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福建宁德宣判一起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18-03-29 22:36:53 曾鸣 林志远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宁德3月29日电 (曾鸣 林志远)福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宣判一起涉案人数33人、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人民币的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这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宣判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起,在宁德福鼎市山前街道百胜新区的开发过程中,以张德星、张德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笼络乡邻、招纳小弟等途径,纠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数十人。

此后,该组织通过打砸不服从管理的运输车辆、开枪唬人及作势摆场等方式巩固组织权威,控制百胜新区土方、石渣等建材的运输和供应,并打压其他竞争者,从而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将获得的经济利益用于豢养组织成员。

2011年至2014年间,以张德星、张德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纠集的其他团伙成员,盘踞在百胜新区,购买并持有多支枪支,实施了多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以及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窝藏、包庇、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过一审、二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窝藏、包庇罪,分别判处张德星、张德齐有期徒刑20年、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定罪的被告人,以及其他团伙成员分别根据具体罪责判处14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该案的宣判,标志着福建省法院敲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锤,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