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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
2018-06-20 17:59:08 来源:东南网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二)实施质量强省战略

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加强质量强省建设的理论研究,编制质量强省战略纲要,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统筹各方资源,综合施策,推动福建制造向福建创造转变、福建产品向福建品牌转变。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动我省经济提质增效,走出一条有福建特色质量发展道路。

(三十三)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研究质量强省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省委、省政府加强对全省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省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积极开展党建管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三十四)狠抓督察考核

探索建立我省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质量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评范围。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探索构建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健全宏观质量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制度,分行业定期发布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三十五)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我省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福建质量故事,推介福建质量品牌,塑造福建质量形象。鼓励创办质量品牌馆、质量博物馆、质量主题街区、质量文化长廊等,支持工业旅游等活动,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打造卓越质量文化,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加强两岸质量交流与合作。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基层党员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分类别、分层次培训,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抓紧出台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要组织相关行业和领域,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责任编辑:房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