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梦婕)记者从厦门台办获悉,2018年度在厦老龄金胞、老龄金胞遗偶、金胞低保户生活补助金,本月7日起将开始集中审核及签字。申领对象为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在厦老龄金胞、1947年以前出生的在厦老龄金胞的遗偶、厦门户籍的金胞低保户。符合条件的老龄金胞、老龄金胞遗偶可凭户口本、身份证及工行卡原件前往办理,金胞低保户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年审过的低保证。委托亲友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间及地点:7日,9:00—11:30在同安区三秀路141号(原同安县政府内)东侧2楼204室集中办理;8日-9日,9:00—11:30、14:30—16:30在翔安区档案局C区2楼(新店镇镇政府旁)集中办理;10日—18日(周六、周日除外),8:30—11:30、15:00—17:00在厦门市金门同胞联谊会(团结大厦12楼1203会议室)集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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