一方面,严格工作纪律。出台《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出国(境)审批、登记备案,要求各单位第一时间报告市管干部出国(境)滞期不归等情况,并定期开展摸底排查、督促检查,坚决防止擅自变更目的地、超期滞留等情况发生。另一方面,严肃批评教育。按干部管理权限压实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责任,已对3名擅自变更出国(境)地点及8名超期滞留的科级干部进行函询处理,对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不严格的51名干部严肃批评教育,责成88名违规出国(境)干部作出书面检讨。

6.关于退(离)休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

一是严肃整改。对15名超龄在社团兼职、3名对兼职超2届的退休干部责成辞去社团职务;对 5名兼任超过1个社团职务的退休干部责成保留1个兼职职务或辞去所有兼任职务;对6名兼任社团法人代表的退休干部责成辞去法人职务,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对12名未经审批兼职的在职科级干部,责成3名辞去社团职务、9名重新履职审批程序;对全市现职和离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在社团兼职的现职科级及以上干部进行审批和变更,不再适合兼职的147名干部已经书面辞职。二是严明纪律。召开规范干部在社团兼职工作会,就干部在社团兼职工作政策进行详细解读,重申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规范离退干部在社团兼职工作。目前未发现新增违规在社团取酬的情况。三是严格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的通知》,压实各单位对干部社团兼职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严格兼职审批,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对违规兼职取酬的,发现一起严格查处一起。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批而未供与土地闲置并存的问题。一方面,出台《关于印发晋江市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行动,累计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77亩,另有845亩完成前期材料收集、正在办理供地手续。同时,继续通过撤销批文、调整规划、二次招商等方式,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探索减量发展,全力做好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土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市25宗1414.9亩闲置土地逐宗研究、分类处置,其中按延期开工处置16宗、督促开工建设6宗、收回1宗、法院查封2宗。

(2)针对土地出让收入(滞纳金)征收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逐一排查整改。经排查,反馈的8宗土地中,泉州智豪汽车科技缺塘储备地块、豪新食品市场地块、福盈祥公司王厝地块等4宗因存在群众阻扰施工、征迁遗留等问题,导致土地无法及时交付,此前市政府常务会已研究决定不予计收滞纳金;闽通客运汽车站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已于2017年9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有3宗经过约谈项目业主等方式持续催缴,智邦物流、众益物流等2宗项目用地业主已分别缴清土地出让金滞纳金36.96万元、23.13万元,对仍未缴清土地出让滞纳金的百信地产滨江商务区A-6-13地块项目用地,已于2018年1月2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健全完善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净地”供地制度的通知》,建立出让地块净地交付的长效机制,减少因土地无法及时交付使用,而产生的滞纳金问题。同时,加大出让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缴交入库。

2.关于规划部门故意虚构用地公文的问题

一是依规撤销虚构公文。责成市规划局撤销党组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2份内部管理文件,以及南星印染公司规划许可延期文件(晋规文〔2016〕687号)、调整联泰建材公司规划(晋规函〔2016〕561号)、物流园区项目用地意见函(晋规地函〔2014〕115号)、农贸市场项目用地意见函(晋规地函〔2014〕120号)等4份业务文件,并函告相关单位、个人。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责成规划部门全面规范公文办理、业务档案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操作。目前,市规划局已成立档案管理组,并制发《中共晋江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晋江市城乡规划局发文制度》《关于加强规划审查审批事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相关流程进行细化规范。三是严肃教育严格处理。责令市规划局党组向市委作出深刻检讨,其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在局党组会上作深刻自我检讨,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重申工作纪律,与每位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3.关于工程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应公开设计、监理招标事项,违规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指定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系统梳理排查应公开招标未公开项目,对已经实施、既成事实而无法改正的项目,由项目管理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予以处分;对尚未实施的项目,责令限期改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重新招标确定设计、监理单位。目前,晋江市粮食储备库(金井库)(二期)项目已整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全市98个村(社区)的农村污水治理施工图设计也已按片区打包,将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另外,经核实,池店南片区景观水利工程一期项目由龙湖地产公司作为主体负责具体实施,且使用的是非国有资金,属无需公开招标的项目。二是加强培训。召开全市重点项目报批培训会,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学习招投标知识,进一步强化项目业主合法合规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意识。三是完善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严格招标事项审批、招标文件备案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审查工作细则》,规范我市监理招标市场,将“监理招标是否合法合规”列入审查范围,对未按规定进行监理招标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核准。

(2)针对PPP项目的招标程序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一方面,规范流程。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的通知》,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PPP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建立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中介机构筛选考核机制,确保项目采购和招投标公平、公开、公正。另一方面,强化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国有企业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监督审核,严格落实好PPP项目各项法规政策要求。同时,责成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实施机构市商务局及城建集团加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廉政监控措施,推行廉政监控全过程纪实。

(3)针对部分项目存在工程招标控制价未经财政审核先招标的问题。一方面,组织对未经财政评审先行招投标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完成近三年项目的内部梳理工作,晋江鞋纺城一期工程采用的是经财政审核的单价进行招标,等同于审核了控制价。另一方面,印发《关于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重申“先评审后招投标”的管理纪律,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对未经评审的项目,坚决不得进行招投标和开工建设。

4.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为企业代垫工人工资的问题

一方面强力追讨。成立追讨代垫企业工资款专项工作组,实行一案一专班,约谈相关责任人,统筹推进追讨工作。目前,对金时皮革公司,已责成该公司转让土地并收回所欠代垫工资111.26万元。对鹏鑫公司,已于2011年4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号为(2011)晋执行字第1052号,2017年12月7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全力执行中;对露友公司,已于2014年3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号为(2014)晋执字第901号,2017年12月7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全力执行中;对中鑫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号为(2017)闽0582执9553号,2017年12月28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全力执行中。另一方面健全制度。研究制定《晋江市企业欠薪应急保障周转金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周转金来源、使用、追偿等工作,实行归口统一管理,明确使用审批程序,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六组移交检控类信访举报件52件(其中移交泉州市纪委17件,移交晋江市纪委35件);移交晋江市纪委问题线索1件。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突出“五个严”标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调查处置办理工作。移交泉州市纪委的17件检控类信访举报(处置时将涉及同一人信访件合并转办为10件),已办结1件、初核中5件、待处置4件。移交晋江市纪委的1件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移交晋江市纪委的35件检控类信访举报,已办结26件,正在进一步核查中9件。对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党政纪立案12人;诫勉谈话10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组织处理2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批评教育3人,其中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通报批评4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谈话提醒24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3人;解除聘用合同3人。

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对紫帽镇中心小学原校长吴地洞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东石镇潘径小学校长张进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设立“小金库”问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池店镇政府工作人员李少瑜擅自修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池店镇溜石村党支部书记朱太煜违规发展党员,池店镇潘湖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黄丽森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问题,龙湖镇吴厝村村委会主任吴长彪违反财经法规公款私存,龙湖镇吴厝村党支部委员吴长泰(兼村慈善援助站会计)篡改账册,龙湖镇古湖村村委会原报账员吴必要、现报账员吴友谊设立“小金库”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英林镇英林村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洪于枫,西园街道烧厝社区居委会委员兼妇联主任赖联华,新塘街道后库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陈永清等三名农村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诫勉谈话10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对安海镇原党委书记张文节未认真履行职责、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力,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施琼琼对扶贫工作不认真履职、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不力问题,安海镇原副镇长施明亮对扶贫工作不认真履职,龙湖镇古湖村村委会主任吴文招(非中共党员)、出纳吴文远(非中共党员)设立“小金库”问题,池店镇潘湖村党支部书记黄友峰对党员管理教育不严格、党员黄小如找人顶替其参加党员大会并表决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池店镇联合执法队负责人黄德妙、工作点副点长吴炜明,新塘街道执法中队队员庄一攀制止“两违”不力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给予组织处理2人,其中科级干部2名。对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施琼琼对扶贫工作不认真履职、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不力问题给予组织调整处理(免去领导职务),对新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连升配合巡察工作不力问题给予组织调整处理(免去领导职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违规借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的问题。

存在问题:将部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借用作城市更新改造、财政周转等项目,目前有25亿元没有还清。

未完成整改原因:财政资金周转调度难以一次性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分期还款计划分3期于2018年底前还清款项。同时,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社会保障资金规章制度,加强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向纵深发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实抓严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形成加快跨发展、创新转型的强大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不断传承发展“晋江经验”,持续当好“新福建”和“五个泉州”建设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010596;通信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办事处大院内市委巡察办,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xsgk@126.com。

中共晋江市委

2018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房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