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狮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石狮市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7年12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一)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整改工作。省委巡视六组结束巡视后,市委迅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巡视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先行整改。12月12日,省委巡视六组正式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随即召开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对石狮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办黄伟庆同志的讲话精神。市委认为,省委巡视六组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客观中肯、及时准确、切中要害。为强化整改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市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朱启平同志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对重点问题整改亲力亲为、靠前督战。1月11日,市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齐心协力抓好整改。
(二)细化措施,逐条从严从实抓落实。第一时间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六组对石狮市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狮委〔2017〕108号),将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27项问题细化为61个具体问题,制定210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以超常规举措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快整改。市委成立3个督查组,实时跟踪、具体指导,及时督促、协调解决整改遇到的困难,严把整改质量关。
(三)统筹推进,固化整改成效。注重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坚持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出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巩固巡视成果和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实硬。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
(1)关于存在“GDP至上”思想,举债搞发展问题比较突出。
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围绕“坚定‘创新转型、实业强市’信心和决心”主题进行讨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针对截至2016年底,政府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和综合债务率分别达120.3%、300%、135.5%,超过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警戒线(100%)的情况。
制定《石狮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债务管理、风险监测、风险化解、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债务预算管理,2017年实际债务余额79.91亿元,没有超过85.27亿元的年度限额;将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逐年编入年初预算,保证按时还本付息。通过申请发行政府置换债券方式逐步进行置换,拉长债务期限,减轻还债压力,目前已完成47.98亿元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建立债务风险化解规划,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国企实体化运作等方式,加大偿债力度,逐步降低债务率。2017年底我市政府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和综合债务率分别为122%、51%、61%,将从债务风险预警降为风险提示。
(2)关于部分财政收入不实,税性收入趋缓。
落实已出台的《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扶持石狮市纺织服装产业联盟发展若干措施》《促进纺织鞋服产业创新转型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业投资鼓励政策的实施意见》《石狮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加快发展智能产业配套政策》《石狮产品订货会补助暂行规定》等多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监管年度纳税超百万企业的纳税情况,进一步做好欠税户清理工作。
针对2015年度石狮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收安置房补差款2亿元,但上缴市财政3.82亿元,虚增财政收入1.82亿元的情况。
2016年度国投公司已经收取安置房补差款0.71亿元,2018年2月10日前,从镇中路二期、长福等改造片区收取安置房补差款1.11亿元。
2.关于依法行政观念不强的问题。
一是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印发《石狮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聘请法律顾问由1位增加到3位,把关重点由土地类扩展到经济类、行政合同等,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将普法教育纳入全市干部培训内容,市委中心组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题讲座。
针对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专文责成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撤销2014年依法做出的关于对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企业因此得以享受退税三千万元的情况。
市政府立即纠正狮政专〔2015〕118号会议纪要中关于“责成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撤销关于对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的错误决定。石狮环保局于2017年8月17日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福建省环境移动执法信息系统、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石狮市行政执法平台恢复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狮环罚字〔2014〕44号)相关记录,向省环境保护厅行文《关于恢复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有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网上记录的报告》。国税局正在追缴企业非法享受的3000万元退税。
3.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市委尚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制度,市属52个党委、党工委和党组均未落实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2016年底30名市四套班子中共党员班子成员,有24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一是出台《2017年度石狮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开展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对各党委(党组)、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全市各党委(党组)分别于2017年9月、12月提交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报告。三是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报告内容以及科级干部述职内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派出8个督导组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2)关于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党员以遵从传统习俗为借口,游走在封建迷信和宗教信仰的边缘,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不信马列信鬼神,沉迷于烧香拜佛。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纳入镇(街道)、高新区和市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严格要求落实审批报备。三是推进党性教育,筛选确定李子芳烈士纪念馆等4个基地作为石狮市首批党性教育实践基地,要求全市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地开展党性教育或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加强党员理想信念经常性教育,依托主流媒体官微开设“讲政治提士气”专栏,推送相关文章近400篇;创建“理论学习手机报”,设置十九大、两学一做等专刊专栏,推送42期180余篇文章。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供给侧改革的效果不明显。2017年上半年,全市401家规上工业企业负增长的137家,占34.2%,其中传统主导产业-纺织鞋服产业呈负增长,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等新兴产业尚未形成产业链、创新链和企业生态群落。大项目、好项目引进落地少。大企业、品牌打造力度不足,上市企业不多。
一是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扩大对外开放格局,以申请市场采购试点为契机,打造以石狮服装城、国际轻纺城、世茂摩天城、石狮电商城为中心的石狮国际贸易大商圈。二是印发《石狮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开展印染企业专项整治和实施管理提升、设备和工艺改造提升、产品和市场拓展工程、人才培养工程、企业做大做强等五大提升工程,推动全市集控区内印染企业加大技改投入,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业发展模式创新,实现染整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经营、提质增效,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印染行业质的跃升。三是制定《石狮市智能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发展智能产业配套政策的通知》,通过设立智能产业基金、奖励项目落户、加强金融服务等措施,推动传统企业进行智能制造技改,促进智能产业在石狮集聚。四是对2013-2017年出台的53份扶持政策进行梳理完善,已出台促进印染行业转型升级、纺织鞋服创新转型、降低实体企业成本、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等政策措施。推动规下企业转为规上企业完成5家,另有17家已上报申报材料待省里审批。五是启动“实业项目落地年”活动,围绕纺织服装、智能制造、海洋产业三大制造业和市场升级、港口物流、旅游产业三大现代物流服务业进行招商选资,2017年9月份以来,引进落地通达智能硬件三期、永信机械二期、九牧卫浴产业、银基烯碳锂电池、海栈宝水产加工、安通多式联运、和安现代物流和泉州海洋学院二、三期等8个亿元以上实业项目,总投资约85.6亿元;签约佳龙文旅、颉轩光电玻璃等一批项目,总投资超300亿元;在谈一批芯片封测、手机整机、智能机械、纺织鞋服、食品加工、文化旅游项目共计26个,总投资超百亿元。六是着力帮扶,助推企业加快挂牌上市进程。目前,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兴业证券筹备股权确权登记、股权托管事宜。已报送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3家、泉州市重点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7家。
(2)关于绿色发展理念体现不足。本应于2013年底前建成的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没有按期完成。2016年8月建成后,仅四个月就已填满。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到石狮督察时仍有1.4万吨飞灰等待处置。一是委托飞灰填埋场原设计和环评单位制定方案、编制环评补充说明,在现有填埋场约17万吨基础上,可再堆填飞灰固化物约2.5万吨。临时仓库不规范暂存的1.4万吨飞灰固化物已于2017年12月16日全部转移堆填。二是与三明市大田县红狮水泥厂签订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固化物的转移处置协议,解决我市新生飞灰日产日清问题。三是加快废旧矿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建成后有效填埋飞灰固化物库容为33万立方米,可解决我市垃圾焚烧厂今后10年以上时间飞灰填埋处置问题。该项目已完成60%工程总量,2018年3月将投入使用。四是筹划新建垃圾处理厂,引进先进设备技术,按环保最高标准处理生活垃圾,确保积存旧垃圾、飞灰等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针对染整和电镀行业企业暗管偷排污水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治的情况。
一是印发《石狮市印染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和营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将染整集控区污水处理厂收归国有,消除现有体制潜在的偷排漏排风险。二是推进染整集控区排水管网建设,锦尚工业集控区于2017年5月开始进场施工,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5548万元,工程造价的92.3%。祥芝、鸿山工业集控区已完成工程预算,开始工程招投标前期工作。三是开展工业集控区大排查专项行动。2017年来,共立案查处集控区环境违法案件44起,处罚金额265.1万元,查封扣押2起,停产限产1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5起、环境犯罪案件1起。
(3)关于各种金融风险和类金融风险加大。
一是积极引导银行采用打包转让、部分代偿、债务平移、司法重整等方式,有效化解担保链风险。布料市场、小玩皮、闽商系3个“担保圈”高峰期涉及金额近70亿元,涉及企业270家,现已基本完成化解,剩余仅8亿元。二是成立国有全资的石狮市六胜资产管理公司借道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累计投入近8亿元承接13个资产包,承接债权22亿元。三是加强政银企沟通,通过降低贷款利率,调整付息周期及“借新还旧”等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17年共协调涉及企业98家金额25.4亿元。四是设立混合所有制的六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帮助困难企业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帮助行业规模企业、优质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缩短货款回收周期,目前已与10家企业合作,总授信金额3.45亿元,已投入金额1.81亿元。五是打击恶意逃废债,维护金融信用环境,已立骗取贷款案件34起,破案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2017年12月我市不良贷款余额22.07亿元,比9月份下降13.06亿元;不良贷款率2.98%,比9月份下降1.65个百分点;逾期贷款36.37亿元,比9月份下降14.88亿元。
针对星期YI创意园项目投资难以收回的情况。
一是加强与交通银行、泉州银行的沟通,分别采取诉讼、核销清收等方式处置。二是引入市产投集团下属子公司文旅集团作为星期Yi服饰创意博览园的新经营主体,已接手运营。
针对富贵鸟股份公司(香港上市)的信贷、债券风险巨大的情况。
一是积极与债券承销机构对接,探讨通过展期、债转股、协商承接等方式妥善化解富贵鸟债券违约风险。二是积极推动富贵鸟企业重组。目前已对接1家企业商讨富贵鸟公司有关重组事宜,拟通过注入资产、引入投资项目、债券展期等进行重组,帮助企业逐步恢复生产,进行良性循环。三是加大对富贵鸟公司抵押资产、公司其他资产的处置,提前介入,防止资金外流。
针对民间借贷问题纷呈,2013年以来,共发生标会倒会事件40起、4.7亿元,影响面广的情况。
一是对全市标会进行摸底排查:全市当前共有标会“倒会”事件40起,涉案金额约4.7亿元,已完成清算31起,未完成清算8起,群众自行厘清1起。二是制定《石狮市应急处置民间标会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成立民间标会治理应急指挥调解小组。三是对已完成清算的31起“标会倒会”事件,立案24起,未立案7起(其中5起已通过民间自主清偿、内部自行调解等方式化解,2起正在准备立案);依法审判12件15人,判决9起12人,处罚金165.4万元,查封房产4套,为被害人挽回损失394万元。四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彩车、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大标会“倒会”事件危害性、违法性宣传力度。五是加大主动打击力度。按照《泉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鼓励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主动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查处。
(4)关于创新创业的精气神有所弱化。
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①精准引才,研究出台《关于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2017年入选省引进高层次人才8人、泉州高层次人才126人,石狮市入选省产业人才聚集基地。②激励留才,专题形成《石狮市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机制改革的探索与思考》,争取让更多高端人才成为石狮“城市合伙人”。③平台聚才,出台《石狮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办法(试行)》,石狮展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成全省首家外籍院士工作站,石狮永前绿创公社入选国家星创天地,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入选“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二是奖励企业申请通过各项国际、国内认证体系。三是制定《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石狮市新型研发机构补助暂行规定》,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活力。四是打造“青商学苑”、“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一带一路”华裔青商合作峰会三大平台。
针对在党员干部中也出现了“为官不为”与“庸懒散”的现象,机关作风散漫的情况。
一是出台《石狮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效能工作机构涉及机关干部作风违纪问题移送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的通知》,把考勤抽查情况列入评先评优考核项目。二是坚持开展明察暗访,自2017年9月以来,形成通报12期、督查报告14份,累计共责令问责10人次,约谈5人次,扣减6个单位年度绩效分值。
5.关于民生短板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教育领域存在短板。目前全市幼儿园普惠率50.65%,距“十三五”确定目标差35%,需增加1.3万个普惠性学位。一是计划于2017-2020年投入3.35亿元,择地新建、小区配建、闲置改建幼儿园21所。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教育服务机制, 2017年投入900万元,2018年计划投入1000万元,促进民办幼儿园提供有质量的普惠性服务。三是成立“石狮市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加强对幼儿园的教学指导。
(2)关于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短板。医疗资源存在供需矛盾,石狮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床位数2.32张,低于泉州市的指标要求。一是扩充医疗机构床位资源,市医院新院计划于2018年内实现整体搬迁,市中医院争取9月份开工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进入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可实现全市每千人口床位4.54张,高于泉州指标。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①制定市级医师到基层服务的补偿政策。②建立石狮市域双向转诊信息系统,自运行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向市级公立医院上转患者400人次,下转回基层康复治疗87人次。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共有家庭医生服务团队69个,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数为153520人,签约覆盖率为46.40%,重点人群签约数75098人,签约覆盖率为63.79%。
(3)关于养老事业领域存在短板。养老机构布局不够合理,市区灵秀镇、宝盖镇、湖滨街道、凤里街道没有养老机构,市慈爱老人福利院和鸿山镇敬老院入住率未达50%,每千名老人床位数28张,低于全省、泉州市平均水平。
一是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市福利中心公建民营养老院已完成招标,中标运营方正在装修,预计2018年6月底前可正式投入运营,届时将增加养老床位300张;祥芝居士林敬老院已完成装修及设备配置,正在组建运营管理团队,将增加养老床位94张;湖滨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已列入2018年石狮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他中心市区的养老照料中心也正着手进行前期选址等准备工作。至2020年底全市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将达到省定标准35张以上。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已建养老院的入住率。至2017年12月份,鸿山镇“东埔三村敬老院”入住老年人31人,入住率已达55%;石狮市慈爱老人福利院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已新增5名老人入住,争取在2019年底前入住率达50%。
(4)关于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短板。城市管理比较粗放,存在“半城半乡、未老先衰”的现象,中心城区仍有“城中村”和断头路;沿海五镇仍有3万多栋石结构房未改造;有的“回批地”过于零散无法建设,已建“回批地”办证方案已出台一年多,至今仍未完成一宗登记办证。
一是出台《石狮市关于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镇中路(南环路-八七路)、宝岛路(镇中路-子芳路)均已于2017年12月贯通。三是出台《石狮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关于城市周边区域石结构和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石狮市沿海五镇民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2017年低保户共翻建24栋,政府补助资金约120万元,石结构和危险房屋改造约650栋,约12.8万平方米。四是印发《石狮市历史遗留征地后未建安置地处置指导意见》,已报批完成四个批次,土地面积共16856平方米。五是通过设立专用窗口,在主流媒体进行政策解答和宣传,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入户宣传指导,提升《石狮市已建历史遗留征地后安置地及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效果。目前,已申请办证面积110.19万平方米。
6.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资源禀赋不足,土地供需矛盾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
为解决该问题,2013年我市提出整改措施中包含了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2017年来,我市主要工作成效:(1)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推进方案(2017年-2018年)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316号)部署,完成对全市三旧改造、低效用地分布情况及规模的调查摸底工作,正着手编制我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2)出台《石狮市历史遗留征地后未建安置地处置指导意见》,对历史遗留的征地后未建安置地块(俗称“未建回批地”)明确根据不同分类采取政府征收、等价置换安置房、允许自主建设或代建回购三种处置办法。2017年共收储回批地约540亩。(3)加大闲置土地管理,盘活工作力度。2017年以来,我市共收回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34宗面积2419亩,已盘活宏大光电公司、留学生创业园等9宗约902亩土地。(4)鼓励工业企业增资扩建,提高容积率。2017年9月以来,共受理了5宗工业企业提高增加容积率申请,并且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提升企业业主节约用地的积极性。经过这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土地供需矛盾已得到明显改善。
(2)关于城市建设还不够优化,城市建设地方特色不够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
为解决该问题,2013年我市提出推进“五片区两小镇”建设等整改措施。其中的北环片区,因泉州市委市政府改变规划,提出向湾(泉州湾)发展的部署,我市对该片区功能进行相应调整,没有再进行整片集中开发建设。
省委巡视六组离开石狮后,我市提出加快将行政服务中心搬入原北环片区内的步伐,促进该区域繁荣发展;同时,继续深化城北片区、永宁小镇、祥芝小镇建设。主要整改成效有:(1)原北环片区:加快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已完成装修工程量的68%,预计于2018年6月投入使用。(2)城北片区:于2017年10月对城北片区原拆迁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每平方米安置房回购价由2800元调整为3500元),成立七个动迁小组再次进场动迁。(3)永宁小镇:完成永宁镇城隍广场及中轴景观带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基本完成永宁红塔湾旅游公路征迁工作,同步进行工程施工,预计于2019年年底建成通车;正式启动永宁古卫城保护提升工程,成立4个动迁小组开始进场动迁。(4)祥芝小镇:加快祥芝国家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建设,已完成24块沉箱底胎膜硬化;同时,推进祥芝中心渔港公司化运作,已将渔港由祥芝镇政府划归市属国有企业产投集团管理,渔港管理混乱局面得到有效改善。
(3)关于疏港通道有限、能力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为解决该问题,2013年我市提出拓宽改造共富路,提高疏港能力,原计划于2014年年底完工。但因拓宽涉及到100多亩基本农田、基干林带需上报省、国家部委审批,进展十分缓慢。2016年底,我市决定对该项目方案进行较大幅度调整,绕开基本农田和基干林带,重新立项建设。2017年8月,项目完成方案设计,正在准备施工招投标工作。
省委巡视六组离开石狮后,我市加快该项目建设:2017年9月13日完成施工招投标,按两个标段同步进场施工,目前,两个标段的路基土方开挖、回填分别完成30%、21%工程量,正按工期稳步推进建设,预计于2019年底建成通车。
(4)关于港城联动发展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为解决该问题,2013年我市提出加快石湖港5、6号10万吨级泊位建设,提升石湖码头吞吐量,以更好的发挥石湖港对我市城市产业的拉动作用,原计划于2016年底完工。但因恰逢全省港口资源整合,石湖港业主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将港口建设重心移到福州港、湄洲港和厦门港,暂缓了石湖港的扩充建设。直至2017年8月,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开始启动进场施工。
省委巡视六组离开石狮后,我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5次到码头现场与业主公司衔接,召开3次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工程堆场选址、填海石材来源、村民扰工纠纷等问题。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正常建设轨道,已完成预制场建设、5号泊位基槽挖泥工程,计划于2020年2月完成5号泊位建设,2020年8月完成6号泊位建设。我市也将全程主动跟踪服务,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5)关于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市区个别烂尾楼内,脏乱差现象还比较严重的情况。
为解决该问题,2013年我市提出大力推进烂尾楼闲置地改造建设等措施,改善脏乱差现象。但因全市烂尾楼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特别是烂尾楼问题集中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联邦国际商业城问题,改造进展近乎停滞。
省委巡视六组离开石狮后,我市调整充实工作指挥部,克服畏难情绪,加强与业主的沟通摸底,已拟定改造重置联邦国际商业城的《总体框架方案》,引导新联邦公司提出《重建拆迁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与业主会商协调。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7.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中心组学习抓得不够紧。
出台《石狮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将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市委、各党委(党组)完成制定《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关于推进市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督促提升集中学习质量。
(2)关于个别支部学习记录涉嫌弄虚作假。
印发《关于实行基层党建常态化督查制度的通知》,把“三会一课”等记录作为必检内容。编印《党内会议记录及发展党员相关表格填写范例》。举办石狮市机关党务干部进修班、石狮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修班。
(3)关于领导带头上党课不落实。
印发《关于重申严格落实党员市领导带头上党课制度的通知》,2017年共组织开展党员市领导讲授各类党课37次。
8.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空壳化”现象严重。
一是排查“空壳化”非公企业党组织35个,采取“撤销、整合、提升”办法集中整顿,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空壳化”党组织整顿工作成果的通知》,推动镇(街道)选派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212名;设立镇(街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站。三是出台《石狮市村企共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施办法》。
(2)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制发《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健全全市党员管理信息库。二是每年初开展党员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党员队伍动态。三是出台《关于在凤里、湖滨街道试行党员积分考评的实施办法》。四是建立支部委员挂钩联系党员制度,明确每名支委挂钩联系若干名党员。五是建立党费收缴提醒制度,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基层党支部分别指定专人每月逐级提醒、逐一核对。
针对宝盖镇个别党员已移民境外但未及时停止党籍的情况。
全面排查全市党员移居国(境)外情况,对发现的36名移居国(境)外党员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3)关于基层党组织管理不规范。
一是出台《关于推行“五化一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的意见》,印发《关于在全市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实施“亮灯领航”工程的通知》。二是督促市老干中心党委、方志办党支部等2个未按期换届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工作。三是确定420名村级后备干部并建立信息库,为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奠定基础。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条件审查不严格的情况。
编印《发展党员相关表格填写范例》;建立入党材料比对审核制度。组织开展2013年以来新发展党员档案审查,对19名存在入党申请和思想汇报由他人代写等问题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重写。
9.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关于决策议事机制不够规范。
全市27个基层党(工)委和24个市直单位党组分别制定完善党(工)委、党组议事制度和规则,规范“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并把党(工)委会议记录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必检项目。
(2)关于组织生活会议制度不落实。
一是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派出8个督导组对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严格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成员发言提纲质量。二是出台《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0.关于党委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的问题。
(1)关于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不足。
一是在泉州市率先完成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二是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研判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推动整改落实。三是每年组织党员市领导带队专项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四是印发《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度市委书记朱启平带头进行廉政谈话提醒20余人次;其他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200余人次。五是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严肃问责。2017年4月,市委对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启动问责,给予原交通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原市交通局局长黄成祖因涉嫌贪污、侵吞国有资产等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后,市交通局党组仅在党组会上通报,参会人员均未做表态,也未专题研究发案原因和整改措施的情况。
2017年8月,市交建局召开党组会再次通报黄成祖案件情况,参会人员逐一表态;2017年12月,市交建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黄成祖案件发案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关于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
一是严格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二是要求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出报告,对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如实作出报告,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出报告,对巡视巡察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一作出检查或说明,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的,要严肃作出检查。
针对政法系统与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的情况。
一是市委政法委对市直政法机关开展案件评查活动, 2017年以来,抽查、评查案件32起,其中发现瑕疵案件3起。二是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2017年以来,未发现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
11.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力量配备较弱。
一是于2017年11月择优选拔5名干部充实到市纪委机关。二是先后抽调参加巡察、办案、跟班等一线工作的镇(街道)纪检干部34人次,解决镇(街道)纪委“新手多、业务生疏”的问题。实现所有镇(街道)纪委配备2名以上专职干部。三是于2017年9月28日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2)关于纪律审查力度有所下降。
一是2017年镇(街道)纪委立案134件,其中自办案件15件,每个镇(办)均有自办案件。二是将各镇(街道)纪律审查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三是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重新明确6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挂钩单位。四是要求各党委(党组织)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要主动邀请纪委(纪检组)参加。
(3)关于个别案件的处理偏轻偏软。
针对在市公安局窝案、华侨医院贪腐案中,对相关责任人员没有启动“一案双查”的情况。
启动“一案双查”,针对公安局窝案,对石狮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予以通报,责令石狮市公安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要求班子成员逐一在民主生活会上表态,并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改”。针对华侨医院贪腐案,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2人;对市医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不力问题进行通报;责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要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在民主生活会上表态。
针对2015年发生的公车私用行为,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标准低于同期同类型案件的情况。
鉴于高某、吴某、林某、刘某作出书面检查后均能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未再发生类似错误,达到较好的惩治、警示、教育效果,其现所在单位反映上述四人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分管工作成绩较为突出,并向组织提出不再另行处理的建议。综合各方面的原因,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上四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不再另行处理,要求该四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绝不姑息。针对巡视反映个别案件的处理偏轻偏软的问题,市纪委召开专题常委(扩大)会议,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思想认识,推动机关业务学习常态化,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分级审核把关和集体决策机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
12.关于对违法党员未及时进行党政纪处理的问题。
关于石狮市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政法机关在处理轻微违法党员的问题上缺乏沟通衔接,公检法机关移送线索不及时。
出台《石狮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加强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的意见》。建立由纪检、组织、政法等单位为成员的不合格党员处置联席议事制度,并建立党员不良信息月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不合格党员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针对截至巡视结束时,全市仍有143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理后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情况。
反馈的143名涉刑涉诉、受行政处罚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除6人因公检法机关尚未结案、1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海关办理以外,都已按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13.关于抓巡察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巡察机构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一是调整充实巡察组组长库、人才库,确定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库成员共46人、巡察组人才库成员共134人,并完成2名专职巡察组组长的选配工作。二是已于2017年11月23日配齐市委巡察办5名专职干部。
(2)关于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力度偏轻偏软。
一是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6日,对前三轮已反馈整改的7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二是责成3个被巡察单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5个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三是对已完成整改的第二轮、第三轮6个被巡察单位开展量化评分,将评分结果报送市效能办。四是出台《中共石狮市委巡察整改督促督查办法》。
针对市委社会工作部对市社会福利中心存在的正、副主任闹矛盾问题,听之任之,未及时解决,导致中心副主任长期未能有效履职的情况。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分别约谈市社会福利中心原正、副主任,将原主任调整至市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将原副主任调整为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人、拟任主任,将市委社会工作部综合股1名科员调整充实市社会福利中心、拟任副主任。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4.关于“三公”消费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
(1)关于随意列支公务接待费。
一是举办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政策宣讲暨培训活动;召开市委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泉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辅导讲座。二是先后组织开展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交叉检查和委托检查、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加大对“三公经费”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由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定期检查,市纪委随机抽查,“1+X”职能部门专项督查。
针对2013年12月,市财政局在公务招待费科目列支市领导对外接待用皮鞋61双,计2.67万元的情况。
2018年1月,市财政局相关人员清退违规接待用皮鞋费用2.6718万元,市纪委主要领导对财政局现任党组书记、局长廉政谈话提醒。
针对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的情况。
印发《规范经费支出管理若干问题的说明》,在核算会计环节严格把关各类原始单据及附件的完整性,接待清单填写不完整的一律退回。
针对2013年-2016年7月,时任灵秀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分别用公款代缴个人手机通信费的情况。
两人已清退违规用公款代缴的个人手机通信费,并在2018年1月的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作检查和说明。
1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18年1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局联合印发《关于重申有关制度规定的通知》。深化落实“1+X”专项督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开展重点检查。
针对各项目指挥部普遍不按实际出勤而是按日历天数和人头计取发放津补贴,且存在多头领取的情况。
一是开展全市项目指挥部津补贴发放专项清理工作,共清退各类违规发放津补贴97.988万元,涉及533人次。二是对巡视反馈的4名市领导无考勤记录而领取的补贴已清退完毕,市委书记分别对陈某、卢某廉政谈话提醒,对已调离我市的2名处级领导干部,已要求市纪委联系现在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督促其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同时,由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对片区指挥部所属的5个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廉政谈话提醒。三是对国投公司原董事长杨某重复领取“误餐补贴”1.938万元予以清退,并由市纪委对其诫勉谈话。
针对乡镇普遍存在自定标准以“油补”名义发放津补贴的情况。
全面叫停镇(街道)自定标准发放“油补”,并组织开展清退工作,共清退1304.142349万元,涉及642人。
16.关于向国有或集体企业转嫁费用的问题。
一是出台《石狮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石狮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二是把向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转嫁费用以及“四风”异化变形等问题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交叉检查范围,同时构建由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定期检查,“1+X”职能部门专项督查,市纪委随机抽查、市委重点巡察组成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严查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协会及个人摊派转嫁费用问题。三是市委社会工作部、市财政局联合开展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向企事业单位派捐索捐、与党政机关财务未分离、机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名目从社会组织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离(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违规取酬等行为,切实杜绝向企业、社团摊派转嫁费用问题。
针对原市交通局2012年-2016年9月,在下属国有企业列支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发放、接待、车辆运行、礼品购买、人身保险等费用255.75万元的情况。
经核查,2012年-2016年12月期间原市交通局下属国有企业交服中心流水账总支出共计276.68万元,其中交服中心日常经营支出130.90871万元,属扩大开支范围的共计145.77129万元。经过逐项梳理排查,责令原交通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退出违规发放的窗口奖励2.3万元,并对原交通局窗口负责人郑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相关人员退出违规接待费用1.5676万元;由市交建局向交服中心支付应由原市交通局承担的费用141.90639万元。市纪委对交服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时任石狮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丁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对时任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交服中心法人代表涂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
针对锦尚镇政府2016年4月在本镇村办企业列支公务接待费8000元的情况。
锦尚镇纪委对党政办主任王某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锦尚镇政府将列支报销的8000元退还给锦尚东店渔港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负责人在食品流通协会报销个人加油费用14015.83元的情况。
给予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负责人陈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责令其退缴违规报销的个人车辆燃油费用14015.83元。
17.关于接受民营企业安排外出旅游的问题。
针对2013年6月以来,全市镇(街)人大政协活动组以考察名义、由企业家出资,组织外出旅游活动36批,涉及公职人员167名。一是出台《关于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外出学习考察的相关规定》《关于规范政协委员镇(街道)活动组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协委员活动组外出考察学习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清查退出违规旅游费用1007356元。对湖滨街道、锦尚镇等单位违规参加旅游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共处理1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5人,对其他在职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并责令作深刻检查。
针对原市场监督局党组副书记纪某、原宝盖工商所教导员张某为了参加旅游,缺席市委干部调整谈话。
原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某、张某问题线索经初核失实,两人在干部调整谈话前已申请公休。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2018年1月,分别由所在单位科协、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对两人廉政谈话提醒。
针对原湖滨街道主任科员王某2014年以来先后参加10次,2016年9月被党内严重警告,但同年11月未办理请假手续,仍然组织参加同类活动。
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针对湖滨街道林边社区支部副书记黄某与居委会主任许某等17人应邀到北京参加石狮雄雅鞋业公司订货会,在北京、河北等地旅游7天,9余万元费用全部由该民营企业支付。
2名社区干部向石狮雄雅鞋业公司各退回旅游费用5000元,合计1万元;湖滨街道纪工委对两人予以诫勉谈话。
18.关于大操大办的风气尚未得到扭转的问题。
一是召开全市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暨移风易俗工作动员大会,出台《石狮市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石狮市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实施方案》。二是印发《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参与“普渡”、“佛生日”大操大办的通知》,深入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把严禁大操大办纳入2018年度党员登记承诺不得违反的问题情形,平时落实情况纳入践诺台账跟踪管理。
针对2015年5月、10月,蚶江镇莲塘村支部书记先后为两儿子结婚办酒席126桌、94桌。2016年3月,祥芝镇前山村支部书记、祥渔村支部副书记分别为女儿、儿子操办结婚酒席70桌、85桌,这两名村干部被党纪处理后,未起到警示作用,仍有村干部继续违纪操办,2017年该镇祥渔村支部书记、宝盖镇塘后村支部纪检委员顶风分别为儿子操办结婚酒席87桌、58桌。
给予祥渔村支部书记蔡明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塘后村支部纪检委员黄清波党内警告处分,对2名村主干廉政谈话提醒;给予莲塘村支部书记蔡扬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参加该婚宴的2名村两委诫勉谈话、6名村两委廉政谈话提醒。对以上3起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通盘考虑不够的问题。
(1)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大。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推行30岁以下副科级后备干部单列推荐,建立年轻干部信息库,有意识选拔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每年组织1至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印发《关于选派干部驻村任职和联企联社的通知》,2018年选派经历单一的21名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墩墩苗”。
(2)关于干部交流情况差异大。
稳妥有序推进市直单位之间、镇(街道)之间和市直单位与镇(街道)之间干部轮岗交流,特别是有计划地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目前已对6名担任同一科级领导岗位任职满10年的人员进行调整。严格落实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一般任职未满一年的不调整。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转任同级领导职务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调整。
(3)关于乡镇党政正职职务任期制执行不严。
制定《落实乡镇党政正职职务任期制意见》,对个别任职未满3年因工作需要调整的,严格按要求上报上级组织部同意,重点稳定镇(街道)党政正职,非特殊情况镇(街道)党政正职不同时变动。
20.关于单位编制职数控制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核定的编制与职数倒挂。
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海洋与渔业局等11个单位存在编制职数倒挂问题,采取撤并内设机构、调整编制、核减科级领导职数等方式,形成《石狮市编制职数倒挂问题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2)关于个别单位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经核查,发现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校等6个单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问题,目前各相关主管部门均已撤销自设机构。
(3)关于个别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市教育局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3名,实配27名。
出台《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意见》及《监督检查办法》。2018年1月在全市范围开展“干部选任+X”常态化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股级职数、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市教育局党组已对4名超职数配备干部重新进行调整安排。
(4)关于部分单位、系统人员超编。
一是对能立即整改的市水禽遗传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及永宁镇农业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采取通过主管部门下属之间事业单位编制调剂、人员调配等方式解决超编问题;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单位,采取通过全市科级干部调整、自然减员(退休、辞职)、机构改革时调整等方式解决超编问题。二是对于教育系统人员情况,提出严格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的办法,按照省政府核编标准,应核定教职工编制数作为规模控制数,严格控制人员总量,不突破规模控制数。
(5)关于编外人员聘用数量较多。
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编外人员名额须经机关事业单位调配领导小组同意。继续落实《石狮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各单位完善绩效考评机制,规范编外人员管理。
21.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个别干部存在拉票行为。
开展组织人事纪律教育,通过滚动播放组织人事纪律、发送短信提醒等方式进行正面宣传教育,结合干部考察、任前谈话等重要时机进行重点教育。
针对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叶某,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拉推荐票的情况。
给予市公安局叶某党内警告处分并由组织部门免除其职务,处理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2)关于征求意见回复不规范。市纪委在进行党风廉洁自律方面把关时,对未发现问题的人选没有逐一函复。
出台《市管干部任职前市委组织部听取市纪委意见和市纪委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试行办法》, 市纪委逐一对拟任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及使用或处理建议进行反馈。
22.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每个单位确定1人作为干部档案材料收集联系人,建立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列出干部档案缺失材料清单,巡视以来共补充档案材料186份;重新认定干部学历3人、参加工作时间5人。
23.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部分证照未统一管理。2017年全市进行了大范围清理,巡视发现仍有90本(其中科级2本,已过有效期但离签发期未满15年)未上交管理。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未上交管理的90本因私出国(境)证照中,其中35本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补交、12本有效期证件办理作废声明、39本过期证件因无法办理作废声明已提交个人遗失声明、4本证件因人员辞职或被辞退已不属于管理范围。
(2)关于未履行登记备案、报批与请假手续。需列入登记备案的1984人中,目前仍有70人(其中,处级1名,科级33名)未列入。2014年8月以来,在应登记备案的人员中,有3人次出国(境)未办理审批手续。
重申备案登记、请假审批、保留党籍等工作要求,督促各单位建立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台账。未列入登记备案的70人,已全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登记备案。对3次出国(境)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凤里街道张某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关于超期滞留、擅自变更目的地。
一是明确要求事前审批,对超期滞留、擅自变更目的地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二是要求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后30日内按规定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补充报告表》,加强抽查核实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要求处理。
针对市政协原调研员吴某,2017年5、6月份期间赴国外旅游,在菲律宾超期滞留4天;市委原正处级干部陈某,2017年5月赴国外访友,擅自变更目的地的情况。
由市委主要领导分别对吴某、陈某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针对市公安局主任科员高某,2013年至2016年期间4次赴国外探亲,均超期滞留或擅自变更目的地的情况。
对市公安局主任科员高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关于少数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的问题。
(1)未履行兼职报备手续。市公安局主任科员陈某,副主任科员蔡某、王某兼任市退休警官协会会长或副会长,未按规定报备。
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进行规范管理的通知》;编制《离退休党支部日常工作制度及相关文件汇编》,组织全体退(离)休干部学习社团兼职相关制度规定。市公安局对退休干部兼任社团进行了报备。
(2)关于超龄兼职。
对新成立或拟换届的社团领导班子成员登记前预审,对未按规定履行兼任审批备案手续的、超70岁兼任的、兼任1个以上社团职务的、退(离)休干部兼任超2届的社团年检确定为不合格。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吴某、市政协原主席蔡某、市人大常委会原调研员洪某均已超过70周岁,仍分别兼任市中共党史协会、慈善总会、老年书画研究会的会长的情况。
目前3名退休干部超70岁兼任市中共党史协会、慈善总会、老年书画研究会会长已全部调整。
(3)关于违规兼职取酬。
要求社团领导班子每年就领导干部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领取报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向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针对市委原调研员王某,2015、2016年在兼职的市法学会领取通讯费共9600元;市农办原副主任、主任科员李某,市农办原主任科员郭某,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在兼职的市农民体育协会领取津贴25600元的情况。
市委原调研员王某已退缴兼职领取的通信费9600元;市委书记朱启平对王某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市农办原副主任、主任科员李某和市农办原主任科员郭某分别退缴兼职领取的津贴25600元,合计51200元;市纪委对2人进行谈话提醒。
(六)廉洁风险方面
25.关于土地出让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
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发生在2013年出让迎宾馆(原梧园片区)项目上,已进行规范和纠正。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后,我市严格执行《意见》规定,未再发生新的土地出让违规行为。接下来将长期坚持执行。
26.关于存在虚假招商引资的问题。
完善招商选资项目预审机制,通过加强项目前期甄别论证、提升招商队伍业务水平、集体研究项目落地问题等措施,强化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落地与投资协议内容保持一致。
针对2017年3月市政府在深圳(泉州)外资专场招商推介会与香港乡贤蔡某签订鼎盛上城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协议(实际为石狮市曙辉房地产公司所开发),协议投资金额为1亿美金的情况。
鼎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启动企业变更外资程序,目前,鼎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在香港加紧办理境外投资者主体证明,预计在第一季度完成变更手续。我市将积极协调督促该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27.关于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出台《石狮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石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针对市交建局对涉原市交通局局长案的60间店面、40间套房、1.5万平方米厂房,以经营不景气为由,向市政府提出继续维持原价给原承包人(已涉案)的处置建议的情况。
正对涉案资产进行全面评估清算,终止出租协议,收回国有资产。
针对原交通局下属国有企业-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在未进行价值评估和公开拍卖的情况下,以47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大众出租公司51%股份转让给民营企业-金磊公司情况。
石狮市金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注销,无法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其相应的经济行为无效。金磊公司入股职工所得利润339612.48元已退还上交财政。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向泉州市纪委移交信访件21件,涉及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人,已办结7件;向石狮市纪委移交信访件34件,其中包括向市委主要领导反馈的问题线索4人5件,均为检控类,已全部办结,属实(含部分属实)20件,符合立案条件的8件,均已立案,结案6件,共处理33人次。石狮市纪委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和线索,立案110件(含违法党员),党政纪处分108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诫勉谈话51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其他处理54人,其中科级干部18人。
党政纪处分108人、诫勉谈话51人具体情况如下: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7人。对宝盖镇铺锦村党支部党员黄钦元开设赌场,湖滨街道湖边社区党支部党员董星源嫖娼,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胡文贤危险驾驶,宝盖镇铺锦村党支部党员黄伟贤酒后驾驶摩托车和多次吸食“冰毒”,蚶江镇锦江村党支部党员纪海彬故意伤害,福特五金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李进军醉酒驾驶,永宁镇金埭村党支部党员李烟瑞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石狮明祥食品公司党支部党员刘尾碰嫖娼,鸿山镇东埔二村党支部党员邱鸿涯妨害公务,宝盖镇塘头村党支部党员王明锥开设赌场,鸿山镇洪厝村党支部党员王照林嫖娼,祥芝镇祥渔村党支部党员周清河故意伤害,灵秀镇灵山村党支部党员蔡华农危险驾驶,蚶江镇莲塘村党支部党员蔡龙蛟危险驾驶,锦尚镇东店村党支部党员侯建设危险驾驶,永宁镇永宁第四社区党支部党员黄志雄危险驾驶,灵秀镇豪健服装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王明伟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给予开除公职处分1人。对石狮市医院后勤保障部原干事黄维永受贿问题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给予留党察看处分4人。对祥芝镇党委主任科员王培民多次违规组织并参加旅游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股科员陈志扬多次违规参加旅游活动,在石狮市食品流通协会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等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对鸿山镇东埔三村党支部党员邱国攀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对灵秀镇塔前村党支部党员王祖庭吸毒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对祥芝镇古浮村党支部委员蔡国振故意伤害被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问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6人。对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林金场违规公车私用,原市交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交服中心法人代表涂夏旭违规在下属国有企业兼职取酬,对下属国有企业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负有领导责任,湖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有接多次同意组织并参加政协锦尚活动组组织并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祥芝镇党委副书记陈文晖参加由政协锦尚活动组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凤里街道党工委正科级干部张峥嵘因私出国(境)不规范,湖滨街道长福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黄勇溪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反规定占用公物,蚶江镇莲塘村党支部书记蔡扬芳未按规定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对村集体项目违规进行招投标,灵秀镇前廊村党支部党员陈少淳参与赌博,永宁镇西偏村党支部党员龚双超参与赌博,蚶江镇洪窟村党支部党员洪文艺赌博,永宁镇金埭村党支部党员李金龙参与赌博,原石狮市司法局凤里司法所所长李育仁醉酒驾驶被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永宁镇港边村党支部党员李志鹏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蚶江镇石壁村党支部党员林剑峰吸食毒品,鸿山镇东埔三村党支部党员邱国结参与赌博,凤里街道大仑社区党支部党员邱浩德权打架斗殴,锦尚镇东店水产党支部党员邱华彬参与赌博,鸿山镇东埔三村党支部党员邱金赞参与赌博,蚶江镇水头村党支部党员王明抗酒后驾车,鸿山镇伍堡村党支部党员王育君参与赌博,锦尚镇港溢染整织造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杨玉平酒后打架斗殴,金迈王鞋服制品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赵春梦参与赌博,蚶江镇莲塘村党支部党员蔡结速吸毒,蚶江镇溪前村党支部党员蔡世班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助力车,灵秀镇灵山村党支部党员蔡伟群酒后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轿车,祥芝镇祥农村党支部党员蔡加堆非法售卖散装汽油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8人。对原市交通局局长黄文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市医院党委书记王清茂对市医院系列贪腐案负主要领导责任,锦尚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王雅凉参加由政协锦尚活动组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叶震在干部推荐时违规拉票,市公安局主任科员高守勇因私出国(境)不规范,锦尚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职工、锦尚镇党委统战干事蔡建权违规参与组织并参加旅游活动,宝盖镇塘后村党支部纪检委员黄清波违规大操大办儿子婚宴,祥芝镇祥农村党支部委员蔡连生利用职务便利为女儿谋利,祥芝镇祥渔村党支部书记蔡明显违规大操大办儿子婚宴,石狮粮食管理站站长王建全公款供奉“土地公”,灵秀镇华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蔡文焕对华山村委会购买食品供奉“土地公”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灵秀镇华山村党支部组织委员、纪检委员、报账员陈秀真对华山村委会公款购买食品供奉“土地公”负有直接责任,鸿山镇郭厝村党支部书记曾水源违规招投标,灵秀镇港塘村党支部党员陈章煌非法出售烟花爆竹,蚶江镇锦亭村党支部党员陈章艺参与赌博,蚶江镇大厦村党支部委员程海贫参与赌博,凤里街道仁里社区党支部党员何聪荣非法销售烟花,灵秀镇莆田商会党支部党员何正贵参与赌博,锦尚镇杨厝村党支部党员侯世苗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鸿山镇西墩村党支部党员黄恭非法买卖烟花爆竹,鸿山镇东埔二村党支部党员黄荣群参与赌博,蚶江镇东垵村党支部党员纪华胜打伤他人致轻微伤,永宁镇梅林村党支部党员李德钦参与赌博,永宁镇梅林村党支部党员李金榜参与赌博,蚶江镇供销社党支部党员李文福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石狮市商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党员李远东参与赌博,蚶江镇莲东村党支部党员林清彩无证驾驶,泉州市公路局石狮分局党支部党员林添富参与赌博,宝盖镇塘边村党支部党员林新智参与赌博,湖滨街道福盛鞋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林志为经营的汽车修配公司不按规定如实登记车辆信息,祥芝镇大堡村党支部党员刘以仁参与赌博,锦尚镇卢厝村党支部党员卢瑞丕经营的汽车修配厂不按规定如实登记车辆信息,锦尚镇西港村党支部党员邱景祥打架斗殴,锦尚镇西港村党支部党员邱礼龙因参与赌博,鸿山镇东埔二村党支部委员邱清木参与赌博,灵秀镇前廊村党支部党员邱仲勇参与赌博,湖滨街道曾坑社区党支部党员施能炎参与赌博,凤里街道新华社区党支部党员苏安娜参与赌博,宝盖镇塘边村党支部党员王金钟参与赌博,果蔬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王明棋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问题,蚶江镇东垵村党支部党员王清景参与赌博,冠宏染整公司党支部党员吴新熙参与赌博,市乒乓球协会党支部党员吴忠红参与赌博,锦尚镇深埕村党支部党员谢扬衍打架斗殴,湖滨街道玉湖社区老干第一党支部党员许裕平打架斗殴,蚶江镇厝仔村党支部党员许自航参与赌博,蚶江镇古山村党支部党员颜跃进参与赌博,蚶江镇莲塘村党支部党员蔡第稳参与赌博,祥芝镇祥农村党支部党员蔡国钦参与赌博,石狮市商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党员蔡国雄经营的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灵秀镇塘园村党支部党员蔡华火在微信上转发虚假消息,蚶江镇锦亭村党支部党员陈金炼辱骂他人,祥芝镇赤湖村党支部党员蔡建聪参与赌博,凤里街道华仑社区党支部党员蔡经湘参与赌博,蚶江镇莲塘村党支部党员蔡科贤殴打他人,祥芝镇莲坂村党支部党员蔡良国参与赌博,祥渔村党支部党员蔡贤景参与赌博,灵秀镇彭田村党支部党员蔡志瞄购买危险物品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记过处分1人。对市医院工会主席、康复科医生李灿新违规组织并参加旅游活动问题给予记过处分。
诫勉谈话51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叶玮、市政协教科文卫史办公室主任科员曾庆宗、市直宣传系统党委书记、市委宣传部主任科员龚纯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刘延钦、湖滨街道林边社区党支部副书记黄育波、湖滨街道林边社区居委会主任许国团、锦尚镇人民政府原社会保障办主任陈福元违规参加旅游活动,蚶江镇莲塘村党支部副书记蔡青俊、蚶江镇莲塘村党支部副书记蔡金栋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的婚宴,在2012年莲塘村石祥路改造工程项目中通知、指导项目施工单位补充提供虚假招投标材料进行报支,宝盖镇塘后村党支部纪检委员黄清波、宝盖镇塘后村党支部委员李富碧、宝盖镇塘后村党支部书记黄永忠、宝盖镇塘后村村委会主任黄文质等人对任职期间塘后村党支部向企业募捐钱款用于打造纪念品并分发给支部党员负有责任,市医院院长许耀明、石狮市医院原党总支副书记王水龙对任职期内市医院发生系列贪腐案负有责任,石狮市会计核算中心五股股长兼石狮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向阳重复领取补贴,锦尚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主任、人大秘书王鹏飞在负责锦尚镇党政办工作期间,存在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接待不规范、超标准,郭厝村村委会原主任胡清辉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未对胡天转租村集体土地进行制止和责令整改,蚶江镇大厦村党支部党员程流宝、祥芝镇大堡村党支部党员刘贤榜、祥芝镇大堡村党支部党员刘贤木、蚶江镇莲中村党支部党员邱秀英、锦尚镇锦尚村党支部党员邱奕建、蚶江镇锦亭村党支部党员王明忠、锦尚镇深埕村党支部党员谢国锦、蚶江镇青莲村党支部党员谢圣义、凤里街道后花社区党支部党员许文满、祥芝镇莲坂村党支部党员蔡怀忠、祥芝镇祥农村党支部党员陈彬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护师傅朝霞、市医院供应室主管护师廖幼燕、市医院外一科医师邱金培、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主任许清丕、市医院供应室主管护师蔡纯洁、湖滨街道办事处计生服务站科员李宁欣、市政协办公室工勤人员林毓敏参与赌博,宝盖镇前坑村党支部党员李子溪、凤里街道仁里社区党支部党员刘汉章、灵秀镇钞坑村党支部党员颜祜添、湖滨街道花园城社区党支部党员许金投、宝盖镇前坑村党支部党员郭德阔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锦尚镇厝上村党支部党员邱宗拔、祥芝镇祥农村党支部党员陈顺利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员信息,凤里街道大仑社区党支部党员蔡世阳、宝盖镇玉浦村党支部党员陈山海未按规定登记维修车辆信息,蚶江镇洪窟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洪清渭因在其父亲治丧期间与他人发生争执,市第一中学教研室主任黄锦锋因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住宿,鸿山镇伍堡村党支部党员王昆仑因与他人打架斗殴,蚶江镇锦里村党支部负责人吴永韦因在开展镇容镇貌清理整治工作中与占道经营摊贩发生争执,蚶江镇蚶江村党支部党员薛祖亮因非法容留并雇用外国人,宝盖镇前坑村党支部党员蔡江瑜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检察院不起诉等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疏港通道有限、能力不强的问题。此为上轮巡视指出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2013年我市提出拓宽改造共富路,提高疏港能力,原计划于2014年年底完工。但因拓宽涉及到100多亩基本农田、基干林带需上报省、国家部委审批,进展十分缓慢。2016年底,我市决定对该项目方案进行较大幅度调整,绕开基本农田和基干林带,重新立项建设。此轮巡视结束后,我市加快该项目建设,目前正按两个标段进行施工,将于2019年12月建成通车。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2. 关于港城联动发展不够的问题。此为上轮巡视指出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2013年我市提出推进石湖港5、6号10万吨级泊位建设,提升石湖码头
吞吐量,以更好的发挥石湖港对我市城市产业的拉动作用,原计划于2016年底完工。但因恰逢全省港口资源整合,石湖港业主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将港口建设重心移到福州港、湄洲港和厦门港,暂缓了石湖港的扩充建设。此轮巡视结束后,我市多次主动与业主公司衔接,协调解决工程堆场选址、填海石材来源、村民扰工纠纷等问题。目前,项目已正式进场施工,完成预制场建设、5号泊位基槽挖泥工程,将于2020年2月完成5号泊位建设,2020年8月完成6号泊位建设。
整改时限:2020年8月。
3.关于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市区个别烂尾楼内,脏乱差现象还比较严重的问题。此为上轮巡视指出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2013年我市提出大力推进烂尾楼闲置地改造建设等措施,改善脏乱差现象。但因全市烂尾楼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特别是烂尾楼问题集中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联邦国际商业城问题,改造进展近乎停滞。此轮巡视结束后,我市调整充实工作指挥部,拟定改造重置联邦国际商业城的《总体框架方案》,引导新联邦公司提出《重建拆迁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与业主会商协调。但因重置改造成本大,《安置方案》里的补偿标准与业主,尤其是与几经转手的业主的期望值差距较大,会商进度较为艰难。下一步我市将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敦促开发商抓紧完善规划方案设计,解决联邦国际商业城烂尾楼区域脏乱差现象。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4.关于富贵鸟股份公司的信贷、债券风险巨大的问题。目前正对接1家企业商讨富贵鸟公司有关重组事宜,拟通过注入资产、引入投资项目、债券续期等进行重组,帮助企业逐步恢复生产,进行良性循环。但因富贵鸟公司负债率高,意向重组方持谨慎态度,对接进度缓慢。下一步,将加强与意向重组方沟通对接,同时通过争取债券续期、债转股等方式化解处置债务风险。如出现债券违约事件将按照《石狮市非金融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有序化解处置。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5.关于教育领域存在短板,目前全市幼儿园普惠率50.65%,距“十三五”确定目标差35%,需增加1.3万个普惠性学位的问题。一是计划2017-2020年投入3.35亿元,择地新建、小区配建、闲置改建幼儿园21所。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教育服务机制,通过购买服务来提升学前教育普惠率。
整改时限:2020年9月。
6.关于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短板,医疗资源存在供需矛盾,石狮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床位数2.32张,低于泉州市的指标要求的问题。通过加快推进市医院新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将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床位数提升至泉州市指标要求(4.5张)。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7.关于养老事业领域存在短板,养老机构布局不够合理,市区没有养老机构,每千名老人床位数28张,低于全省、泉州市平均水平的问题。加快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养老院、祥芝镇敬老院以及中心市区的老人照料中心项目建设,鼓励市慈爱老人福利院引入专业养老机构,同时加大推进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将每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省平均水平(30张)。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8.关于本应于2013年底前建成的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没有按期完成的问题。废旧矿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一期)利用垃圾焚烧厂经稳定化处理的飞灰稳定物、炉渣和建筑垃圾、渣土等对石窟进行规范填充,在堆填到设计标高后,进行封场施工、绿化种植、养护管理等实现生态修复。项目建成后有效填埋飞灰固化物库容为33万立方米,可解决我市垃圾焚烧厂今后10年以上时间飞灰填埋处置问题。该项目已于2017年8月3日开工建设,将于2018年3月份完成工程建设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2018年3月。
9.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401家规上工业企业负增长的137家,占34.2%的问题。巡视结束以来,我市已出台促进印染行业转型升级、纺织鞋服创新转型、降低实体企业成本、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等政策措施,推动30家规下企业转为规上企业。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与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市委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主体主责意识全面履行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石狮“创新转型、实业强市”,努力在全省发展大局中走前列、作贡献。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党内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持续推进后续整改。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对账销号,见底归零。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围绕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对有制度不执行、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的从严问责,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17799;通信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市委督查室,邮编:362700;电子邮箱:ssxsgk@126.com。
中共石狮市委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