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统计局党组关于“机动式”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7日至9月1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视,并于2017年12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巡视整改责任
省委决定对省统计局党组开展“机动式”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坚强决心,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对我局开展“机动式”巡视,是对我局政治上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是发挥“机动式”巡视警示震慑作用的重大安排。为此,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意志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坚定信念,提高站位,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不走偏、不变样。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作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精神,用以指导“机动式”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局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坚持党的领导上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问题导向上来,提高巡视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局党组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成为解决统计事业突出问题的过程,成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局党组在巡视整改中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用整改成效取信于干部群众,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统计工作中,促进统计事业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创新发展。
三是强化领导,严密组织,扎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机动式”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主动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带头进行整改;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积极进行整改。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驻省审计厅纪检组认真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协助局党组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以良好的工作成效扎实推进巡视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紧盯整改重点,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全面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净化政治生态不够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局党组深刻认识到个别党组成员存在“小圈子”“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问题,给统计事业造成的危害性,深刻认识到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净化政治生态的极端重要性,班子成员更加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带头遵守政治规矩,带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局党组召开“机动式”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班子成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三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规矩,明确反对班子成员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搞不团结问题,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净化政治生态。四是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对待省纪委有关函询,讲党性、讲原则,如实说明被函询问题,坚决杜绝欺骗组织现象,防止班子成员违反党的纪律。五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要求全局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决不允许收受基层礼品礼金,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2.关于局党组决策有的不规范、不慎重的问题。
(1)对“党组有的决策涉嫌违规”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加强对组织人事等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学习,提升党性素养,提高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二是严格把握干部提任条件,切实履行提任程序,确保提拔任用干部时不再出现程序上的缺漏。
(2)对“党组有的决策不够慎重,导致‘朝令夕改’”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中共福建省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切实提高整体统筹和把握大局能力。二是局党组从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研究重大问题前,必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履行相关程序,做到会前未经充分沟通、酝酿的不上会,提高党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3)对“党组部分决策未形成会议纪要”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建省统计局会议制度》,明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对会议纪要的审核把关、签发流程、使用管理等工作也明确了规范要求。二是立行立改,巡视期间已按要求将局党组会议议定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对“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党组规则”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局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中共福建省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改进党组决策方式,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确保规则执行的严肃性。
(2)对“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建省统计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专题组织了学习。二是局党组听取了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工作要求。三是局党组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在局举办的处以上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读书班上,邀请有关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作《党的十九大与意识形态》辅导报告。四是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8.19”重要讲话,全面理解、深刻领会中央有关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4.关于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不够严肃、不够稳妥的问题。
(1)对“无依据公开否定巡视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及时召开“机动式”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内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对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全面认领、照单全收、严肃对待,深挖问题根源,积极稳妥地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二是局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规矩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坚决反对班子存在“拉帮结派”和“小圈子”现象,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
(2)对“对党组会议已研究决定的巡视整改报告的有关内容作出重大调整,未经党组会议再次研究,且未依法依规依程序稳妥处理”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福建省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增强党组会议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禁班子成员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严禁对议定事项进行随意更改。二是对上一轮巡视反馈指出的有关“违规调入干部”问题的整改,因上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整改报告与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整改内容不一致,且当时作出的《关于姜卫东职务任免的通知》(闽统〔2017〕15号),事先未依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撤销。
(3)对“对有的巡视整改问题研究不够深入,存在工作简单化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一是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性,主动带领局相关业务处室与职能部门沟通汇报,主动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指导,提出有关绩效工资的处理解决方案,为整改“超总量发放绩效工资”问题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局党组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将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的具体经办人调离了岗位并给予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人事处处长调整为调研员并给予诫勉谈话。三是对“超总量发放绩效工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职能部门要求认真整改。局党组将认真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防止再次发生超总量发放绩效工资问题。四是专题召开了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学习领会绩效工资有关政策精神,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干部职工思想稳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关于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1)对“对会上查摆出来的一些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掌握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班子建设情况,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并提出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同时,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并抓好整改落实。
(2)对“相互批评不够,存在‘好人主义’倾向”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局党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坚持党性原则,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一把手”做起,从我做起,勇于揭短亮丑,敢于红脸出汗,坚决克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好人主义”现象。党组书记在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的基础上逐一指出存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批评,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6.关于局机关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对“有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明确要求局领导必须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进行思想汇报,坚决克服以谈工作代替谈思想、以提要求代替谈问题现象,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局领导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了所在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摆正位置,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局机关党委书记集体约谈了局领导所在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规范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2)对“未按规定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明确要求机关党委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规定,督促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专门派员对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指导,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局党组注重抓基层支部建设,要求机关党委加强帮带支部建设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局机关党委书记集体约谈了局在职党支部书记,重申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7.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形在神不在”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党组书记全面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和其他局领导在抓好分管领域学习教育的同时,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写体会,带头上党课,坚决克服政治理论学习“形在神不在”现象,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二是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在局举办的处以上干部理论读书班上作了开班动员,并为全体干部职工作了辅导讲座。2017年底,每名干部都至少提交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挂在机关颜面管理网上,供大家学习交流。三是要按照省委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8.关于以党建带业务建设方面有待加强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局党组进一步认识到正确处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关系的重要性,着力找准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切实增强党建工作引领统计事业发展的能力,努力做到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统计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三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抓好统计干部的培养培训,熟悉和掌握统计前沿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做好业务建设的本领和主动性。四是局党组在比对2014年以来业务工作考核成绩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深入分析考核名次下滑的原因,提出加强业务建设的对策措施,努力提高数据质量,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提质增效。2017年度业务工作良好率有所提升,其中国民经济核算、地方年鉴编辑出版等重要工作的年度考核,已从合格回归到良好。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9.关于局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对“上级‘一把手’抓下一级‘一把手’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书记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了上级“一把手”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局党组书记增强对下级“一把手”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2016年巡视整改期间涉及的6名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再次进行了谈话,增强谈话警示效果。
(2)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好省委“五抓五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确保党的建设落实到位。二是局党组书记约谈了每名党组成员,对履行好“一岗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局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3)对“开展监督检查的‘问题导向’还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对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不够到位”“落实‘四个亲自’不够全面”等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在此次“机动式”巡视整改中进一步完善巩固。二是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坚决改正到位。
(4)对“未按规定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进一步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局党组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统计工作实际,组织修订了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对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责任等进一步梳理明确,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10.关于对违纪问题处理“宽松软”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局党组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二是驻省审计厅纪检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发挥好“探头”作用。三是局党组严肃纪律,将相关人员问题移交驻省审计厅纪检组进一步调查核实,由驻省审计厅纪检组提出处理意见。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1.关于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局党组责成当事人就违规问题作出深刻检讨。二是由党组书记对当事人进行了廉政约谈,对其提出严肃批评,指出问题严重性,并重申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三是当事人在局“机动式”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检讨。四是当事人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已于2017年9月13日上交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廉政帐户。
12.关于使用专项经费购买瓷器、茶叶等礼品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局党组强调要坚决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严格执行上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新修订的《福建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不仅坚决做到财政经费专款专用,还从严控制经费使用范围、列支项目,确保不发生违规问题。三是执行国家大型普查的宣传品要严格按标准、按程序、按对象进行采购、制作和发放,并有效实施监督检查。四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了《关于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局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会议用茶。五是强化机关后勤保障人员的学习教育,注重抓早、抓小、抓常,使其明底线、守规矩。
13.关于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对《福建省统计局机关车辆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从严规范局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及车管人员安全奖励的发放。二是立行立改,对不符合规定已领取安全奖的6位同志,巡视期间已全部清退安全奖共计4600元。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4.关于局党组主要领导对有的干部选任讨论事先表态、未能充分发扬民主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共福建省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提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干部提拔使用问题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党组书记不再第一个发言、不再先行表态。二是对3名已提任处级干部的同志进行了复核,均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15.关于部分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对“民主推荐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局党组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能力建设,熟练掌握干部管理规定,严格干部提任程序。三是即知即改,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处、科级干部提任(晋级)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和测评环节。
(2)对“有的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任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安排提任后未在新提任岗位工作的两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同志返回提任岗位工作。二是局党组举一反三,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排查,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个别同志的提任也存在的类似情况作认真的研究处理。三是今后所有提任干部,必须在提任岗位工作,履行所任职务的岗位职责。
(3)对“有的领导干部提任前未按规定报批”问题的整改(已整改):一是局党组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干部提任处级岗位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切实履行有关报备报批手续。二是局党组结合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局2012年以来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足2年且没有按规定报批提任领导干部的情况进行了排查,共发现8位同志存在类似问题,并进行了相应地整改:对1965年12月以前出生的同志,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精神,不再安排基层挂职;对已下基层任职、已到基层挂职的同志,不再作安排;对个别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的同志,2018年即安排基层挂职锻炼。三是局党组从全局干部成长的长远角度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增加干部基层工作经历。
(六)廉洁风险方面
16.关于差旅费审批不够规范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局主要负责人沿袭本单位通常惯例,导致发生自己出差自己审批报销单据的问题,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表示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今后严格要求自己,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调整局党组成员分工,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不再分管财务、人事等具体工作。三是为坚决杜绝差旅费审批不够规范的问题,局党组对《福建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按照内控制度管理要求,实行分管领导“一支笔”制度,对差旅费审批报销进行严格把关。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第二巡视组向驻省审计厅纪检组移交信访件5件,移交问题线索1个,涉及处级干部多人。其中2件与省委省直部门巡视四组移交的信访件重复,驻省审计厅纪检组已对其进行初核,并将初核情况和处理意见建议上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四组;对其余3件信访件和1个问题线索,驻省审计厅纪检组及时受理,认真进行分类处置,并结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省统计局个别领导干部纪律审查情况,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目前,已给予省统计局原人事处长王华乐、省统计局粮农中心主任科员徐桂兰诫勉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巡视办和巡视组的精心指导下,通过两个多月的“机动式”巡视整改,有力地推进了我局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了党组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和责任担当。但是,我们的工作离省委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需要我们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巩固和发展整改成效,不辜负省委的期望。
(一)基本完成和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对“超总量发放绩效工资”问题,正在按照有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整改,于2018年3月底完成整改。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政治建设再加强。局党组要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切实把强化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保持绝对忠诚。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生态再净化。局党组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党组和班子成员自觉做到以上率下净化政治生态,杜绝“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搞不团结问题。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三是严肃党规党纪,从严治党再深入。局党组要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公务接待,精简会议安排,杜绝铺张浪费,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对党忠诚、襟怀坦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集体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认真履职尽责,统计服务再提升。局党组要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目标任务,加强统计规律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年度重点统计课题研究分析,提高分析质量和服务效果。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的“智库”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019276;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省统计局,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dw_fj@stats.gov.cn。
中共福建省统计局党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