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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1件

2018-07-20 11:37:5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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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日,福建省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林德发、林风父子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部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查处情况。林德发系原福清市人大代表,林风系原福清市政协委员、北林村原村主任,曾风光一时的林德发、林风父子双双被查,这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

林德发、林风案件是一起黑恶势力问题与腐败问题深度交织、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据查,多年来林德发、林风父子纠集一些无业人员,横行乡里,盘踞一方,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滥伐林木、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肆意妄为,搞得民怨沸腾。为巩固和扩张势力,罗织“关系网”,林德发、林风父子还采取利益诱惑、感情投资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

“必须坚决把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查清楚,决不姑息!”福建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要求福州市纪委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查处,并多次作出具体指示,为案件查办工作理清思路、排除干扰、指明方向。

在省、市纪委监委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目前,该案的查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有66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包括处级干部7人、科级及以下59人。其中,福清市林业局原局长官国忠、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导员林洪、福清市阳下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林泽新、福清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科原科长刘勇俊等4人被开除党籍,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德发、林风父子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的查处,是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出具体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行动,不断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在专项治理中,各级纪委监委聚焦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失职失责等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巡视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办案“扩挖”等各种监督力量作用,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61件455人,其中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47件326人,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114件129人。

“这属于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利用职权或暴力强揽工程项目的典型问题!”今年3月,厦门市委第三机动式巡察组进驻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开展巡察,通过走访摸排,掌握了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吕子凉、社区居委会主任吕水草幕后指使操纵部分居民滋扰工地、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的问题线索。厦门市、同安区纪委监委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了查处。4月20日,吕子凉、吕水草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性质、特点,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作为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的重要环节。与省公安厅建立包含线索双向移送、重要案件同步办理、案件会商等内容的协作配合机制,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办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若干问题的意见,严查组织、参与或者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各市县纪委监委也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协同推进涉黑腐败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永安市建立通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纪检监察有效衔接;上杭县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制度,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政法机关移送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38件,向政法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159件。

与此同时,福建还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督办,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派出10个督导调研组,对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追究问责,推动涉黑腐败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1件、1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1人。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2批6起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缺位。我们要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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