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 28名党员干部被处理
2018-04-24 15:42: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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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破"关系网" 打掉"保护伞"——福建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 东南网4月24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一起28名党员干部涉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其中,福清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官国忠等3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25人受到相应的法律追究、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这是福建省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行动以来的典型案例。”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出具体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行动,不断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各地纪委监委不断加大发现问题线索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福州市仓山区纪委监委围绕“重点村”派出6个专项整治小组,深入各地全程督导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梳理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察和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厦门市思明区依托“基层党风政风观察员”监督机制,在98个社区党组织、95个校园党支部各设立1名观察员,对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督。 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商会商,建立健全协同办案机制。厦门市翔安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以及相关案件通报和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及时进行处置。 “县纪委监委与公安部门建立双向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研判等工作机制,并抽调多名公安干警参与巡察和办案工作,着力查找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安溪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金顺说。 随着专项行动的展开,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受到严肃查处。为推动治理行动深入开展,3月上旬,福建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派出10个督导调研组,对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调研,走访有关部门、乡镇、村居,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进行座谈,重点查找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据了解,在专项治理行动中,福建省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绝不护短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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