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柘荣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6日至10月13日,省委巡视五组对柘荣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12月1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柘荣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政治巡视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精神贯彻落实到整改行动和成效上,切实履行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答卷人”职责,努力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一)提升政治站位, 统一思想行动。巡视整改期间,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专题会议8场,及时研究部署、层层推进整改工作。2018年1月23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党内文件通报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领导和县委主要领导表态发言,把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齐心协力,紧盯问题抓整改,盯紧目标促落实。
(二)精心推进实施,层层压实责任。11月30日,县委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办,由县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精心谋划整改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要求。根据巡视问题类别,相应设立党风廉政、案件追责、精准扶贫和项目建设等7个专项小组,每位常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分头组织县直部门和挂点乡镇,逐条细化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构筑起“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明晰整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县委以巡视建议为遵循,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制定起草整改方案。12月22日印发整改方案,将巡视移交2个专项情况梳理为7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反馈意见细化为6个方面24项49个具体问题。每个问题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根据办理时限倒逼工作落实,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做、桩桩有落实。
(四)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建章立制。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办要求,注重标本兼治,既盯住具体问题,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又学会解剖麻雀、举一反三,着眼于治本,建立长效机制。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提出整改措施,找出普遍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把整改取得成效,通过制度形式巩固下来,共制定出台制度63项。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专题部署管党治党工作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整改期间,召开17次县委常委会议,其中18个议题专题部署管党治党工作。2017年以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确保管党治党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2018年1月18日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柘荣县委员会工作规则》(柘委发〔2018〕2号),定期、经常性地研究、谋划管党治党工作。建立每月至少1次专题研究、每年至少向县委全委会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2.关于“对重要机关党组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县委相继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工作等情况汇报。2017年12月18日,县委再次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要求重要机关党组织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走前头、作表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柘荣县委员会工作规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乡镇、县直机关延伸。建立县委定期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机制,完善并落实各乡(镇)党委、系统党委和县直机关党工委定期报告机制。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要点,并将政务舆情回应及舆情引导制度纳入乡镇年度党建考评,全县各乡镇包括双城镇、城郊乡均制定出台政务舆情回应及舆情引导制度。2017年12月6日,县委向市委汇报全年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2018年1月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考评、文明单位评选和干部考核推荐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邪教组织人员解脱转化措施,特别是针对顽固分子,建立起一对一责任机制,确保人员逐年转化。
4.关于“落实省委关于补齐民生短板要求的任务繁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9月13日,召开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研究部署补齐民生短板各项工作,出台“1+4”配套文件,明确2017-2020年民生领域重点项目,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教育方面,已研究议定2018年秋季县职业技术学校设立4个班,新增初中学位200个,到2021年解决初中学位严重不足的问题。养老方面,已建成农村、社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62所,在建社会福利中心1家(一期工程已完工),覆盖率达100%,养老床位数68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8张。探索“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模式,已对接福建益百家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民营养老机构。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方面,2017年已新增城区路网长度6.88公里;已完成仙屿公园三期并加快推进月河星城路段等城区绿化景观设施建设,已新增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二是2017年12月制定《关于实施“东狮山人才计划”的通知》,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五个一”工程建设。2017年临床医学专业定向生入编4名、定向委培生14名;招收大专临床医学毕业生7名、大中专护理毕业生14名,引进主治中医师1名。建立健全幼儿教师补充机制,2018至2020年将补充幼儿新任教师105人,逐步解决幼儿教师严重匮乏问题。
5.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确保即知即改。严格落实《宁德市农村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办法(试行)》,重申“五问六看两查”程序,做好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动态跟踪管理。立即退还楮坪乡10户贫困户25人新农合参保费3750元,收回“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资金1.3万元。全面核查8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表,清退不符合对象52户170人,将出现重大变故的3户12人重新纳入。二是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式普及扶贫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内业档案建立管理工作的通知》,9个乡镇组建督查队伍逐一核查,确保扶贫手册到户到人,记载真实完整。三是下沉工作力量。2017年12月29日,制定《关于组建“三员”队伍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柘委〔2017〕84号),组建一支由70名科技特派员、121名党建指导员、42名扶贫监督员组成的干部队伍,推动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帮扶力量向贫困村聚集。对历年精准扶贫帮扶措施开展全面复核,2016年以来,采取异地搬迁、小额信贷、社会保障、教育帮扶、医疗健康和产业帮扶等措施,脱贫774户2965人,其中2016年脱贫369户1472人、2017年脱贫405户1493人。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县农业局原局长、分管领导、经办人予以诫勉谈话,对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立案6起6人,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11人(科级1人)。
6.关于“扶贫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对9个乡镇2015年以来的工程项目开展排查,新增以恒华、恒骏、荣建三家公司名义包装的项目47个,涉及6个乡(镇)27个村,工程项目金额达525.82万元。二是严厉查处。建立扶贫领域精准监督“1+X”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因在扶贫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行为、以困难补助名义向群众发放征地款、对村账审核不严等问题,立案4起5人,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三是加强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及中介服务监管的通知》,推行工程企业遴选名录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施工企业和中介机构资格,有效杜绝借用挂靠资质、弄虚作假企业参与招投标行为的发生。
7.关于“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风险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晰乡镇经管站岗位职责,确保尽责履职。印发《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执行乡(镇)总会计负责制,监督乡村两级财务规范运行,由农业、财政、审计部门对村级财务开展“一年一审一结”。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文件汇编》,规范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等部门定期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采取日常监督、重点抽查、半年检查和年度考核等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二是加强教育。先后组织全县117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共计480人开展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干部民主意识、责任意识。三是从严督查。发挥检查考评“风向标”作用,对117个村(社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记录簿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村财收支、土地补偿、工程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内容的公开情况。2017年9月份以来,共修缮、重建损毁或设置不规范的公开栏89个,并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村务。2017年12月15日,把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8.关于“对九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到位,如未以点带面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部署。县委县政府接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九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到位问题,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见人见事见制度见问责”的整改要求。印发《关于开展违规集资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以来各乡镇、县直部门、社会团体、项目指挥部和村(社区)向社会集资借款行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二是抓整改。2012年8月起,溪坪街改造建设指挥部先后收回出借给3家单位的801万元款项,巡视组移交问题后,溪坪街改造建设指挥部收回出借资金利息共计43.7567万元,收回23名干部高出同期银行月利率部分的利息125.84万元;城关东大门改造项目指挥部收回出借资金利息16.55万元。三是抓问责。经核查,2014年3月双城镇上城社区征地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违规借款1163万元已整改到位。2016年5月溪坪街改造建设指挥部违规借款资金6519.86万元已整改到位。县交通局无息出借101.3万元,其中95万元属于工程预付款,已在工程结算时扣回,剩余6.3万元出借给个人的资金已于2017年12月整改到位。县纪委对违规出借资金的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立案查处4人,诫勉谈话5人。
9.关于“对九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到位,如未进行相应追责”问题。
整改情况:2015年,县纪委对同辉小区案件所涉及的有关部门、人员开展初步调查,2017年8月,依据法院终审判决开展补充调查,对8名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其中2人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
10.关于“党建工作未真正摆上议事日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郊乡从2017年第四季度起,每季度研究党建议题1次以上,并形成会议纪要,截至目前已形成党委专题会议纪要5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制定《柘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工作规则》《园区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建立完善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出台《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明确督查内容,并每月随机督查1次,每半年全面督查1次。同时,采取一年一选派的方式开展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三是落实党建工作月报表制度,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定期上报基层党建工作月报表,并在党建工作月报表中增补党建工作例会召开情况,督促提醒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定期召开例会。
11.关于“以班子会议或行政会议替代党的会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严格督促东源乡、城郊乡、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等相关乡镇、部门按照要求,立即抓好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党组定期报告制度,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县各党组已向县委上报2017年度党组工作报告。建立健全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制度和督查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党建工作会议1次以上,落实党建工作月报表制度,并列入党建考评。
12.关于“党员干部积极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解决乡村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文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效能办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不定期督查通报乡村干部日常管理情况,乡村干部“走读”现象得到明显好转。二是制定下发《关于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效能问责7人、诫勉谈话2人。三是2017年12月22日,出台《柘荣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实施意见》(柘委办发〔2017〕25号),在选拔使用基层干部、教育培养、支持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提高基层干部待遇、解决基层干部关切的问题、加强与基层干部沟通联系等方面制定措施23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3.关于“思想政治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月9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学习党内法规的意识。同时,制定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将党内法规列入县委常委会学习内容。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部署推进。2017年9月县委部署召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会,通过分类指导,抓好基础保障,着力解决党内生活流于形式、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注重以点带面。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统战部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材料的记录、归档和保管,确保各类档案材料齐全、规范。全县各党支部举一反三,对支部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和党费缴纳记录等开展自查自纠。三是注重督促检查。2018年1月起,已对全县所有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材料逐一开展细致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党建考评重要内容。
15.关于“机关党建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月份,全县9个口党委完成换届工作。2017年12月21日,印发《关于各口党委更名为各系统党委的通知》,9个口党委均更名为系统党委。二是对2013年以来县直机关党工委党建工作材料进行核对,发现县直机关党工委书记2014年与2015年、2016与2017年在全县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存在雷同现象,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对县直机关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县直机关党工委在2017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16.关于“农村党建工作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选齐配强第五批驻村第一书记21人,向全县各村(社区)选派党建指导员121名,深化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开展党建工作“月督查、季调度、年考评”机制,筑牢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加强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截至12月14日,2017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已审核完成。三是对2013年以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进行核对,对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出现雷同问题,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四是加强检查考评,2018年1月起,由县委常委带队对9个乡镇党建工作开展检查,并现场点评。县直机关党工委对60个县直机关党组织进行党建考评。
17.关于“经管站监管严重缺位,村财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柘荣县关于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全县117个村(社区)全部完成基本账户设立。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晰乡镇经管站岗位职责,确保尽责履职,规范农村“三资”监管。实行乡(镇)总会计负责制,监督乡村两级财务规范运行,由农业、财政、审计部门对村级财务开展“一年一审一结”。
18.关于“对各类支出审核不力,白条、收款收据、领款凭证等入账问题突出,大量资金以现金方式支取,廉洁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22日,印发《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重申财经纪律,在全县117个村(社区)已设立基本账户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实行银行转账支付。
19.关于“村级资产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登记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部署推进村级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全县9个乡镇组织117个村(社区)开展固定资产登记工作;乍洋乡加强村级资产资源台账管理,目前,全乡各村均已完成资产登记和公示。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要求,2017年12月29日,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在双城镇开展试点工作。
20.关于“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建章立制。贯彻落实《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出台规范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强一会抓三会”工作机制,编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文件汇编》,规范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二是抓好业务培训。集中全县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共480多人开展业务培训,详细讲解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范围、内容、时间、方式、公开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对117个村(社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全县所有村(社区)均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四是加强工作考评。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重点内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2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末位约谈制度,2017 年3月17日,县委书记约谈了乡镇排名末位的双城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单位排名后三位的文体新局、民政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12月20日起,县委常委带队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评。二是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学习计划。2017年已安排开展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和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三是县委党校2018年起,举办以新提任科级干部为对象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2期,每期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并从教学计划、课时、组织管理等方面保证廉洁从政教育的落实;同时,将2017年新提任的未经培训的科级干部纳入2018年培训计划。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五是对本次巡视期间,提供相关材料不到位、支持配合不够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双城镇原党委书记进行岗位调整。
22.关于“执纪审查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抓早抓小,着力挺纪在前。2017年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分别为320人次、85人次,占受处理总人数的73%、19.4%。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开展新任干部任前谈话提醒108人次。二是坚决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氛围。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立案查处84人,其中经济大案立案12人,同期比增200%,自主查办11人,党政纪处分9人;科级干部立案11人,同期比增1000%,自主查办10人,上级移送1人,党政纪处分9人。严肃查处了包荣、林隆昌、袁兴明等科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
23.关于“挺纪在前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逐个分析、明确责任、确定限期等措施,及时办结18件超期未结案件。二是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加快推进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查办进度。截至2017年12月20日,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7名科级干部均予以相应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全部结案。
24.关于“执纪审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齐2015年本草路项目相关人员案卷中缺少的《立案会议记录》《立案决定书》等两份材料;补充填写《立案审批表》未填的内容,并进行材料装订。二是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执纪审查工作。
25.关于“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巡察办核定编制7名,截至2017年11月,已配备到位6人,剩余1个编制已申报2018年全省公务员招考职位,招考计划已于2017年12月8日上报市委组织部。
26.关于“巡察工作力度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前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21个,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60条。加大工作力度,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强化成果运用。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审查9人,其中乡科级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乡科级3人;批评教育11人,其中乡科级2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1人,函询3人。三是配强巡察力量。组建巡察组长库42人、巡察专业人才库59人、巡察干部库42人。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科学合理抽调具有纪律审查、组织人事、财政审计、项目工程等方面特长和工作经历的干部,组成巡察组,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27.关于“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对表自查。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办制定的“全省市县巡察工作调研重点”的43条具体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健全领导体制。严格落实“三个听取汇报”领导体制,2017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8次;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3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6次。三是完善巡察制度。制定县委巡察工作5个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印发要求,扎实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开展。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28.关于“接待费开支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剖析。责成时任县委县政府接待处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情况说明和深刻检讨。接待处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加强接待管理,明确接待范围,控制费用支出。二是健全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出台《中共柘荣县委政府接待处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对公务接待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接待范围、接待标准等相关内容。三是加强检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考评指标,已完成9个乡镇和29个县直单位的考评工作。同时,县接待处也对2013年以来公务接待工作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四是加强学习。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学习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宁德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
29.关于“公务接待管理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整改。收回超范围、超标准接待费用5笔共计60696元(其中就餐费59136元、住宿费1560元),并针对接待处存在票据管理不清、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对3名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规范制度。严格执行《宁德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柘荣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对口接待”要求及“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30.关于“东源乡食堂开支异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发现东源乡违规安排干部加班吃点心、乡镇应急队工作人员误点用餐、重复安排就餐造成浪费等问题,责成参加用餐人员分摊退回6545元,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二是东源乡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议,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柘荣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并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落实接待管理制度。
31.关于“涉嫌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1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严明重申纪律,坚持以上率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县委组织部发文通知把是否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要求党员干部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处级干部,12月22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问题线索上报市纪委,目前正在核实,其已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2018年2月11日,县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
32.关于“公务用车有的维修费异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闽J70020于2014年5月7日小修更换前刹车片后,在8月15日大修时又更换了前刹车片;2013年6月6日更换机油,在未达到5000公里更换机油标准下,同年7月14日又再次更换机油,责成县政府办驾驶员林宗彪退回费用760元,对其予以诫勉谈话。车改之前,县政府办同一车牌号的两部车,一部为黄牌中巴车、另一部为蓝牌轿车,巡视指出的8400元为蓝牌轿车修理费用,用于车内空调维修、轮胎更换等。二是举一反三。针对公务用车维修管理不严问题,2018年1月19日出台《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2018年2月1日对车改后仅剩的一部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
33.关于“公务用车有的加油费异常”问题。
整改情况:闽J70025在2015年10月3日加油300元用于县政府分管领导国庆期间前往县重要景区进行道路交通、旅游接待等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工作;2015年10月14日10点15分加油265元的车辆系闽J97893(发票开具单位为政府办,经手人林某某),14日10点28分加油300元的车辆系闽J70060(发票直接开具车牌号,经手人魏某某),存在加油费开具单位随意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县政府办严格执行《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凭卡加油,建立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切实加强车辆燃油费开支的监督管理。
34.关于“无依据发放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县政府办已于2017年7月20日前收回2014年至2017年发放的高龄补贴及祝寿慰问款共4.45万元,批评教育1人;县接待处已收回补助富溪镇陈上洋村公路硬化资金6万元;县委宣传部已全额收回补助摄影协会用于山海协作摄影点建设、“美丽柘荣”摄影作品展览等费用4万元,县委主要领导于2月11日约谈其主要领导,要求规范单位资金使用。二是传导压力。盯住关键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2017年9月以来,监督检查发现疑似问题线索21条,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9人(科级干部2人),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类问题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因违规发放项目指挥部津补贴,对沈海高速公路复线柘荣段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35.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我县对2014年8月摸底排查出的29名离退休干部在社团违规兼职问题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目前共有25名离退休干部辞去社团兼职职务,4名离退休干部完成备案审批工作。在社团兼职的3名处级干部(在职1人、离退休2人)已退还4.73万元补贴。2018年1月15日,组织县纪委、组织部、民政局联合开展领导干部在社团违规兼职及取酬专项清理工作。
36.关于“超行政编制配备干部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排查。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排查摸底,对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妇联、财政局、统计局、文体新局、县政府总值班室、行政服务中心、旅游事业局、库区移民开发局等单位的干部进行盘点统计工作。二是坚持立行立改。采取调整交流、到龄退休减员等措施,已解决县人大、县政协、行政服务中心、文体新局、库区移民局、县政府总值班室超编配备11名干部问题。三是咬定目标任务。持续加大力度,对县委统战部、财政局等单位超编问题予以消化到位。
37.关于“个别干部长期不在岗”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从干部抽调借用、请销假、工资发放、编制管理等方面加强部门联动,不定期开展督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县委政法委1名干部已辞职,黄柏乡1名干部已办理病假手续、1名干部已因病去世。
38.关于“有的干部长期未轮岗”问题。
整改情况: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33名科级干部中,近五年内到龄退休的7名,已收归市委组织部任免的县法院、检察院科级干部3名。目前,已调整交流干部1名,对剩下22名干部,拟于2018年12月底前分批次予以交流轮岗。
39.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结果未运用”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会议,部署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结果运用工作。已完成4名干部归档材料的梳理、校对和整改工作,对今后归档材料与专项审核结果不一致的材料,一律不予接受。
40.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规范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分类处理”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区别举报的对象、内容、性质等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对2013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共整理出15件转办不要求反馈结果的信访件,目前已全部反馈。
(六)廉洁风险方面
41.关于“项目指挥部名目过多过泛,职责混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进一步深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含开设账户的临时机构)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项目指挥部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分析评估。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撤销35个,对暂时保留的20个指挥部,动态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督促撤销。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制定《柘荣县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指挥部的申请设立、调整变更和撤销等关键环节。
42.关于“项目指挥部违规向个人借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审计。分批次对全县55家项目指挥部及临时机构开展审计调查工作,已完成第一批13家审计工作,第二批27家已完成实施阶段,第三批15家审计工作已启动。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溪坪街改造建设指挥部予以通报批评。二是积极追缴收回。全面梳理项目指挥部社会融资借款情况,识别核实出借人身份,对其中23名国家公职人员出借资金、借款时间和利息数额登记造册,溪坪街改造建设指挥部已收回22人高出部分利息124.6万元。对另外1名垂直管理单位的公职人员,已按干部管理权限,把问题线索移交其所在单位负责收缴高出部分利息,目前已收缴属于其个人部分的应缴利息1.23万元。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柘荣县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严禁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有关规定》,严禁各类指挥部对外借贷、担保。
43.关于“领导干部兼任指挥长,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津补贴清退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严肃纪律加强津补贴管理的通知》,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通过“回头看”,在前期已自查清退82.47万元基础上,7家指挥部再次梳理清退33.671万元,已启动对全部55家项目指挥部专项审计,确保津补贴清理清查工作彻底到位。收缴上城社区征地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两违”综合治理专项领导小组违规发放津补贴12.9752万元;收回通过指挥部转移的“三公”经费34.72万元及各类津补贴、补助款、慰问费4.75万元。2月11日,县委主要领导对在指挥部报销车辆费用的沈海高速公路复线柘荣段建设指挥部的3名副总指挥(处级干部)进行约谈。
44.关于“监督管理不力,廉洁风险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立规明矩。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制定《柘荣县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重大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等实行集体研究,规范内部监管机制。二是坚持常态长效。将各类指挥部(含开设账户的临时机构)纳入财务年度审计计划,防止监管缺位。目前,已完成13个指挥部的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处理意见。
45.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梳理。2013-2016年共有40个未办理决算审计项目,目前完成决算审计项目6个,剩下34个项目已列入2018年度决算审计计划(其中在审项目12个、安排待审22个)。二是分析原因。审计、发改等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县第四中学操场建设、黄柏乡经富溪镇至国道104线(湄洋村)公路西宅至湄洋段公路、城郊中心校教学综合楼等项目的投资概算、中标价、工程决算审计价进行比对分析,查找原因。三是加强监督。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日常管理,对3个超中标价的已决算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中2个超概算项目责令项目单位报原审批部门进行概算调整,对其中1个超中标价未超概算的项目责令项目单位在已批复的投资概算中调剂解决。
46.关于“土地出让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批而未供土地整改处置方案,加快工作进度,至2017年年底已供地935.35亩,剩余738.91亩未供(农村个人建房用地11个269.18亩、征地补偿工作未完成4个346.13亩、项目未落实2个51.3亩、供地材料不齐2个14.8亩、供地条件不成熟1个16.57亩、正在办理出让手续项目1宗33.63亩、边角地块4宗7.3亩)。二是对东部新城建设用地开展全面排查,经核实,环城路、县农资配送中心、全民健身运动场所、双城镇幼儿园等14个项目已办理农转征项目审批388.742亩。
47.关于“现金收支普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调查。2015年县交通局未成立道路养护机构,县道养护任务由施工队承担,养护经费拨付到施工队负责人账户。2014年至2015年间,县委县政府接待处未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采取先消费后集中报销的支付方式,期间,承接县里大量接待工作的酒店未设立对公账户,接待费用转入酒店个人账户;另有部分接待经费由接待处工作人员先行垫付,后转账报销。针对以上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二是规范运作。2017年5月,县交通局成立县畅达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县道的养护工作,养护经费按规范渠道拨付。2018年1月9日,县接待处制定《接待处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规范支付管理。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开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情况检查,规范财务管理。
48.关于“审计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向23个单位(33个项目)发出《关于要求限期报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目前23个单位33个项目全部完成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4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外侨办固定资产梳理登记工作,团县委全面梳理固定资产购置情况,建立固定资产和财产台账,并对所有固定资产登记编号,实行账卡管理。2016年10月,县交通局已将车辆拍卖款、铲车拍卖款、房租收入等三项合计16.6965万元上缴县财政。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五组移交县委信访件涉及群众利益诉求类别的共2批40件,已全部办结;移交县纪委信访件52件(业务内48件、业务外4件)已全部办结,移交市纪委信访件7件6人,失实了结2件2人,直接了结1件1人,给予批评教育1件1人,剩余3件2人正在初核。截至2018年2月上旬,已办结的信访件中,查实23件,其中立案13件16人(科级4人),目前已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农村党员6人、一般干部1人)。共处理28人,其中诫勉谈话9人(科级7人),批评教育11人(处级1人,科级1人),提醒谈话1人(科级1人),轻处分5人,重处分2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9人,农村党员干部12人,事业干部6人。
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核查组,逐一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123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干部45人,立案12人,已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22人,诫勉教育4人,批评教育10人,提醒谈话1人。
(一)党政纪处分情况
1.因违规发包工程、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挪作他用和违规建设道路造成经济损失等问题,给予英山乡英山村党支部书记杨蕊开除党籍处分。
2.因伙同他人通过伪造资质和公章等方式,虚假包装工程项目等问题,给予黄柏乡高峰村党支部书记张锦清开除党籍处分。
3.因违规发包工程、挪用自然灾害补助金以及玩忽职守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等问题,给予宅中乡宅中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思义开除党籍处分。
4.因违规发放耕地受灾补助款等问题,给予黄柏乡倒流水村党支部书记张宁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因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用于村委日常开支问题,给予乍洋乡桥岭村村委会主任张书各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乍洋乡桥岭村党支部书记刘明雄、原党支部书记刘兆荣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因违规发包村委工程问题,给予城郊乡福基岗村党支部书记袁阿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因对村级项目大量存在伪造资料报账问题失察,对本单位干部管理不严问题,给予县农业局原局长胡忠钦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岗位调整。
8.因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工作上指导不力,导致部分乡镇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出现违规问题,给予县财政局局长袁铃华党内警告处分。
9.因对村级建设项目存在违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黄柏乡党委书记吴福惠、英山乡党委书记杨升昌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
10.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监督不力、验收审核不严问题,给予宅中乡财政所所长谢志鸣(借用县财政局)党内警告处分。
11.因违规发包造福工程和村委楼工程问题,给予英山乡田头洋村党支部书记叶自原党内警告处分。
12.因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给予城郊乡梨坑村党支部书记陆石连、东源乡鸳鸯头村党支部书记吕存瑞、富溪镇陈上洋村党支部书记陈进坤、黄柏乡软岭村党支部书记王光辉、黄柏乡倒流水村村委会主任林住宝党内警告处分。
13.因违规发放自然灾害救助款问题,给予宅中乡民政办主任王成连行政记过处分。
14.因在自然人违法开发房地产问题上存在监管不力问题,给予县房管所所长吴良栋、县住建局规划股原股长陆洪颉等2人行政警告处分。
(二)诫勉谈话情况
1.因违规出借政府资金问题,给予县财政局局长袁铃华、乍洋乡原党委书记刘明海、乍洋乡政府原乡长张巧玲等3人诫勉谈话。
2.因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务用车问题,给予县交通局局长林新华诫勉谈话。
3.因违规审批华龙小区一期开发建设项目问题,给予县住建局原局长林锋、原副局长张陈清、规划股原股长陆洪颉等3人诫勉谈话。
4.因在“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和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识别不精准、挪用专项资金和监管不力等问题,给予县农业局原局长胡忠钦、县食用菌办副主任科员叶祖寿和县农业局水技站站长、县农广校负责人吴少华等3人诫勉谈话。
5.因违规安排干部加班吃点心、误点就餐、铺张浪费等问题,给予东源乡政府原乡长郑坤荣、东源乡原党委副书记张荣光诫勉谈话。
6.因违规支付工资及补贴问题,给予县城联社主任游步锦诫勉谈话。
7.因对村级项目招投标指导检查不力问题,给予英山乡人大主席游胜生、黄柏乡人大主席刘茂周、英山乡原党委副书记夏朝荣等3人诫勉谈话。
8.因在自然人违法开发房地产问题上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给予县住建局副局长陆溅诫勉谈话。
9.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验收审核不严问题,给予县财局副局长陆旻诫勉谈话。
10.因高息借款给溪坪街改造项目指挥部以获取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问题,给予双城镇原党委副书记林毓霖、原纪委书记林干兴、原党委宣统委员袁淑贞、财政所原所长庄春婷等4人诫勉谈话。
11.因在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上审核不严,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给予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常务副主任方岩星诫勉谈话。
12.因管理干部不严,在村级项目伪造资料报账上存在失察问题,给予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陈银诫勉谈话。
13.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更换车辆刹车片等,造成浪费问题,给予县政府办干部林宗彪诫勉谈话。
14.因工作失职,造成指挥部津补贴未全额清退收缴,对单位出借资金处理不当等问题,给予县交通局原会计郑承品诫勉谈话。
15.因私自借用他人工资问题,给予英山乡干部吴彬彬诫勉谈话。
16.因虚假合同包装公路工程问题,给予黄柏乡下坪村党支部书记陈明金、村委会主任王亦明等2人诫勉谈话。
17.因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给予城郊乡靴岭尾村党支部书记袁品瑞、城郊乡下村村村委会主任林振旺、楮坪乡后楼村党支部书记黄水莲、楮坪乡坑头村党支部书记吴振荣、楮坪乡楮坪村村委会主任林伟伟、楮坪乡仙岭村党支部书记郑惠斌、楮坪乡秀家宅村党支部书记江树旗、黄柏乡川木洋村党支部书记陈运其、黄柏乡软岭村村委会主任彭旺明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超行政编制配备干部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县人大、县政协、文体新局、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总值班室等单位超编配备干部问题已解决。剩余县委统战部、妇联、财政局、统计局、旅游事业局、库区移民局等单位超编,按要求将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采取调整交流、到龄退休减员、严控新入编人员等方式尽快予以消化到位。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配备干部,杜绝产生新的超编、超职数问题。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关于“项目指挥部名目过多过泛,职责混淆”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已制定出台《柘荣县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深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含开设账户的临时机构)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项目指挥部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已撤销全部55个指挥部中的35个。
整改措施:对目前暂时保留的20个指挥部进行动态跟踪,结合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时予以撤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突出”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13-2016年40个未办理决算审计项目,已陆续上报各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目前,完成决算审计项目6个,正在实施审计项目6个,准备实施审计项目5个,另外23个项目正在办理决算手续。
整改措施: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日常管理。将项目决算审计列入政府审计工作重点,持续加大项目决算审计监督力度。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虽然两个月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善作善成,常抓不懈地持续推进3项基本完成任务的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问题的过程提升为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的过程,为建设“清新好柘荣,两城竞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增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突出“关键少数”,把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好。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剖析原因,精准施策根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是坚决紧盯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劲头不松、目标不变,再添措施、再鼓干劲,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现阶段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需分阶段落实整改措施的整改任务,明确进度,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在计划时限内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紧扣巡视指出问题深入整改,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查找问题根源,围绕项目指挥部建设、精准扶贫、农村党建薄弱、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堵塞漏洞,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333433;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柳城东路75号;邮政编码:355300;电子邮箱:zrxwxgb@163.com
中共柘荣县委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