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近日发布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不良习气、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等。
古田: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古田县平湖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黄庆雁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人物:古田县平湖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黄庆雁
●问题:2016年12月,平湖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的7万元奖励性经费;此外,2016年度平湖中心卫生院以津贴、补贴、奖金等名义超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76955.8元。在调查期间该院已将前述违规发放的款项全部收回。黄庆雁作为平湖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对该院违规发放前述款项负有直接责任。
●处理:2018年6月21日,古田县纪委给予黄庆雁党内警告处分。
福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1起形式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下白石镇大获村党支部书记林务违规发放补贴、党员年终慰问品、“七一”纪念品等问题。
●人物:下白石镇大获村党支部书记林务
●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林务违规报销村到镇政府出差伙食补助人民币27470元,用村集体资金人民币8160元给该村全体党员违规发放春节补贴、慰问品、“七一”纪念品。
●处理:2018年5月17日,下白石镇纪委给予林务党内警告处分。
赛岐镇苏阳村党总支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单位:赛岐镇苏阳村党总支部
●问题:苏阳村两委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以津贴、党员大会津贴等名义发放给村两委成员等人津补贴共计10.28万元,时任村党总支部书记刘招宝、支部委员刘雪全、刘团柏、林淑梅、村委委员刘茂祥等5人参会决定上述事项,刘招宝领取人民币16170元,刘雪全领取人民币6520元,刘团柏、林淑梅、刘茂祥各领取人民币3770元。
●处理:2018年5月18日,赛岐镇纪委给予刘团柏、林淑梅、刘茂祥等三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招宝、刘雪全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福安市松罗乡党委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单位:福安市松罗乡党委
●问题:
一是组织工作目标责任书照搬照抄。在2016年党建工作责任状中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继续提出“实施第二轮农村无住房困难党员解困工程,相关村级要配合做好调查摸底,审查核实工作及相关建设任务”与2013年责任书内容一致,且2016年度已无该项工作任务;
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该乡2013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报告单、测评汇总表等套用其他乡镇材料,仅将标题替换为松罗乡;
三是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2017年9月柳溪村党支部预备党员柳海光在其预备期思想汇报中超前提及党的十九大有关内容;
四是个别党支部学习记录涉嫌造假。后洋村党支部2017年6月19日第一专题学习中提到“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
五是制度方案制定不实。2014年6月印发的松罗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实施细则中出现“杭州市重点的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等内容,存在抄袭网络文章现象。松罗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存在重号现象;
六是抓检查落实走过场。2014、2015年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图片资料、情况汇报均雷同。2014年松罗乡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摘抄网络,内容中出现“学习十六大报告”“学习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等与现实背景不符的内容。
霞浦:通报3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下浒镇农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经办人员陈琳不正确履职,致使招标工程被他人围标。
●人物:下浒镇农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经办人员陈琳
●问题:2015年11月,该镇西岐村委会委托镇招投标中心对该村海堤内护坡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预算工程造价438617元。投标申报期间,陈琳对参与投标人郭某杞采取挂靠手段以多个投标人名义进行围标的行为未予纠正,审查通过其申报的三家公司的投标报名资格。12月,郭某杞本人代表霞浦县江海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参加投标,另指派二人分别代表其他两家公司参与围标,被郭某杞代表的霞浦县江海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403520元中标。
●处理: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陈琳党内警告处分。
沙江镇供销社原主任蔡杰侵吞集体财产。
●人物:沙江镇供销社原主任蔡杰
●问题:2013年至2014年1月间,蔡杰利用职便,多次以冒领供销社工程款或将供销社收入不入账等形式,骗取、侵占该供销社公共财产共计103945元,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2017年12月,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处理:连同其他问题,2018年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批准,沙江镇纪委给予蔡杰开除党籍处分。
盐田乡官岭尾村党支部书记兼报账员陈孝玲侵占村集体资金。
●人物:盐田乡官岭尾村党支部书记兼报账员陈孝玲
●问题:2011年6月,该村入账报销了村民陈某霞等人领取县301省道改造工程建设征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两张发放表共计55100元。2012年上半年,因发放表中村委收入的自来水改造和篮球场征地补偿费金额需分列,陈孝玲按要求重新找人补签了两张补偿费发放表交给乡政府,自己留下一份,但未对2011年已过账的两张补偿费发放表予以替换。之后,陈孝玲利用职便将其留下的两张已过账的补偿费发放表拿到乡会计服务中心重复报销,核销其经手领取的村集体资金共计55100元非法占为己有。
●处理:2018年2月,县纪委给予陈孝玲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款55100元。
武平:通报3起不良习气典型案例
中山镇统计站站长钟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人物:中山镇统计站站长钟亮
●问题:2014年至2016年,钟亮在兼任中山镇政府会计期间,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礼金共计4560元。
●处理:2014年4月,钟亮因故意违纪受到党纪处分,2018年4月,武平县纪委给予钟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下坝乡下坝村村委会原主任廖相荣接受请托说情问题。
●人物:下坝乡下坝村村委会原主任廖相荣
●问题:2016年6月,廖相荣收受村集体工程承包人送给的钱款1.3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给予照顾。
●处理:2017年11月,下坝乡纪委给予廖相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原劳务派遣队员危智华谋私逐利问题。
●人物: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原劳务派遣队员危智华
●问题:2015年4月,危智华投入3.5万元参与象洞镇光彩村稀土矿非法开采,获利3.5万元。
●处理:2017年12月,中山镇党委给予危智华开除党籍处分,并退缴违法所得。
南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南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职员丁本峰多次公车私用问题。
●人物:南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职员丁本峰
●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丁本峰利用其日常管理和驾驶价格认证中心公务用车的职务便利,共计10次违规使用公车办理私事,并在纪检组就该问题向其了解情况时,先后两次书面提供虚假的公车使用情况说明,虚构事由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交待问题。
●处理:丁本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款。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刘孔辉违规收受礼金、接受旅游安排问题。
●人物: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刘孔辉
●问题:2015年至2018年,刘孔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1.35万元;2015年5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安排,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旅游费用0.6万元,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同时,刘孔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刘孔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孙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人物: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孙城
●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2月,孙城在担任松溪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局长期间,存在违规报支差旅费4.61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5.8万元、违规报支娱乐场所费用0.18万元、违规发放纪念品0.72万元、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等问题。此外,孙城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处理:孙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违纪款项被追缴。
浦城县水北街镇黄碧村党支部书记罗森辉违规将生态林管护费冲抵不能入账报支的招待费、报刊费、香烟费等问题。
●人物:浦城县水北街镇黄碧村党支部书记罗森辉
●问题:2015年至2016年,浦城县林业局下拨水北街镇黄碧村生态公益林管护费3.62万元,黄碧村除发放护林员2015年、2016年部分工资1.1万元外,剩余2.52万元未入村集体账户。2016年底,罗森辉主持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将剩余款项全部用于冲抵村里不能入账的招待费、报刊费、香烟费等。
●处理:罗森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