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州“黑的”宰客5元车费强收240元 司机已被抓获

2018-04-09 20:31:23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9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福州乘客夏某在福州乘坐“黑的”,双方约定5元的车费,结果被收了240元,近日这名涉事司机陈某被福州警方抓获。

据介绍,4月2日14时许,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火车站派出所接到一起“黑的”宰客的求助警情。报警人夏某称,其乘坐闽AZ2***小车时,司机乱收费,原先双方约定从福州汽车北站到福州火车站只收费5元,但下车时却被对方强收了240元。

根据夏某提供的车牌号,民警找到涉事司机陈某,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火车站派出所将该情况通报市交通执法部门。经火车站派出所和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火车北站执法所联合调查,现查明:闽AZ2***小车车主陈某(44岁,重庆万州人)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进行非法营运,同时在载客过程中以殴打夏某相威胁,强迫夏某支付高额乘车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目前,陈某因非法营运被交通执法部门按照《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予以高限处罚,同时取消其巡游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且今后不允许其参加任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并将其列入联合信用惩戒系统。对于陈某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

警方提示:“黑车”非法营运行为,严重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损害正规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存在较大的社会安全隐患。下一步,警方将会同交通执法等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开展“黑车”联合整治工作,不断强化打击处理力度,全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便捷、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