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省食药监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2018-07-11 12:41:08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孙靖   我来说两句

针对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风险提示

(一)灾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要对集体供餐的食堂实施严格监管,避免因卫生条件差、交叉污染或原料储存加工不当、餐具清洗消毒不当等因素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对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做好储存、转运、分发的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使用污染水源加工制作食品。

二要对临时应急状态下的食物加工环境和供应地点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对洪涝导致霉变的粮食和食品,应依法及时处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三要加强对洪涝地区居民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公众不喝未经消毒处理的江河湖水、洪涝积水,不喝生水;不捞食、捡食水中、路边的不明动植物或食品。

(二)救援食品供应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救援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严格督促救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运输、分发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做要好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

一是救援食品要符合灾区特点和需要,应选择适宜的救援食品。主要有:清洁的包装饮用水、可常温保存的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如乳类、肉类、果蔬类罐装食品)、含水量较低或干燥的食品(如饼干等)、清洁的蔬菜水果(包括某些有助于预防肠道传染病的生大蒜)等。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可以补充因膳食不均衡而造成的微量营养素的缺乏,可适当考虑选用。

二是新鲜或冷冻的动物性产品,如生食的鱼、虾、肉和贝类制品;含水量较大、宜霉变、不宜常温保存,以及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类食品,如面包、蛋糕、带馅类熟制面米制品、豆制品、非冷藏运送的熟肉、熟鱼类制品等不宜作为救援的食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