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出台措施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

2018-07-21 07:33:44 林侃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靖  
分享到:

东南网7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通讯员 郑晓冲 黄增长)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审计厅印发了《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推动完善和规范各级政府的投资审计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投资审计的监督作用,理清审计监督与工程管理的关系,明确各级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依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不得从事与审计监督职责无关的其他管理性工作,不得参与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验收等属于政府管理部门应履行的管理活动。

通知指出,各级地方政府要对地方性法规中直接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条款,应当予以自查、清理取消。今后制定和批准制度文件,不得直接规定审计结果应当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不得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但可以规定建设单位可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通知提出,各级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审计机关全面开展大数据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同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资料和电子数据,按照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需求,实现数据共享。同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应合理确定投资审计工作重点,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等先进技术方法,提高投资审计质量和效率。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使用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