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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启“全民随手拍”活动 让交通陋习无所遁形

2018-04-24 21:58:36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陈晖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4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 通讯员 刘君华)记者从福建省交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4月25日至6月25日)的“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只要在省内道路发现交通违法陋习,拍摄后,即可向违法地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投稿。

护交通 人人可以拿大奖

闯红灯、逆行、加塞、随意变道……,等等,这些交通陋习你见到过么?见到的话,不妨拿起手机将其拍下吧!

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合媒体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目的在于不断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建设,努力形成“自觉遵守光荣违法有害可耻”的舆论氛围,提高全民践行文明法治交通的自觉性。

经梳理筛选的“随手拍”照片、视频,将定期在各级交警“双微”平台、联办媒体、网络平台曝光,并对“随手拍”参与者进行奖励。

为进一步健全违法举报平台,交警部门还将公布“交通违法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对符合证据要求的“随手拍”违法信息,交通违法发生地交警部门调查核实后,可作为处罚证据。这意味着每个人手上的摄录设备,都可能成为流动的“监控探头”。

拍违法 格式规范采用率高

交警总队有关人士介绍,“随手拍”投稿简单,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相机等拍摄工具进行拍摄。但要使违法行为等到应有的处罚,提高证据转换效率,在投入举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投稿格式:以#交通陋习随手拍# 姓名 手机号码 照片或视频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200字以内)为主。

投稿途径:在高速公路上拍摄的照片、视频,通过私信违法所在路段的高速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拍摄到的照片、视频,通过私信违法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含平潭)官方微信平台。

投稿要求:

1.拍摄到的照片要在48小时内上传。

2.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2张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出违法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的体貌特征。

3.拍摄影像、图像不得伪造、盗用,不得作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上图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奖励,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

4.拍摄的视频不超过30秒。

遇到这些陋习 我们不再忍气吞声

据介绍,此次活动中,交警总队推出交通违法“随手拍” 举报的主要交通违法类型11项,主要有:

1.机动车加塞抢行、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变道、违法超车;

2.机动车辆、行人闯红灯;

3.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4.非机动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5.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或导流线,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6.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

7.公路、旅游客运车辆、农村客运班车、农村面包车、校车、二轮摩托车超员;

8.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9.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人货混装、载货超长、超宽、超高;

10.驾乘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11.其他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

需要注意的是,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拍摄交通陋习时,自身必须要遵守法规,确保安全,且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广大交通参与者可持续曝光各类交通陋习,但同一个人拍摄同类违法行为,不予重复奖励。

此外,交警部门在定期曝光、处罚交通违法、奖励“随手拍”参与者外,还将精选相关视频、图片,通过制作微信、微刊、宣传折页、展板进行巡回展览,开展宣传品制作及公益宣传评选活动,以扩大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效果。

附:各地投稿微公号

设区市交警支队(10个)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9个)

福州交警微发布 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微发布

厦门交警 厦门高速交警微发布

漳州交警 漳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泉州交警微发布 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三明交警微发布 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莆田交警微发布 莆田高速交警微发布

南平交警微发布 南平高速交警微发布

龙岩交警微发布 龙岩高速交警微发布

宁德交警微发布 宁德高速交警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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